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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物理教学中的“导”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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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课程的逐步推进,“自主学习”的理念已经悄然改变着教师的教育行为,影响着师生的精神面貌;“自主学习”能充分张扬学生的个性,尊重学生的独特体验,真正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这样的话好像教师指导作用与学生主体性之间就产生了矛盾,下面笔者就就此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高中物理教学中教师的指导作用不能弱化

课堂教学教师的指导作用应该起主导作用,高中物理教学,不单只是传授知识的过程,同时也是教会学生如何学习物理的过程。然而学生成绩的好坏,学习物理效率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学习方法是否科学。所以物理教师指导学生探索学习方法,成为高中物理教学的落脚点。

例如:在电磁感应这一节的教学中,同学们往往在学习了右手定则后常常与左手定则相混淆,在使用中经常将这两者的用法相混淆,该用左手定则时用成了右手。对于此我的指导是:

第一步首先讲明白左手定则和右手定则。

第二步对这两种定则进行对比讲解:1.右手定则和左手定则虽都有很相似的三个方向,但是它们之间却有本质的不同,在右手定则中导体的运动方向是外力促使的,属于原因;而在左手定则中通电导体受力而运动的方向是磁场对通电导体作用力所导致的,属于结果;在右手定则中的电流是系统内部产生的感生电流,是电磁感应的结果;而左手定则中的电流是由系统外部来的,属于原因。2.通电导体在磁场中由于受到力的作用,消耗电能,得到了机械能,是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而闭合电路的一部分导体在磁场中做切割磁力线运动,产生感生电流,消耗了机械能,是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3.凡是牵扯到物理过程是由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的习题,同学在解题时该用右手定则,反之,则用左手定则。

第三步,选择典型习题,使同学反复练习。这样就可以使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前面所述的差异比较的方法进行解题,正确应用左、右手定则。同时,恰当而适时的指导,将会对学生的观察听讲起到积极的引导点拨作用。

二、如何正确处理学生主体性和教师主导性的关系

唯物辨证法告诉我们:教师的“教”这个外因只有通过学生的“学”这个内因而起作用。因此教师是主导,是组织者,学生是主体,是实施者。“自主”学习已成为教育新时尚,但我们也不能因片面地强调个性而忽视引导,从而走入自主学习的误区之中。

误区一:把“自主学习”变成“自己学习”。有的教师在课堂上只充当“召集人”整堂课都是学生在吵吵闹闹地读啊说啊,教师则无所事事,导致课堂效率很低;有的教师只充当了课堂交流的“旁听者”,在学生的讨论汇报中不加引导,使学生海阔天空地交流汇报,使学习活动过于肤浅;还有的教师只充当了学生的“捧场人”,由于过分强调学生的独特体验,对学生的回答一味大加表扬,不敢有半点否定之词,惟恐稍有不慎便会报来“不以学生为主体”的罪名。

误区二:把“自主学习”变成“自由学习”。具体表现在教育内容、教育目标和学习进程的自由化。

误区三:把“自主学习”变成“自愿学习”。这种失误尤其体现在合作学习和汇报展示中,课堂上往往只有少数尖子生参与了学习活动,而大部分的学生却成了被教师遗忘的角落。新课标指出:“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活动中正确处理好学生的主体性和教师的主导性二者之间的关系,强调个性,并不是表示对学生放任自流,而是在充分尊重学生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认识更加全面,思考更加合理,体会更加深刻,情感更加丰富。

总之,在实际的教育工作中,认真处理好教师的“导”与学生的“学”这一对辨证统一的矛盾,建立起平等、民主、和谐、友善的师生关系,努力营造宽松愉快的教育氛围,积极寻求开放、生动、变化的课堂教育模式,认真实施诱导、鼓励、赏识的教育策略,使学生以最佳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自主学习的最高境界中去,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作者单位系1.山东省诸城市龙城中学物理组2.山东省诸城市第二中学体育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