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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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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妇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为宗旨,以稳定为大局,多渠道解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和网络,推动法律赋予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人身、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得以实现,为构建和谐花垣做出贡献。

一、以“妇女儿童维权办公室”为载体,切实履行妇联维权、服务职能

按照全国妇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设了花垣县妇女维权和反家暴电话、设立了维权办公室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年来,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案件49件,其中来人来访案件39件、来信2件、来电8个,由县妇联直接办理和协助配合办理的有40件,转交到其它单位办理的有9件。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增强,确保了维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同时县妇联还热心为来访妇女排忧解难。1月21日,收到边城镇在云南服刑的吴某请求帮助照顾在家的孩子的来信,县妇联通过边城镇妇联了解到吴某家里的情况后回信给了她,并给家里的孩子送去了400元的春节慰问金。4月24日,曾春梅主席接待了身患类风湿性关节炎行动不太方便的麻栗场镇胡某,胡某反映家里十分困难,母亲去年8月患肝炎丧失基本劳动力,她本人因病每月要上千的医药费,请求提供就业机会缓解家庭压力。由于胡某的病情不稳定,无法从事相关劳动,了解到胡某有针线活的一技之长后,曾春梅鼓励她走自主创业之路,可以根据身体条件灵活的安排劳动时间,做好手工艺品后与县妇联直接联系,由妇联通过网上平台和其它形式为她寻找销路,这样既可以缓解家庭压力又能够发挥一技之长以自力更生,曾春梅自己还拿出200块钱给胡某回去做车费和生活费。

二、以“反家暴受理点”为依托,着力打造平安家庭

县妇联针对日益严峻的家庭暴力现象,在利用现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派出所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各派出所、社区、警务室设立家庭暴力受理点,并借助媒体宣传曝光的威慑力,及时处理家庭暴力投诉案件,对家庭暴力行为起到震慑和预警作用。同时与基层妇女组织上门对施暴者进行法、理、情的教育,并不定期跟踪了解情况。对于伤害比较严重的受害入,县妇联与司法鉴定中心联系进行伤害鉴定,从而为受伤害的妇女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对施暴者形成了有力的震慑,有效制止。

三、以“维权联席会”为平台,引导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自主维权

县妇联注重协调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依托公安机关建立家庭暴力投拆站、联合司法机关成立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公检法司法律工作人员优势组建了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化维权工作机构,在全县构建社会化维权网络。目前县妇联有两名人民陪审员,在必要时妇联干部以特邀陪审员身份参与合议庭的案件审判工作,将法院的司法优势与妇女“娘家人”的特点有机结合,实现了妇联与法院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优势互补,妇联的维权工作也不再显得苍白无力。

四、以“妇女儿童救助站”为载体,倾心关注贫困妇女儿童

整合、协调社会力量,推动弱势妇女儿童救助工作。我们通过各级媒体、爱心网站和广泛发动机关单位和个人参与爱心资助活动,先后有美国南加州湖南同乡会、久盛丰公司、湖南移动公司、边城爱心网站和振兴公司等单位和团体来我县资助贫困儿童和学生,救助资金达27万元,救助人数399人。抗冰救灾期间,县妇联筹集资金8000多元,棉被15床,衣物50余件,重点帮助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孤寡老人,共有38名特困妇女儿童得到了该项救助。

五、以宣传教育为推手,优化维权社会环境

借助“三八”维权周、传统节假日,与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联合,为广大妇女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发放与妇女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单,大力宣传《妇女儿童规划》、《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八荣八耻观20字基本道德规范。全县共举办法律培训班5期,上街宣传咨询活动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000人次。同时,加大对妇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将妇女维权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妇联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接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