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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则实战案例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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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转来邯郸市郭树亭棋友来信,询问该市业余比赛出现的图1、图2两个案例,按新规则应该怎样裁定,下面谈点个人意见。

一、关于子力交换问题

在子力交换问题上,1987年老规则规定分两种情况做出不同处理:1、凡预计吃子的棋子在棋盘上不存在者,要计算双方的子力价值,符合得子规定的判捉;不符合得子规定的判闲;2、凡预计吃子的棋子仍在棋盘上保留着,无论自己损失多大,均不计算子力价值,都要判捉。

对这个问题,1999年新规则做了较大改动:在完整的子力交换中,不再强调预计吃子的棋子是否保留,也不再强调是先失后得或是先得后失,均要计算双方子力价值。凡等价交换或得不偿失者,按闲着处理;凡得大于失者,按捉处理。但如果是“作根子捉子”情况则另当别论。此规定请见新规则“棋例细则”第3、4条。

请看图1及其循环着法。本例的问题实质是:红方在子力交换中,预计先得后失且吃子的炮仍保留,是否计算子力价值?红方炮七平六和炮六平七,两步棋都在打车,但预计下一步炮吃车后,自己的九路车也会立即被吃掉,按新规则,这属于等价交换,称兑,不符合得子规定,应判两闲。黑方相应的两步动车都是躲避,没有捉子行为,因此都应判闲。

裁定:按新规则,双方都是长闲,都属允许着法,立即判和。如果按1987年规则判,红方属二捉,因为预计吃子的红炮仍保留,失车不予考虑,因此双方为二打对二闲,红方必须变着,不变作负。

二、关于动子与原有的打的关系问题

关于动子与盘面上原有的打之间的关系问题,笔者曾在本刊今年第一期上回答内蒙张志勇棋友问题时,已经做过详细的说明,凡动子只是纯解将、纯解杀、纯解捉的,它就不属于打的相关子,它对盘面上原有的打不负责任,应判闲。

请看图2及其循环着法,它的问题实质是:黑方动子将与原有的捉是什么关系?

红方车三平四是照将,车四平三是联合红炮叫杀,两步棋为一将一杀。黑方将6平5是纯解将,将5平6是纯解杀,将的走动与盘面上原来存在的8路车捉兵不属捉的相关子,它与原有的黑马兑着红炮也不属兑的相关子,也就是说它与原有的那一捉、一兑没有任何因果联系,不能以此为借口判黑方是“从捉到捉”,这样,黑方的两步动将均应判为闲着。

裁定:本例新旧规则判法一致:双方为二打二闲,判二打的红方必须变着,不变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