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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是化工大省,也是我国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化工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一,产业集群已初具规模和优势,主要化工产品产量居全国前列。目前全省有化工生产企业近万家,其中领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3859家。在我省化工生产企业中,既有一批技术装备先进、产品技术含量高、安全管理规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企业集团和国际跨国公司;也有一批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兴建的国有、集体大中型企业,改革开放以后逐步改制,大多已设备老化陈旧,人才流失严重,安全投入欠帐较多;更有一大批八十年代以后兴建的中小型化工企业,布点分散,多数企业集约规模程度低,产品结构不尽合理,技术装备水平差、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先天不足。这类企业面广量大,基础薄弱,监管难度大、任务重,一直是我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
多年来,我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化工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中,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即:一手抓治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采取最坚决、最严格的监管措施,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一手抓治本,着力研究治本之策,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一直保持基本稳定。2008年,全省近万家化工生产企业,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下面,根据大会安排,将我省化工行业安全监管中的一些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坚持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提高化工行业整体水平
2006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别是总局危化司的具体指导下,我省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集中26个部门的力量,以治理环境污染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重点,对化工企业实施全面、全方位的整治。两年多来,通过专项整治,基本实现了“四个一批”。即:关闭一批: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关闭小化工生产企业4326家,实现了三年关闭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关闭企业数占整治前化工企业总数的35%,其中2008年关闭1613家。搬迁一批:排出一批位于城市中心区、与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化工企业,逐个落实搬迁计划,已完成搬迁100余家。集中一批:经过重新清理评估,全省已确认了66个符合化工产业定位、基础设施完善的化工集中区域,为企业集中入园奠定了基础。提高一批:通过兼并重组、改造提升,一批化工企业加大投入,工艺、装备水平不断改善,员工素质有所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加强,安全环保形势保持平稳。
二、坚持源头把关,严格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提高化工企业市场准入
在对化工企业进行存量调整的同时,我省始终坚持增量控制,严格化工企业的市场准入管理。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严格化工建设项目管理的政策文件,所有新建化工生产企业必须进入化工集中区,严格执行准入标准,严格控制高风险、低水平、重污染项目的盲目转移,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不得进行改建、扩建。从严审批危化品建设项目,新建项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省辖市以上政府批准,其中新建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经省政府批准同意。通过严格把关,全省新建企业的产品规模、工艺和装备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升,新增危化品生产企业数和危化品生产企业总数逐年降低,2008年新建危化品生产企业120家,比2007年少增加135家。在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中,坚持不符合条件不发证、不进行现场核查不发证、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发证、高危工艺没有落实自动控制措施不发证、相关从业人员达不到规定资质条件不发证,今年以来共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13家。
三、坚持重点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实效
为实现化工企业安全从事后监管向事先预防的转变,我省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对涉及高危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改造,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全省680家涉及氯化、硝化、氟化等高危险生产工艺的化工企业,组织专家检查会诊,对不能满足自动控制要求的装置,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二是突出对重点隐患的整治,立足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各级政府建立了安全隐患分级挂牌制度,每年确定一批重点隐患,集中力量限期整治。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化工安全大检查行动中,国务院安委办两次对我省进行检查督查,查出的所有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地对化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督查,总结疏理了6个方面39项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对照检查、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治理到位。三是突出对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始终保持化工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在奥运会、重要节日、金融风暴等特殊时期,冰冻严寒、高温酷暑等异常气候下,根据化工生产的特点,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组织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专项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坚持强化基础,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坚持安全发展,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治本是关键;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制度规范是根本。针对我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在总局领导和危化司的指导和支持下,进行了“三项制度创新”:一是为保证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落实到位,解决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如何监督检查和检查什么的问题,我们建立了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明确了对不同类型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频次和工作要求。目前,制度化监督检查工作已覆盖到所有的危化品生产企业,正在逐步向全部化工企业延伸。二是为弥补监管部门化工专业人员不足、难以满足专业性监督检查的需要,解决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的问题,我们建立了化工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由企业聘请专家,定期对企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工作指导,明确了专家的资质条件、检查频次和工作要求,完善了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体系。2008年底前,专家安全检查制度已在全省化工企业中推行。三是为提高中小化工企业自主安全管理能力,针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大多不具备基本的化工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知识,容易盲目蛮干,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问题,我们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的专业学历层次、从业经历以及安全专项培训提出具体要求。目前,我省已组织1000余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参加成人高考等方式,进入国民教育系列大专班,系统学习化工安全管理基础知识,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基础保证。
我省化工企业面广量大,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任重道远。2009年,我们将认真、全面地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继续深化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提高化工行业安全准入门槛,完善化工集中区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化工企业从严检查、从重处罚,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基础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强化化工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修订完善化工企业事故应急预案,在所有化工集中区建立专业消防站,在省内所有跨江大桥配备专业消防车,提高事故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科学施救的能力;进一步规范监管,求实创新,完善监管制度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果,确保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