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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原野》中的“原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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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原罪观”是基督教的一项根本教义,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曹禺是一位深受基督教文化影响的作家,他的《原野》中也因此大量渗透着基督教的原罪意识。在作品中,原罪体现在了复仇、迷失和诱惑三个方面,它化身为“原野”,无时无刻不在考量着作品中每个人的内心,评判着他们的生与死。

关键词:《原野》;复仇;迷羊;诱惑

中图分类号:I20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1-0000-01

复仇

基督教原罪观念认为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因违背了上帝的意愿偷食禁果而造了罪,此罪一直传至亚当的所有后代,成为人类一切罪恶和灾祸的根由。所谓“原罪”,简单来说即是背弃上帝之罪,它“产生于人的自由,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它都是人类无法摆脱的命运。”

《原野》所表现的主题是仇虎对焦阎王的复仇。十年前,焦阎王在利欲熏心之下出卖了朋友,逼死仇虎之父、将仇虎的妹妹卖到妓院、将原本应该成为仇虎妻子的花金子抢去当了儿媳,仇虎本人也被当作土匪关进监狱受尽苦难。10年之后,被折磨的不成人形的仇虎千辛万苦越狱回来进行“正义性的”复仇,然而当初的始作俑者焦阎王早已去世,焦家只剩下一个瞎子老太婆,善良的焦大星和襁褓中的小黑子。伴随着焦阎王的死,仇虎的复仇之箭失去了靶子,但是他并没有停止复仇的脚步,他杀死了自己儿时的玩伴焦大星,间接害死了无辜的小黑子,最后带着花金子逃进了黑森林中,却频频出现幻觉,最后逃不出自己内心的谴责,吞枪自尽。

曹禺是一位深受基督教文化影响的作家,长期以来,他一直在苦苦思索人世间诸多罪恶从何而来,但是却没能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因此不自觉中转而去接受基督教的原罪观,并试图用文学的方式给这个命题做一个合理的解释。在《原野》中,促成仇虎复仇失败、走向毁灭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作者又为何要进行如此狠心的情节设置呢?对于这个问题,最合理的解释即是他逃不出“原罪”的命运:因为自身带有原罪,并且又不能虔诚忏悔,继续作恶,那么最终的结局只能是走向灭亡。仇虎并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在文本中的形象是“天”),即使是复仇之后出现了种种幻想、恐惧,他仍然不相信上帝的审判,丝毫没有悔改的念头。剧本第三幕第四景中,仇虎和金子迷失在黑森林中,有过这样的对话:

焦花氏 (喃喃地)怎么走?(忽然走到白杨树下,跪下)哦,天啊,可怜可怜我们吧,再露一会儿月亮吧、再施舍给我们一点点儿的亮吧!(哀恳地)哦, 就一会儿,一小会儿,天,可怜可怜我们这一对走投无路――

仇 虎 (暴声)金子,你求什么?你求什么?天,天,天,什么天?(暴躁地 乱动着两手)没有,没有,没有!我恨这个天,我恨这个天。你别求它,叫你别求它!

上帝将亚当、夏娃逐出伊甸园,将他们驱逐到一个充满罪恶的现实世界中,让他们连同他们的后代一起接受惩罚与磨难的考验,目的就是要让人类对自己的放纵行为深刻地反省,这也是人类重返伊甸园的先决条件和唯一途径。仇虎不相信天,要做自己的主宰,他背弃了上帝,放弃忏悔,也就必将逃不出上天的审判,即使在人们看来他复仇的动机是多么的“合理”,其结局都必将是走向自我毁灭。作为基督精神的传播者,曹禺曾经说过:“人类是怎样可怜的动物,带着踌躇满志的心情,仿佛是自己来主宰自己的命运,而时常不是自己来主宰着”。这无疑可以看作是对仇虎结局命运的最好说明。

迷羊

关于《原野》中所蕴含的“原罪”观,还有一个重要的情节可以作为证明,那就是剧本中反复出现的“迷羊”意象。

“羊”在基督教文化中是一个具有相当复杂意蕴的意象。《路加福音》第15章第4节载:“你们中间,谁有一百只羊失去一只,不把这九十九只撇在旷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马太福音》则如此记载:“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太18:12)“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太18:13) “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他抓住拉上来呢。”(太12:11)

