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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价值是媒体判断一个事实能否成为新闻以及如何进行处理的标准。通常,新鲜性、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趣味性等,都是新闻价值的基本要素,它们左右着媒体对事实的判断,并在版面上表现出来。
在新闻价值的各个要素中,“第一”、“率先”、“首次”等表达新鲜性的字眼往往能博得媒体的青睐。但是,在新鲜事物越来越多、新闻报道对象和领域越来越广、政府管理趋于转型的今天,媒体上出现的诸多“第一”、“率先”类的新闻是否经得起推敲?媒体该如何判断这类字眼的真实性?已成为一个日趋严重的问题。
客观地看,一方面,经济的转型、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观念的更新等,导致各行各业新事物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容易被接受和模仿;而另一方面,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无所不包的管理职能正在发生变化,政府管理职能退出的领域中,其信息也许是集中到了有关行业,也许是散落在社会中,媒体求证信息真伪的难度大大增加。
从主观看,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被报道对象或策划者投媒体所好,炮制出“第一”之类的名目,在媒体上刊发新闻,花钱不多,效果比做广告还好。还有一种情况,某些记者编辑为了上稿顺利,占领更大更好的版面,自作主张添上“第一”、“首次”等字眼,他们认为反正这样带褒扬性的稿子即使失实也无伤大雅,几乎不会引起纠纷。
综上所述,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媒体很有必要对新闻事实的创新性判断保持高度警觉。此类褒扬性的稿子失实可能不会引火上身,但是对媒体的公信力而言,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笔者认为,媒体首先要建立新闻准确性高于新鲜性的理念。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理念,但是在新闻竞争加剧的今天有必要重提。一条被随意加上“第一”之类字眼的新闻,也许能为媒体带来一时的轰动效应,但其负面作用不可低估。如果是某些人别有用心地炒作,那就中了人家的圈套。如果是疏于核实或为求得轰动效果,那就会让知情人笑话甚至愤怒。
其次,媒体要调动多种力量对新闻事实的创新性进行求证。除了被采访对象提供的说法外,同行的说法、有关部门的说法、互联网的说法都要综合考虑,如能得出一致的结论当然好,如说法不统一,又找不到权威的说法,宁缺勿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