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规范农村房屋建设和管理方案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规范农村房屋建设和管理方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工作会议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五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房普查工作。为确保农房普查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要求,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引导村镇合理规划、规范建设和有效管理,促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县现有农村房屋总量、分布、结构、权属及使用情况,了解农民的实际住房状况和需求,切实保障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构建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产权处置机制,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同时,也为下一步规范农房登记发证工作打好基础,并为制定我县农房拆迁补偿政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范围和普查内容

(一)普查范围

(二)普查内容

普查主要按幢或套、间为单元进行。普查的内容:

1.自然状况,包括:房屋的坐落、结构、层数(次)、建成年份、占地面积、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建筑面积以及用途等。

2.归属状况,包括:房屋所有人的名称、性质以及产权来源、家庭人口状况等。

3.手续办理情况,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证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证明、房屋准建手续或证明、房屋质量证明以及是否已取得农房证等。

4.使用情况,包括房屋是否自用或出租等。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二)工作职责

1.县房管局: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及制定普查的相关材料和表格,指导乡镇(场)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土地登记的有关资料,协调处理普查过程中涉及到土地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县房管局和乡镇(场)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3.县住建局:负责提供规划建设的有关资料,协调处理普查过程中涉及到规划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县房管局和乡镇(场)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4.县城管局:负责并指导乡镇(场)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建筑进行制止和查处,积极配合县房管局和乡镇(场)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及时拨付房屋普查专项经费,并监督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6.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房屋普查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工作,编制提供房屋的详细门牌号码,对无门牌的房屋及时进行处理,并在必要的时候提供住房家庭、户籍、人口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县房管局和乡

镇(场)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7.县统计局:参与并指导乡镇(场)普查工作,对切实配合做好相关普查数据的统计和工作。

(三)经费及人员保障

县财政局要及时拨付普查经费,以保证普查工作正常进行。同时,县农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乡镇(场)的普查工作数量和工作进度对普查经费进行统一调配。各乡镇(场)不得向被普查的村民及集体经济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普查人员由乡镇(场)在本辖区范围内从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中选调组成,以确保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数量。

四、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

(一)工作原则

各乡镇(场)可按规划区的划分,采取由里到外、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房普查工作。

(二)工作方法

按房屋类型分,本次普查工作主要分为农民自建房普查和其他建设用房(包括农民还建房小区等)普查,在完成农民自建房普查的基础上再进行其他建设用房的普查。整个普查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行政村普查上报、乡(镇)政府逐一核实、县政府组织复核、市政府抽查验收”的方法进行。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次农房普查工作时间为期四个月,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10日至5月10日)

1.各乡镇(场)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落实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确定任务。

2.县农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拟定统一宣传提纲,制定、印制各类普查表格,确定乡镇(场)普查工作具体要求。

3.各乡镇(场)成立相应农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落实人员,组建普查工作站。

(二)宣传培训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

1.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并在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全县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各乡镇(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农村房屋普查的意义、任务、职责,争取广大村民的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5月16日至7月31日)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场)上报的普查材料进行复核抽查验,并对普查资料进行汇总后编写普查数据说明,普查成果报送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各自工作,确保我县农房普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场)要将农房普查工作作进一步的细化和量化,层层进行分解,层层抓好落实,要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县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加强协调与沟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届时,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场)农房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导。对因领导不力、敷衍了事、未按期完成普查任务的乡镇将按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三)各乡镇(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向农民广泛宣传房屋普查工作,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房普查的意义和内容,营造良好的普查环境,使广大农民群众能积极支持和配合房屋普查工作。

(四)各乡镇(场)要制定各自普查实施方案,抽调有工作经验、事业心强、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员参加普查,切实做到不漏户、不漏房、不重复,确保普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