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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双边FTA建设的六大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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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和顺应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特征和发展趋势,对于我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FTA)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回顾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实践进程,既可以总结出一些规律,也可能取得新的突破点。

三大类别与两种模式

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自由贸易区协议以来,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从无到有,稳步推进,取得良好开局和进展。截至2011年底,我国正在或已经与亚洲、大洋洲、拉美、欧洲、非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磋商建设15个双边自由贸易区,初步构建起南北齐进、东西两翼齐飞、多层整合、全方位的自由贸易区网络。

谈判进展程度分成三类。第一类为中国发起并已生效实施的自由贸易区,共计9个。包括:中国—东盟、CEPA、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中国—秘鲁、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第二类为磋商中的自由贸易区,共计6个,包括澳大利亚(2012年3月完成第18轮谈判)、挪威(2010年9月完成第8轮谈判)、瑞士(2012年5月完成第5轮谈判),同时与海湾合作委员会、冰岛、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的谈判进展经历了一个较快过程,开始缓慢下来。第三类处于提议或者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中国一印度、中国一韩国、中日韩、中国一哥伦比亚。目前,中韩、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联合可行性研究报告都已出炉,中日韩三方已正式签署投资协定,中印工作组会议还在紧张磋商之中。

形成两种有效的“谈判模式”。一种模式为分别签署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协议等,必要时签署“早期收获计划”。比如,东盟“10+1”、中巴、中智等都是依次签署货物贸易协定、服务贸易协定,并发起了投资谈判。第二种谈判模式为直接签署内容全面的一揽子自由贸易协定。比如,中国一新加坡、中国一新西兰、中秘、中哥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人员流动、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争端解决、知识产权等,这类双边协定具有很强的示范性。

六个突出成效

建设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利益在于通过贸易与投资的便利化、经济技术合作、服务贸易自由化等,使我国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优化组合。

第一,拓展贸易发展空间。贸易创造效应明显,我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国外贸增长在企业减负、市场准入扩大的基础上,普遍实现“两个高于”:高于整体贸易增长水平、高于协定签署前的双边贸易增速。比如,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之初至今,中国东盟双边贸易增量超过中日、中韩、内地香港、内地台湾,提前三年完成两千亿美元的目标,东盟成为我国第四大贸易伙伴,我国已从东盟第六大贸易伙伴上升为第三大贸易伙伴。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自由贸易区稳外需、促出口作用明显。贸易结构得到优化,机电产品、船舶、钢铁、针织服装、陶瓷制品等优势产品在我国对自贸伙伴出口所占比例逐步提升。

第二,获取非传统收益。自由贸易区内易形成更有效率的产业和基础设施,能够产生延续多年的动态利益,增加投资和提高生产率,这有利于贸易伙伴之间互相扩大对于对方的出口需求,也有利于长期的经济增长和稳定。随着中国对自由贸易区伙伴国家在电信、金融、保险和服务业的优先、更直接、更深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的比重将进一步加大,投资合作方式将更加多元化,自由贸易区建设将成为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可行性途径。

第三,保障资源供应。随着我国经济的长期快速发展,国际资源的进口依存度逐步提高,甚至超过50%。与资源输出大国商建自由贸易区有利于建立稳定、多元的战略资源供应渠道,对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四,化解国际贸易争端。很多自由贸易协定一般都规定了反倾销措施不再适用于对方。通过发展自贸区,我国已推动20多个自贸伙伴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自贸伙伴对我国动用贸易救济措施也呈明显减少趋势。

六大突破点

现阶段,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

突破点一:加快制定整体规划。可以为不同的区域经济合作设定不同的短期、中长期经济目标,例如通过关税、非关税壁垒措施的降低,贸易、投资在短期内都会出现明显的增长态势。锁定国内政策的改革,增加讨价还价的能力,知识贸易的转移效应、商业周期的同步性都可能在中期内实现,而实现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以及政策一体化则可能是长期的目标。

突破点二:选择更多的自由贸易区伙伴国家。构建我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网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停滞不前。要循序渐进,梯度参与,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中国目前自由贸易区涉及的伙伴国只占到我国外贸总额的1/4,即使将美欧盟排除在外,商谈伙伴国占到我国外贸总额的40%左右是完全可行的。

在亚洲、拉美、欧洲,有以下几个重要的潜在伙伴国:

韩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十二五”期间,要在战略高度上重视韩国市场的开拓,确认韩国市场对我国进口市场的战略性支撑地位。经过长期的高速增长,中国、韩国都需要尽快拓展国内发展空间,增加市场准入,扩大贸易份额,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无疑是现实的最佳选择。在中韩之间建立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条款在内的双边自由贸易区,具有重要的现实紧迫性。可喜的是,今年5月,中韩双方已宣布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应力争尽早签订生效。

金砖国家:目前我国和俄罗斯、巴西、南非、印度达成了金砖国家合作机制,而且运转良好。下一步,我们需要以其中某一个国家为突破口,尝试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区协定,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合作机制达到个新水平。巴西无疑是一个优选对象。目前,中巴经济总量相差2倍,巴西经济总量全球第六,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巴西最大贸易伙伴,巴西是我国的第十大贸易伙伴,双方经济呈现互补性竞争,合作空间巨大。

中东欧国家:由于人口众多、市场巨大、资源丰富、增长快速,在经济、贸易甚至是军事上,这些国家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这是我国扩大与发展中国家合作的重要战略支点。要重视开展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关系,以波兰、匈牙利等国家为主,尝试建立更为密切的贸易、投资合作安排,加强货物服务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