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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香港投保,买保险还是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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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当前的法规,内地居民赴港期间向香港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符合法律规定,但仅限在香港签署保单;在内地投保,或在内地填写投保书,缴纳保费,再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带到香港的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在北京从事金融工作的乔女士刚刚从香港“扫货”归来。乔女士出生在深圳,工作在北京,去香港旅游对她而言其实是平常之事,不过这次不同的是,她带回了一份香港的重大疾病险。“去香港买保险便宜,种类多,而且保障范围也比内地的要广,我也是考察了很久,对比了很多家内地的保险公司,才下决心去香港买的。”乔女士告诉《方圆》记者。

乔女士的案例并非个案,一份来自香港保险业监理处的公开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香港保险业向内地访客所发出的新保单保费达68亿港元,占香港一季度个人业务的总新造保单保费的18.7%。“去香港买保险”已经悄然成为内地中产阶级人群的新选择。

“香港保险产品确实存在一定的优势,内陆消费者以合法形式购买香港保险产品,这是市场选择,无可厚非。就像香港的苹果手机比内地便宜,会吸引不少人去香港买手机一样。”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副主任胡波告诉《方圆》记者,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存在汇率和两地保险制度、法律规定差异等问题,赴港买保险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相似险种香港保费价格更低

“自2003年赴港自由行开放以来,就出现了内地人赴港购买保险的情况,但在近几年开始出现了保单数量井喷的现象。”就职于寰宇保险公司的保险经纪人王舒韵告诉《方圆》记者,诸如内地人去香港需要办理通行证一样的问题,很多人对于内地人能不能在香港买保险,购买保险后是否能享受和本地人相同待遇存在一定的疑问。事实上,根据香港保险业监理处提示,无论大陆人、外国人还是香港人,只要持有合法身份及与香港合法的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都是有效的。

王舒韵称自己已经做了十年的香港保险经纪人,早些年自己的客户大多数是来自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而最近几年,北京的消费者也开始多了起来,尤其是白领、富人等中产阶级,可以说意识到在香港买保险有优势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

在胡波看来,香港保险最吸引大陆居民的就是保费相对便宜。一般来说,保费的计算受到三个方面因素的影响:生命周期表、费用率、保单预定利率。保险公司在计算保费时,是以整个国家或地区的死亡率来进行计算的。由于香港居民的预期寿命要比内地长,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12年,香港的预期寿命是83.48岁,内地是75.20岁,同时发病的概率也比内地低,同样年龄的死亡率香港也要比内地低,因此保费就会便宜。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包括香港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相比内地要高,从而可以降低费用率;香港的保险欺诈更少,部分降低赔付率;香港保险企业的投资渠道受限制较少,投资管理水平较高,可以实现更稳定更高水平的投资收益率。”胡波向记者解释,并且香港拥有多家保险公司,竞争非常激烈,很多时候都会通过降低保费来竞争客户。同保额同种类保险的费率比内地低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所以保费可以便宜三四成。

据王舒韵介绍,在购买人群中,内地消费者尤其青睐投保重大疾病险、寿险和教育险。重大疾病险作为销量最好的险种,消费者多看中香港的医疗条件和保险保障范围;生意人通常喜欢买性价比高、功能齐全的高保额分红型寿险;还有部分是家长为了方便孩子出国留学工作而将钱放在香港保险公司。

重大疾病险涵盖面积广

以重大疾病险为例,记者咨询了国内某知名保险公司人张琳,“以一名30岁、不抽烟女性为例,两种保险均为缴费期20年,保额100万元”的前提条件,获得两份相似险种的投保计划书。其中一份是内地的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障40项重大疾病,每年缴费28400元,总保费为568000元;另一份是香港的终身保保障计划,保障41项重大疾病,每年缴费17200元,总保费为344000元。不难看出,由同一家保险公司分别在香港和内地出售的重疾险保单,两地相差就不小,更别说与香港本地的保险比价格了。

为了体现出内地和香港相似险种的区别,记者向张琳咨询。据她介绍,在内地重疾险一般是保障40种严重疾病和预先给付10种疾病,很少有产品将自闭症、植物人、严重哮喘等香港可以投保的疾病囊括在内。

