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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耐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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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的异性缘就特别好,无论是以前上学时在班级里,还是后来工作在公司里,我一直称霸“妇女之友”排行榜第一位,完全没有对手,十分孤单!

不过我也不是和每个妹子都玩得好。我的人生里,有那么几个闺密,她们陪我度过了每段不一样的时光。可是我也几乎和每一位闺密吵过架。

A小姐几乎陪我走过我的整个青春期。

有一次我们一起出去旅行,她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拍照回家。以我当时的拍照技术,是绝对找不到女朋友的(说得我好像现在的拍照技术很好似的),所以回家后看照片时,A小姐显然被我高超的拍照技术震慑到了,因为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为她拍照能拍出那么惊悚的画面来。

于是她勒令我马上将那些照片毁尸灭迹。

开什么玩笑!怎么可能!当时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将照片拍得具有灵魂的摄影师!你看我帮她拍的照片多么自然!尤其是那张她在夕阳下扶着一树红花的照片,不知道的一看,还以为是哪个农妇出来收稻子了(……)!

我是绝对不会删的,因此无情地拒绝了她,并且说:“我觉得你这套照片挺好的,我准备做成QQ表情发给你,到时候我们聊QQ的时候就用这套表情吧!”

A小姐整个人都不太好了,几乎到了暴走边缘。

她说:“你不删就罢了,竟然还想做成QQ表情……我们之间是有什么仇什么怨?”

咦,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仇和怨啊。我只是觉得这些瞬间也是我们的青春的象征。虽然现在看着吓人,倒是等老了再看,说不定觉得挺有趣呢!

所以我说:“反正我不删!不删就不删,你能拿我怎么样?”

A小姐生气地甩了句狠话:“你不要后悔!”

……

然后,其实没有然后。我们从那时开始就形同陌路了。

和最好的朋友绝交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呢?

――这个时候就是考验演技的时候。你们明明是熟悉得像穿同一条裤衩长大的双生儿,只要她一笑,你就要知道她要使什么坏;只要她眉头一皱,你就知道她马上会翘班;她在吃的每一种零食都让你看得馋得要命;她发起的每个话题,都是你感兴趣的。你想跟着她使坏、陪她一起翘班、想和她抢东西吃、想参与她的话题,但是都不行,你们已经绝交了。

以前都是两个人一起做事情,现在都变成了一个人。所以每次想起她时,你要用一百种方式对自己催眠,说:“我没有她,其实也挺好的。”

那一次的冷战长达两年之久。

我们删除了彼此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QQ号码,见面之后也不愿意多看对方一眼,甚至不说一句话。

但我们都喜欢玩“杀人游戏”,完全抵挡不了这个游戏的诱惑。每次有人来邀我玩,我都是摇着尾巴,流着口水就过去了,但是看到游戏队伍里有她时,总是装出一副高冷的样子,尽量离她远一点儿。

然而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

有一次玩“杀人游戏”,杀手牌有两张,她抽到一张,我抽到一张。当法官说“天黑了,杀手请睁眼”时,我和她不约而同地睁开双眼,都不用搜寻,两个人的目光瞬间就对上了。她竟然冲我会心一笑,笑得我心中一颤。

这个时候,我是该负气丢牌走人,还是一笑泯恩仇,披上“杀手”外衣,联手绝交的好友,开始一场无形的屠杀?

想都不用想,我们都选了后者。

凭着多年的默契,我一个眼神示意,她立刻懂了。我们联手带领平民,将警察送上了断头台,干得特别漂亮!

就在战局结束,法官宣传“杀手获胜”时,我头脑一热,兴高采烈地奔向她,想要和她来一次胜利的击掌。我心想,刚才她对我笑了一下,一定是要和好的意思。太棒了,这场冷战到此结束了!

结果我来到她面前时,她却傲娇地将脸扭到了一边,还从鼻孔里发出鄙视的单音节――“哼!”

此时此刻,我作为一个大男人,表示很受伤。

我再也不要和你主动和好了,哼!

有什么了不起的,哼!

我不要和你玩了,哼!以后我再和你一起拿杀手牌我就自杀,哼!

这次冷战终结在很久很久以后,她买到一本我也很喜欢的杂志。当她看到一个故事里的某个小情节时,激动地给我发了一条短信:“你看这期的《×报时尚》第三十九页!我觉得只有你能懂我!只有你能懂!!”

屏幕上显示发来短信的是一个陌生号码,但是我看到短信的瞬间就知道是她。

我抱着手机傻笑了很久,也翻了那本杂志,找到了那一页,但我却没有看她说的那个故事的小情节。我唯一在乎与开心的是,我最好的朋友跟我和好了。

看吧,其实和好这件事情,并没有那么难。一个微笑,一条短信,一通无声的电话,一个眼神,其实都可以。为什么从前的我那么傲娇,就是迈不出和好那一步呢?

其实现在回首,觉得这件事情显得很幼稚。那些可笑的自尊心啊,还有自己的小执着啊,在友谊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

想起刚冷战的那几天,我每天都过得像失恋了似的。上班、下班、逛街、看电影、吃饭、刷牙、睡觉……我都在想着这件事。我在心里问自己一百遍:“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是不是伤害了她?如果我去道歉呢?对她说‘让我们回到从前怎么样’……”

想起最穷的时候,我们俩买一个烤红薯,她吃一半,我吃一半。在飘着雪花的大冬天,我们俩站在寒风呼啸的公交车站,即使身体冷到发抖却还是坚持吃完红薯再各自坐车回家;

想起曾经在漆黑的没有星星的夜晚,我吃到撑(……)而不想坐车回家时,她陪我一路步行,从雨花亭走到了香樟路;

想起每次我受到委屈时,她一边给我做饭,一边听我抱怨;

想起她在每一年我的生日时,为我认真地挑选礼物;

想起她的身影充满在我生命里的每个角落,每一个回忆里……

为什么要这样呢?只要这个人在我身边,真的,其实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啊。

之所以会想起这些旧事,是因为我又和一个好朋友吵架了。(哭泣脸)

P.S.在我和A小姐和好很久很久以后,她告诉我这样一件事情。 当年我们两个人的办公桌离得很近,有一段时间我觉得特别奇怪,几乎每天上班都可以闻到一股恶臭。 凭着敏锐的嗅觉以及理智的分析,我觉得这股恶臭应该来自某只不幸在办公室身亡的死老鼠。于是我开始到处寻找老鼠的尸体,想要让这种难闻的气味远离我。 我移动自己和同事的办公桌、电脑,只差把公司掘地三尺,甚至寻求行政部帮忙,请来专业灭鼠人,连老板上班看到我时都会亲切地慰问一句:“祺祺,那只死老鼠找到了吗?”但是通通没有结果! 直到后来A小姐告诉我,那段时间她一直在吃榴糖。看着我在旁边翻箱倒柜地寻找气味之源(气味之源就是她手上的榴糖),她就很想笑。但基于我和她还没有和好,她只能一直忍笑,忍得特别辛苦! 我愣了一下,然后了然了。哼,我又想和她绝交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