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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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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建筑施工中首要面对的就是施工工地,它是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目标向物质成果转换的孵化场所。加强对施工工地管理是政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有序管理,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把工程建设给百姓带来的影响减轻到最低限度,政府应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管理,本文主要探讨政府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问题以及有效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政府;施工工地;管理

中图分类:TU721+.4文献标识码: A

1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增长,对政府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政府根据国家的施工管理制度,结合目前建设工程施工特点及现场管理的实际,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提高建筑施工工地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2.1明确工作目标,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建设工地实施封闭作业,围挡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施工现场通道、出入口等实施硬化处理,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标志、标牌及夜间警示照明设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局合理,搭建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现场材料、设备摆放规范有序,土方堆放及覆盖措施符合规定;工地保洁、防尘降尘措施到位;方便市民和社会车辆通行的临时通道设置科学合理;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2强化综合监督管理规范

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委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的监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工地、储备用地工地的监管。市城管委负责城市道路临时挖掘占用施工、拆违工地、土方运输、渣土处置的监管和工地外侧道路保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工程工地的监管。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工地的监管。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地铁指挥部、保障房建设指挥部及各功能板块指挥部等应加强对各责任区域内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各个政府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房屋拆除工地、单位自有房屋拆除工地、小区环境整治出新工地的监管,做好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监管。

2.3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责任心

建设单位应明确工程项目文明施工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文明施工各项措施的落实。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时须明确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的责任,合理安排工期,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规定支付到位。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做好现场管理,特别在工程开工、收尾、拆围、绿化等施工阶段,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不得降低文明施工标准。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围挡设置、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冲洗平台的设置,并报工程监督机构验收。工地内各施工企业应主动配合服从负责工地清洁保洁的施工企业的管理。

2.4落实施工单位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结合周边环境和现场管理标准组织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和建立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应执行施工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和施工前交底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加大资金与人力的投入,确保各项文明施工措施落到实处。 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按规定配备冲洗设备,负责冲洗平台的维护,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保洁人员,确保泥浆不外溢,车辆不带泥上路。对通过文明工地考核的施工现场,后续施工阶段严重违反文明施工标准的,取消该项目文明工地资格。

2.5充分利用监理的监督力量

监理单位应加强日常检查,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建立程序检查及巡查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对未按标准和要求执行的工程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明确监管措施,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及相关指挥部等要切实摸清区域内工地情况,发现问题限期督促整改,要以场地平整、桩基施工、土方开挖、渣土运输以及房屋拆除为重点强化工地管理,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6建立开工前的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监督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道路硬化、冲洗台的设置及管理职责等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工程监督手续和渣土准运手续,建设单位强行施工的,工程监督机构应向施工许可证发放部门报告。

2.7严格实施红黄牌警示和市场准入限制措施

对在监督检查、媒体曝光或被市民投诉存在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工地,相关监管部门应对其责令整改,并依据相关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对在规定时间没有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黄牌警示,对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或两次黄牌警示的给予红牌警示。行政处罚及红黄牌信息在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平台,并记入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信息库;对被红牌警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被警示期间限制在我市建设工程市场投标。

2.8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

要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创建文明工地。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施工单位“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抓好安全质量工作,始终坚持“三个不动摇”,即: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第一管理者抓安全不动摇;党政齐抓共管不动摇;做到施工单位安全意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防护措施到位,技术方案到位,人员培训到位,交底工作到位。

2.9工地围挡,工地出入口,施工区域的管理

施工现场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留有缺口;围挡底部应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泄。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美观,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将建筑材料、构件靠围挡堆放,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加强对围挡的检查,确保围挡稳定、完好和清洁。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处应设置大门,大门应牢固美观,大门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出入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牌图。出入口处应设置门卫室,配备专职门卫,制定门卫制度、来访进出登记制度。各类建材应按规定设置标牌,实施分类堆放。建材堆放应整齐有序,稳定牢固。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生活办公区应做硬化处理。

2.10 施工现场扬尘、环境污染控制

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扬尘措施,禁止露天敞开堆放易扬尘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出场车辆装载不超过后挡板、车轮车身不带泥;对易产生污染环境噪音的施工作业,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作业时间;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措施,现场开挖路面、拆除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现场切割等易产生粉尘的施工应采用湿作法施工。施工现场的浮土必须及时湿水清扫;工地泥浆、污水等禁止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河道,不得堵塞周边排水设施和污染环境。合理安排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混合料施工时序,及时做好铺筑、压实、养护和覆盖。路面铣刨后必须在24小时内摊铺沥青;施工现场应配置洒水车,落实保洁队伍,做到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到位。

3结束语

加强对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的管理,可以促进建筑业的健康规范的发展,保障施工的顺利完成,保护了环境,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JGJ 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

[2]施界;论专业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改进和发展[J];施工技术;2010.7,726-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