“相对于内地保险公司,香港保险的保障范围更大,香港产品还有早期疾病保障和多重疾病保障,包括许多内地不保障的疾病。香港保险产品保障一般56到100种重大疾病和预先给付的18种疾病,内地保单承保责任则只包含42种左右。”王舒韵说。

而对于购买重疾险的要求,王舒韵表示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不用体检,除了两种情况:一是购买的保额高,比如大人超过50万,小孩超过30万的;二是身体有异样,比如有乙肝携带、乳腺增生等问题。买友邦产品不一定要体检,但保诚是必须体检。如果客户身体有点问题,她都建议客户选择友邦。

对于内地投保人较为关注的理赔程序,王舒韵介绍说,只要在保险公司与内地的合作医院治疗,理赔过程中投保人不用亲赴香港,只需邮寄认可医院的诊断书、医疗费发票等凭证即可,诊断书上需要主治医生以上级别医生的签名等。比如友邦公司在内地有百余家指定医院,其中北京地区包括协和医院、301医院等占65家,但中小城市指定医院却寥寥无几。

多通过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购买

在上海工作的陈女士在香港游玩时,曾被香港某保险公司人员推荐过教育险。尽管平常抱着“保险都是骗人”的想法,但在保险的屡次推荐后,终于对给孩子准备的教育险动了心。经过对比过内地类似的教育险,她发现香港的教育险给付金额相对更高,且缴费年限比较短,性价比更高,于是准备为1岁的孩子购买一份6年保费缴付期的教育险,每年保费15040港币,孩子从18岁到21岁期间,每年可获得等于基本保额指定百分比的保证现金,以应付升读大学的费用。

东莞的刘先生则是通过保险经纪人的推荐购买了寿险。因为考虑到资产传承,他曾一次性花费200万美金去香港买寿险,身故时可获得1000万美金的赔付,这笔钱的受益人就是其儿子。当然,这种巨额保险并不是有钱就能买的,需要经过保险公司一系列的评估。

在诸多优势的吸引下,内地人去香港购买保险的意愿十分强烈。但大多距离香港较远的居民往往苦于缺少途径,不知道该如何操作。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内地的保险经纪公司不能销售香港保险公司的保单,所以作为“中间人”的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便应运而生了。前者是代表保险公司推销保险产品,而后者则是“中间商”,代表客户利益在市场上为客户招标询价、购买最佳性价比的产品组合。

据王舒韵介绍,自己作为一名保险经纪人,一般是通过为客户制定保险计划书,再与客户进行沟通,客户购买意向确定后,再负责将客户带到香港,通过香港的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购买合同。保险公司付给香港经纪公司手续费,自己分得其中一部分,客户不需要另外付费。现在在香港买保险的内地消费者大多数是通过朋友、同学、同事等中间人介绍,这个中间人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投资者要对中间人深入了解,以前出现过不少在内地成交的不合法的“地下保单”就是因为轻信了中间人所致。

所谓“地下保单”,是指非法在境内销售的境外(主要是香港地区和澳门地区)保险公司的保单。对于内地投保人来说,必须亲自入境香港购买保险,即签单和缴纳首期保费必须在香港进行,否则权益不受保护。按照我国当前的法规,内地居民赴港期间向香港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符合法律规定,但仅限在香港签署保单;在内地投保,或在内地填写投保书,缴纳保费,再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带到香港的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消费者必须知道,即使保险合同是真的,保险经纪公司也是真的,保单可能同样无效,只有亲自在香港签署投保合同才有效。目前香港的保险公司只有在看到顾客的入境凭证后,才会通过保单。”胡波表示。

风险:理赔标准不同、保单缩水

尽管去香港买保险具备诸多的优势,但是仍然有不少消费者遇到了麻烦。福建的林先生就在向香港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过程中碰了壁。林先生的妻子曾于2011年8月购买香港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保额100万港币。2014年11月其妻子不幸确诊为乳腺癌,随即就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

“到今年为止,我们已经交了4期约12万港币的保费,如果理赔成功的话,应该会获赔120万港币左右。”林先生本以为很快就能得到赔付,但是保险公司的调查程序一过就是半年。漫长的等待后,林先生收到的是来自该公司的一纸通知书:拒赔并宣告保险合同作废,原因是保险公司调查认为林先生妻子申报保险时没有如实告知身体情况。这让林先生一头雾水,因为购买保险之前,他的妻子做过全身检查,显示一切正常,而且购买时,保险公司业务员还对他们说过:“有大病、住院的就说一下,小毛病就不要讲了。”

