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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送炭,女经理热情过火为哪般
马宏刚是河南新郑市一个经营花卉的生意人,今年31岁,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天生一副好模样和一个精明的脑袋瓜子。更令人羡慕的是,马宏刚有个温馨的家:妻子孟娟是机关干部,温柔贤惠、知书达理;儿子聪明活泼、人见人爱。
2001年4月初,马宏刚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我们急需装饰一个交易会场,需要大批名贵花卉,你尽快安排货源!”
电话是郑州某公司销售经理董楠打来的。董楠36岁,离异未育,端庄貌美,是马宏刚的一个大客户。
这笔生意可不小!马宏刚一阵狂喜,马上着手筹备进货的款项。但好事多磨,账户上没有那么多流动资金,怎么办?马宏刚急得团团转,只得再找董楠,希望让她预付10万元的货款。凭他们的交情,这是一个冒昧的行为。
令马宏刚没有想到的是,董楠接到救急电话,很快就将10万元现金打进了他的信誉卡。马宏刚感激涕零。
此后的接触中,马宏刚发现董楠对自己态度的微妙变化,说话闪烁其词,举止温柔似水。马宏刚琢磨不透。
2001年9月15日,董楠说她要到南京出差,希望马宏刚同去帮忙应酬一下几个酒坛子客户。马宏刚答应下来,并及时给妻子孟娟做了“请示”。
第二天上午,董楠和马宏刚飞到南京,住进一家星级饭店。接下来的两天里,两人将南京的旅游胜地逛了一遍,却不见董楠谈到工作,也没见到有什么客人,马宏刚疑云顿生。直到第三天晚上,董楠才把他叫到自己房间里,羞涩万分而又真诚无比地提出一个要求,一个让马宏刚做梦都没想到的要求。
梦非梦,掷金10万元为“借种”
原来,董楠这次带马宏刚出差是特意安排的,她想选择一个陌生的地方告诉马宏刚一个秘密――“借种”生子。此前,她之所以预先支付给马宏刚10万元花卉款,也是为了这个目的。
董楠经历过一个痛楚的失败婚姻,饱受了前夫的家庭冷暴力,情感受挫至深。为此,她视婚恋如雷区,发誓不再嫁人,并将全部身心扑在了事业上。几年来,董楠打造了自己百万的身价,赢得了相当的社会地位,却留下感情世界的一片空白,她渐渐感到自己是那么孤独。作为一个女人,她多么渴望能体会到做母亲的幸福啊!只要碰见人家的孩子,她就会忍不住看了又看。
没能做上母亲,成了董楠惟一的遗憾。
有一天,董楠从报纸上看到一条消息,有一个单身女子采用“借种”的办法幸福地抱上了自己的宝宝。董楠不觉陷入了沉思……
有了这个念头后,董楠就悄悄着手做起了准备。首先,需要选定一个合适的对象。为利于优生优育,她权衡了年龄、相貌、性格、能力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后,暗中盯上了马宏刚;其次,她做好身体上的准备,加强了锻炼和营养,调整了自己的情绪,并为孩子的出世选择了一个最美的季节――初秋。为确保“借种”成功,董楠又权衡了马宏刚的秉性,不惜10万元重金作为筹码;为杜绝藕断丝连,她甚至准备郑重地签订一份合同。
一切就绪后,董楠这才将马宏刚骗到了南京。
马宏刚像做梦一样听完董楠的倾诉。从本能上来说,他心里有一股按捺不住的惊喜,但理智又让他冷静了下来:逢场作戏是一个人良心上的问题,这是背叛妻子、背叛家庭呀!见马宏刚有些犹豫,董楠亮出了重金筹码:“只要你肯帮这个忙,那10万元的花卉款就不用还了。”果然,马宏刚心里的矛盾戛然而止,这样的“好事”打着灯笼哪里找呢?再说,董楠的目的单一,不存在威胁自己家庭幸福的危险,成人之美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马宏刚答应了。经协商,两人当场签订了一纸“协议”:
甲方:董楠;乙方:马宏刚
一、甲方怀上乙方孩子后,预先支付给乙方的10万元花卉款充当借种款抵消。
二、乙方负责甲方受孕,并给予怀孕期间的必要帮助,直至孩子出生。如果孩子流产,乙方应将10万元花卉款退还给甲方。
三、孩子成功出生后,甲方负责抚养,乙方不承担抚养费,也不能以孩子父亲的身份去探望孩子,否则,乙方除退还10万元花卉款外,还赔偿甲方5万元的违约金。
两人在“借种协议”上签字后,董楠顺势拉灭了台灯……
风云突变,因病堕胎落下棘手问题
因担心受孕失败,2001年10月,马宏刚又多次与董楠姘居。董楠担心以后事情出现意外而遭被动,这期间又让马宏刚补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
此后,两人以业务为借口经常坦然互访。马宏刚的妻子孟娟知道董楠对丈夫生意的支持,不仅没有引起丝毫怀疑,反而对董楠心存感激,并与其姐妹相称。
