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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来者”罗四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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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四拿》是一个关于乡下人“进城”和“归来”的故事。

从五四文学开始,“进城”的主题便源源不断地出现。城市的光怪陆离、目迷五色契合了人追新逐异的本性,同时也以篡改击溃乡村经验和风俗道德的现代生活形成了与古老中国完全不同的形态。从沈从文开始,城市与乡村的道德分化便成为不言自明的存在。在路遥那里,城市生活对于青年的吸引力与他们日后身败名裂的强度恰成正比,但中国的“拉斯蒂涅”们依然乐此不疲。时至今日,“乡下人进城”已经成为一个司空见惯的主题。于是,问题便来了:既然如此,田耳凭什么让四拿的“城市生活”重获意义呢?

小说以瘸子“我”展开故事,他是四拿的小跟班、小伙伴,也是连接四拿与乡村生活的重要人物。四拿的“城市生活”基本上是通过“我”的转述、“我”对别人转述的转述而完成的,也就是说,小说从侧面完成了对“城市人”四拿的描写:没有人知道他在城里干什么,只知道他打一个电话换一张卡,有陌生好看的城里女人来村里找他,他却以“感情不和”如此“城市”的说法拒绝了她,他不断地劝“我”也去城里看一看――不为赚钱,只为“看世界”。仅此一点,便将他与那些打工挣钱的人们区别开来。他更像是一个城市的游荡者,四处张望,然而又无所事事。

这些通过转述而构成的“城市人”四拿的形象是片断的、模糊的。城市生活的实质和边界在哪里,它所带来的快乐与愉悦又是什么,在四拿那里漫漶不清。而且,他每一次的归乡都不是乡下人渴望的“衣锦还乡”,而是以惊人的言行在乡村不断掀起波澜,从他身上延展出的每件事、每套言论都让村人惊奇。我以为,这种叙事方式是田耳有意为之的,因为他要“暗写”、“虚化”四拿的“城市生活”,而“真写”、“实写”他的“乡村生活”。这两者在四拿那里一个是形,一个是根;一个是外在,一个是内在;一个是暂时,一个是永久。孰轻孰重,相当分明。

乡村的古老逻辑和人情世故支撑着小说的发展。小说一开始以四拿爷爷罗瞻先因闻凶兆而自觉不久于人世的描写引出了邪怪的乡村风俗,远在城里的四拿用一个轻松的谎言便令爷爷“起死回生”。乡人的“生死”之事成为小说重要的脉络,也一步步将四拿推向了“金刚”之路。他回乡后因发表了一通劝爷爷还不如选择在春节死的大逆不道的言论而与父亲发生争执,来与“我”的大爹同住茅棚,由此引出了“金刚”的故事。在打狗坳,人死后要由“金刚”抬棺,这八个人必须能喝能吃,体格健壮,是“一个村庄的颜面”,四拿少年时代的理想便是做“金刚”,可惜生得太矮。后来由于青壮年都进了城,只有过年时才回来,因此,如果老人在过年时去世还有“金刚”抬着走最后一段路,等过了正月十五便只能由拖牛拖狗的拖拉机拖走,实在是既没面子又没尊严。

在乡村,“死”是一件庄重的大事,有一整套古老稳定的风俗习惯,但匆促的现代生活却改写了“死”的庄严感与仪式感,只是潦草了事。田耳选择这样的题材,固然源自他对乡土风俗的浸染与熟稔,但或许他也想以此省思现代生活仪式感的丧失,同时以“金刚”的重新寻找和安排试图恢复乡村的伦理风俗。清明之后,大爹去世了,人人都想看四拿的笑话,因为他答应过病中的大爹要找“金刚”为他抬棺。在送大爹“上山”前一天,四拿出人不意地确定了“金刚”的人选,即那些围坐着吃夜宵、喝大酒的人们,虽然不少是老弱病残,“金刚”也变成了“十六金刚”,可是这一举动却改变了打狗坳牢固不破的“金刚”制度――谁都可以成为“金刚”,谁都可以替换与被替换。四拿还以此项“改革成果”获得了重返故乡的资格,当上了村长助理。他曾经违拗与悖离过古老的故土,最终又回到那里,生长分枝,落叶归根。

在《金刚四拿》中,田耳变身为乡村“说书人”,那些纷纭驳杂的传说、故事、人事、风情给了他丰富的表达内容,更重要的是给了他对乡村的“信”与“根”的态度。他相信那些走出乡村的年轻人,那些南下打工、北上漂泊的梦想者,他们中的一些人也会像罗四拿一样,有一天一无所有却又脱胎换骨地回到故乡。

但这并不是结束,接下来还需要有人走出去。瘸子“我”带着四拿送的增高鞋、头也不回地直奔三叉路口的搭车处。他或许是四拿的延续,或许不是,但这不要紧,要紧的是,看过了世界的“归来者”,他的世界就不一样了。

曹霞,文学评论家,现居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