“不能简单地认为在香港买的保险就一定好,如果出现纠纷,消费者可能面临更高的维权成本。”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靖怡表示,比较现实的问题就是,香港保险公司通常要求投保人在其合作或认可的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如果投保人所在地没有定点医院,在治疗中就可能产生额外的交通费用。另外,当投保人遇到问题需要保险公司沟通甚至上门服务时,香港业务员是否能及时回应。

在李靖怡看来,内地和香港的法律规定和理赔标准不尽相同,在同一个法律术语上的定义都可能存在区别,容易导致消费者对于理赔条件的理解有争议。其中较突出的区别在于,中国法律失踪2年可宣告死亡,而香港规定失踪7年才能宣告死亡,这就涉及拿到死亡证明和后续理赔的时间较长。

“并且,香港保险有关的告知义务需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即顾客在购买香港的保险产品时,需要将自身完整的身体状况主动如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不承担保单所规定的责任,并且不需退还保费。我国《保险法》也有类似规定,但香港保险条例要求的诚信范围相对较大,所以要注意这个要求。”李靖怡说。再比如重大疾病险中,两地的医疗判断也可能存在差异,像脑中风,内地要求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才算,而香港保单则没有类似表述,只要求中风的诊断必须以核磁CT或磁力共振作证明,并必须由脑神经专科注册医生确定。

同时,胡波提醒,所有赴港买保险的内地投保人都需要仔细考虑保单价值缩水的可能性。因为在香港投保时,必须以美金或港币支付,赔付时也是美金或港币,而且缴费周期动辄三五年,甚至十年二十年,所以保单受汇率波动影响很大,存在保单的现金价值和赔付金额缩水的风险,在他看来,汇率是去香港买保险面临的最大风险。

维权需承担高昂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记者还发现,香港公司的计划书通篇采用繁体字,并且涉及金额均用美金计算,王舒韵则向记者解释,香港保险合同都是中文繁体字和英文两种语言,基本没有简体字的,保险可以采用美金或港币,因为美金比较保值,所以一般推荐客户选择美金。

“香港使用的是繁体字,而大陆使用的是简体字,二者在专业术语上的表述也不尽相同,因此内地人很难对香港合同中的条文理解到位。这些知识结构上的障碍,都是导致理赔纠纷的原因。”李靖怡说。

在胡波看来,目前大部分前往香港购买保险后产生纠纷的主要集中在医疗程序上。牵涉的主要内容是内地投保人在赔偿过程中是否符合赔偿标准,或者说被保险人最终获得的收益率是否能够达到原先预定的收益率。

赴港买保险风险重重,那么如果内地投保人遇到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

“一旦和保险公司出现理赔纠纷,首要选择就是去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胡波告诉《方圆》记者,投诉局是由香港保险业成立的自律监管机构,专门为保险客户提供免费渠道协调因保单引起的索偿纠纷。随着内地投保人在港购买保单的数量急剧上升,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于2013年5月1日起,将服务范围扩展至非香港居民。也就是说只要保单持有人持有的是合法的香港保险公司的保单,那么无论其居住在何地,都可以获得投诉局免费的服务。

“此外,该机构出面受理纠纷,处理结果直接产生法律效力,能有效地约束保险公司的行为。有了索偿投诉局的帮助,内地居民赴港投保万一发生理赔纠纷,也不至于投诉无门,利益得不到保障。”胡波说。

但是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官网显示,在其投诉须知下的职权范围一项中,索偿的金额不得超过80万港元。也就是说在索偿金额较大情况下,内地投保人还是得选择通过聘请香港当地的律师来进行诉讼,一些申诉、聆讯、审理或裁决也可能要求当事人亲自到香港法院才能进行。

“保单纠纷一旦走向诉讼途径,消费者就必须要聘请香港本地的律师,无形之中增加了金钱成本。另外,香港适用普通法系,诉讼过程比起内地更加漫长,消费者所要承担的时间成本也会让人不堪其累。”李靖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