董楠怀孕之后,妊娠反应强烈,两个月时,不得不住进医院。2002年元旦过后的一个中午,董楠突然面容憔悴地找到马宏刚,说她在医院检查感染了乙肝,因为害怕肝炎传给胎儿,她不得不将孩子做掉了。马宏刚于是劝慰说:“你不要伤心,这个病不难治,过段时间再要一个孩子。”谁知董楠痛苦地摇了摇头:“我受够了,不想再要孩子,还是一个人清清静静地过一辈子好。”
风云突变,马宏刚多了一块心病:董楠还要不要那10万元钱了?因为此时的他已拿这笔钱买了房子,而且还骗妻子说是自己做生意赚来的。若再退还董楠,该怎么向妻子交代呀!马宏刚越想越觉得麻烦,至此开始感到后悔了。
寝食难安中,马宏刚决定探一探董楠的口气。董楠这时的心情非常糟糕,一听马宏刚跟她谈那笔钱,气不打一处来:“马宏刚,你别在这10万块钱上打主意,10天之内把钱还给我!”
马宏刚一脸无辜,哀求说:“你自己因病堕胎,我没责任呀!”“什么责任,你们男人就是,我们有言在先的,无论什么原因生不了孩子,都得还我钱……”两人不欢而散。
四面楚歌,夹缝里的男人吃官司
正所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件事终究还是让马宏刚的妻子孟娟知道了,夫妻二人由此形同陌路,2003年5月,两人协议离婚。马宏刚将自己拥有几万元资产的花卉公司送给孟娟和儿子,并一人承担共同债务。从此,马宏刚一无所有。但他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惩罚自己,弥补罪孽。
听说马宏刚离婚时不仅把全部的家产分割给了前妻孟娟,且主动承担了全部债务,董楠着实吃了一惊,她自然怀疑马宏刚的用意,于是连夜找到他,要求偿还10万元钱。马宏刚说:“你欺人太甚,我妻离子散、身败名裂的下场正是你一手造成的,还向我要钱,我现在吃饭都成了问题……”董楠肺都气炸了,她断定马宏刚跟孟娟离婚是为转移财产,是想赖掉这10万元债务!她失声痛哭:“你占了我的便宜,还想贪那10万元钱,太没有良心了!”这一下惹恼了马宏刚,他泪眼汪汪、歇斯底里地吼道:“谁占谁的便宜了!我现在还不够惨吗?你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两人的矛盾至此升级为深仇大恨。
不能便宜这个无赖男人!董楠不惜自暴隐私,一纸诉状将马宏刚和孟娟告到法庭。
2003年11月2日,河南新郑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董楠诉称:被告马宏刚借我10万元钱用于购房,为逃避这笔债务,他以离婚为由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妻子孟娟,从而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她请求法庭判决二被告分割财产的离婚协议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宏刚于2003年5月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董楠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接到败诉判决,董楠表示要继续追讨这10万元钱;马宏刚虽嬴了官司,但脸上透露出的也是悲伤和无奈。
针对此案,记者采访了郑州市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李培林律师。李律师说,马宏刚和董楠的经济纠纷本身并不复杂。我国的法律对所谓的"借种"有着严格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库中提取,必须进行身份登记;为尊重对方,当事人与提供的一方也不能见面。同时,《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凡违背国家法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因此,她的“借种”生子行为是违法的,她和马宏刚私下达成的“借种协议”,虽是双方当时真实意愿的表达,也不受法律保护。
李培林认为,就这个“借种”事件而言,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双方的经济纠纷而言,董楠可以追究男方的民事责任,要求对方偿还自己的10万元钱,但董楠还需拿出能够证明马宏刚离婚是为转移财产、躲避债务的证据。
目前,这场令人啼笑皆非的“借种”闹剧并没有落下帷幕,董楠正在收集证据、筹备下一场法庭对垒。
(涉及个人隐私,文中的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