在上帝看来,人有着原罪,就像那迷了路的羔羊,如果不虔诚悔过,就会永远的迷失。这里包含着一种“迷路――回归”的情节模式,体现着基督教“原罪――救赎”的思想。在《原野》剧本中,我们惊奇的发现每当情节矛盾达到一种尖锐的程度,罪恶即将显现时,就会有“羊群”的登场――“羊群乱哄哄地奔踏过来,咩咩地哀叫”,就像在乞求人们消除心中的仇恨、放下手中的罪孽一样。这显然不是什么巧合,而是作者刻意的为之。剧本当中,无论是仇虎、花金子,还是常五、焦母,他们都是一群“迷失的羔羊”,他们深陷罪孽而不自知,正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作为一个例外,身为牧羊人的白傻子,尽管他痴痴傻傻,但却是剧中惟一一个真正快乐的人,剧本开始时白傻子“幸福的”学着火车的轰鸣,剧末又出现了白傻子做了一个“甜美的梦,脸上是平静而愉快的微笑”的情节,仇虎和花金子想要去的黄金国,其实一直就存在于白傻子的心中,《圣经》中载“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白傻子作为一个牧羊人的形象贯穿全剧,他的内在象征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在《原野》中,曹禺清醒地意识到这样的事实:人类作为被动的罪人被无情地抛人到这个罪恶的世界中,他们自己对此却一无所知;灵魂苦苦挣扎的“迷途的羔羊”,最终都在“永久的寂寞里消失这短短的生存”,只留下一个个“鲜血滴滴的印象”。他们失去了人最为宝贵的神性―“爱”,完全生活在生命的黑暗与虚无中;他们是上帝的迷途羔羊,无法进行灵魂的自我拯救。

诱惑

仇虎最后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自尝了“原罪”的苦果。那么我们不禁又有疑问,和仇虎一起出逃的花金子的结局会如何呢?剧本中最后说道花金子“平安的跑走”,是否预示着《原野》另一个光明的结局:花金子逃出了原野,到了那个“黄金铺地的地方”呢?实际上,曹禺在和田本相的谈话中,曾经透露了一些《原野》的结局:“……最后一幕,是现实的,也是象征的,没有仇虎的出路,金子死的更惨。”的确,正如作者所暗示的,如果按照“原罪”的线索思考下去,金子既然与仇虎一样具有原罪,并且没有虔诚悔过,我们也不能不悲伤的宣布花金子的死亡

“原罪”观念的在基督教文化中有另一种延伸的意义,就是基督教伦理道德的观。在基督教的世界里,基督徒把童贞性神圣化为获得救赎的一项原则。在创世纪的故事里,伊甸园中的夏娃被上帝塑造成了一个不安分守己的形象,她暗示着女性的诱惑以及作为人类堕落的一个重要根源,夏娃经受不住诱惑,这本身就是原罪。花金子身上,我们能够看到“夏娃”的原型意义:

“由轨道左面走上两个人。女人气冲冲地,一句话不肯说,眉头藏着泼野,耳上的镀金环子铿铿地乱颤。女人长得很妖冶,乌黑的头发,厚嘴唇,长长的眉毛,一对明亮亮的黑眼睛里面蓄满魅惑和强悍……她的声音很低,甚至于有些哑,然而十分入耳,诱惑。”

基督教文化中,对女性行为的是不能容忍的,惩罚也是极为严厉。金子背叛丈夫和情人私奔,这本身就违背了基督教的教义;仇虎走向最后的复仇之路,其中也多少带有花金子的诱惑和鼓动。花金子不是无辜的受害者,而是罪恶的制造者,她的结局,也毫不例外地会应验那句上帝的预言:“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撒种的,必须从收败坏。”(《新约全书・拉太书》)曹禺对于她的命运的设计,也就不自觉的在无形中体现了上帝的意志。

参考文献:

[1]刘宗坤,《等待上帝还是等待戈多》,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 年第一版。

[2]曹禺,《雷雨》,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

[3]田本相、刘一军编著,《苦闷的灵魂-曹禺访谈录》,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宋剑华,《基督精神与曹禺戏剧的原罪意识》,《文学评论》,2000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