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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异质性与中国民众村居委选举参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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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村居委选举是这一制度的核心内容。以往村居委选举研究集中于选举过程或个人层次的分析,忽略了社区自身特征的影响。文章认为,在城镇化背景下,大量农业人口向城镇迁移,导致了社区异质性的增强,因而会对农村和城市基层民主实践产生不利影响。通过“中国综合社会调查” (CGSS2010)数据分析发现,社区异质性的增加,显著降低了民众参与村居选举的积极性。但异质性对民众选举参与的作用方式和影响力并不一致。在农村社区,教育异质性较为显著;而在城市社区,社会经济地位异质性较为显著。社区异质性对农村居民参与村委选举的影响超过对城市居民参与居委选举的影响。这些研究发现对城镇化背景下改善中国基层民主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城镇化;社区异质性;社会资本;村居委选举;政治参与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60(2016)03-06010

一、 问题的提出

组织结构的变迁必然引起治理方式的改变。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制度的瓦解,以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行,农民从集体组织回归家庭,从而推动村民自治的实践。与之类似,中国城市居民在90年代中后期经历国有企业改革――单位体制瓦解之后,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因而城市基层社区的管理也相应由“单位”管理转向居民自治管理。从这一点来看,尽管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对于村民和居民的自治管理在时间上有先后差异,但产生的历史背景大致是接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0年1月1日施行)明确规定,村委会和居委会分别是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参加村委、居委(后文简称村居委)选举是村民、居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中国基层民主的重要实践。考虑到城乡社会结构、经济文化、民众教育水平、参与意识等方面的差异,以往关于村居委选举参与的研究是分开进行的。笔者认为,虽然独立研究能够揭示村居委选举的一般过程和独特影响机制,但如果将村居委选举置于相同的背景下进行比较研究,或许能够发现一种共同的模式,从而对整体上推进中国基层民主建设产生更大的影响。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但由于城乡户籍制度的二元分割,中国人口城镇化与户籍城镇化并不一致,大量农业人口迁移城市后并不能平等地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务,很难融入城市,呈现候鸟式迁移,往返于城乡之间。这种迁移方式增加了城乡社区的异质性。因此,本研究尝试以城镇化为总体背景,以社区异质性为切入点,综合比较农村和城市居民在参加村居委选举投票方面的共同模式和差异模式,以期更深入地理解民众参与村居委选举的影响机制。

1. 影响民众村居委选举参与的理论与假设

村居委选举是竞争性选举还是非竞争性选举,民众是自主式参与还是动员式参与,谁来参与,为什么参与(动机),哪些因素影响到村居民的参与行为等一系列问题一直是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重点关注的问题。总体上来说,政治学者倾向于通过个案参与式研究展现村居委选举的一般制度结构、选举过程,从村庄、城市社区自身的特征来理解村居委选举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而社会学者倾向于通过大规模问卷调查,从村居民自身人口、社会经济特征、社会网络与资本等不同维度来比较不同社区的总体或个体性差异对民众参与行为的影响。本研究通过对以往研究文献的梳理,概括了影响民众参加村居委选举投票的三个主要解释路径:

(1)村居委选举的政治过程与精英动员

刘春荣通过对上海居委换届选举的过程分析发现,不同社区的选举参与行为以及选举的推行过程是明显不同的。行动者,包括居民,运用了不同的策略和资源,从而使选举产生各自不同的意义。社区精英的动员策略以及选举规则的开放性,使得许多“陌生人社区”中的居民被动员起来,在这种情况下,选举更多地受到精英行动策略和制度空间的塑造。刘春荣:《中国城市社区选举的想象:从功能阐释到过程分析》,载《社会》,2005年第1期,第119143页。仝志辉则通过对农民选举参与过程中精英动员的具体研究,揭示了农村精英在农村小群体交往中形成的能够获得更多社会资源和权威的人,如家族精英、宗教精英、企业管理精英、技能精英等。通过构建动员网络,运用多种动员技术的方式来吸引农民进行投票。精英在动员普通村民投票时对其与普通村民的社会关联的利用和放大,是形成村民高度选举参与的重要因素。仝志辉:《农民选举参与中的精英动员》,载《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1期,第19页。但熊易寒指出,由于社区利益结构的差异,村委会选举以分配性利益为基础,需要选出“当家人”,而居委会选举以维持性利益为基础,只要选出“守夜人”,因而城市居委选举比村委选举要缺乏活力,而各种解释城市居民的高投票率行为的理论或观点(面子动员、关键群众和物质刺激等)都不具有足够的解释力,城市居民本质上依然是政治冷漠的,他们的高投票率结果是由于选举过程中委托投票机制赋予了社区积极分子事实上的“复票权”,是政府、党总支、居委会、积极分子和选民共谋的结果。熊易寒:《社区选举:在政治冷漠与高投票率之间》,载《社会》,2008年第3期,第180204页。

(2)社会经济地位与村居民的选举参与

社会经济地位(socioeconomic status,简称ses)是人们社会态度与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在政治参与方面,国外研究发现,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的人其社区参与的程度也越高。DiMaggio, Paul,“Social Stratification, Life Style, and Social Cognition,” D. B. Grusky ed., Social Stratification: Class, Race, and Gender in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 Boulder: Westview Press. 2001,pp.542552.阶层政治论的理性选择解释认为,民众在选举中的行为取决于对自身利益得失的权衡。⑨刘欣、朱妍:《中国城市的社会阶层与基层人大选举》,载《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6期,第3458页。农民出于投票参与的回报而积极参加村委选举,胡荣:《理性选择与制度实施: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个案研究》,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第48页。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与居委会成员之间会形成低层次的互惠关系,或者某些居民对居委会存在着资源依赖性,都会使得这些居民成为社区参与的积极分子。转引自黄荣贵、桂勇:《集体性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的影响:基于多层次数据的分析》,载《社会》,2011年第6期,第121页。刘欣和朱妍通过对城市中产阶层在基层人大选举中的投票行为研究发现,中产阶层相对于普通工人阶层更有可能参加投票,尤其是收入越高、越认同中产阶层的人越有可能参加投票。⑨但在经验研究中,理性选择的解释也面临挑战。如郭正林在分析当代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程度时发现,农民的个人经济收入水平对村委选举参与程度的影响微弱,在统计上并不相关。郭正林:《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程度、动机及社会效应》,载《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3期,第7786页。如前文所述,熊易寒也指出,在城市居委选举中,“物质激励说”虽有影响,但并不能解释居委选举的高投票率结果。在住房产权方面,国外研究发现,产权是影响民众参与社区公共事务、选举的重要因素,在社区中拥有产权的业主其社区参与的积极性更高。Brian J. McCabe, “Are Homeowners Better Citizens? Homeownership and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Social Forces, 2013,91(3),pp.929954.不过,住房产权对于中国城市基层社会而言,效应并不明显。李骏:《住房产权与政治参与:中国城市的基层社区民主》,载《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5期,第5782页。总体上来说,中国村居委选举的相关研究未能给理性选择假设提供足够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