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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现场签证管理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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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工程造价管理,特别是签证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越来越重要,本文结合实际情况,就目前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存在的问题,论述工程签证管理的重要性,如何加强现场签证管理,提供企业经济效益。现场签证是建设工程在施工期内的施工要素和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的真实记录,也是施工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质量变化的记录,是施工图预算外费用的原始记录。所以,当前施工单位控制工程结算造价的关键所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加强现场签证管理,现场签证的及时有效、正确与否、记录是否齐全,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工程结算造价的高低,现场签证管理必须作为施工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现场签证;重要性;主要问题;应对措施

一、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重要性

个人认为,施工现场签证就是指在施工图预算以外,因工程实际施工需要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施工及耗用的人材机和其它费用。一般是由施工方项目人员详细做出记录,并经现场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以此办理竣工结算依据的一部分。施工现场签证包括各种费用、工期顺延、经济索赔等,在发包商认可确认的基础上,在项目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建设工程投资额较大、工期较长、存在着较多风险,涉及多方当事人,并且建筑工程市场较之以往新开工工程数量越来越少,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发包商为了压低工程总造价,在工程施工中随意做出口头承诺,随意更改建筑做法,对于施工单位上报的签证却不予及时办理,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完成的签证不予认可。低价中标是现在国内外通行的建设工程评标方法,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许多施工方为了承揽到工程,只得采取极力压价的办法。低价中标带来的后果往往使施工方面临亏损的处境,企业必须作到“低中标,勤签证”。据不完全统计,在建设工程合同最终结算里,通过签证所增加的造价最高的占到整个工程造价的5%以上。所以,施工单位必须重视现场签证的办理,加强施工过程签证的管理,这是一条提高施工单位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二、目前现场签证经常出现的主要问题

1、应当办理相关签证的却未及时办理签证。如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施工单位就应当及时办理,避免签证的时效性过期。有很多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性很大,施工中经常随意改动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给办理相关现场签证,到最终结算时往往发生补签证困难,从而引起纠纷。还有一些施工单位缺乏签证的意识,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从而错过了签证的最佳时间。

2、有些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极其不负责任,签证在施工当期不办理,仅口头答应,事后靠记忆补办。这样只可能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在结算过程和审计过程中双方代表相互扯皮。

3、签证单中的数据资料记载不详,用词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计算依据不足,无法计算应发生的实际费用,我们简称操作性差或操作性不强。

4、签证降低用料要求而未经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同意,即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造成承包方不必要的结算损失。如某一房地产楼盘招标时外墙施工要求干挂大理石,但现场签证却采用真石漆外墙涂料,按工程结算审计汇总仅此项签证就比用干挂大理石减少工程造价约200万多元。工程材料及施工做法的签证,建设单位不应该随意更换,还应考虑施工单位的利益要求,随意更换不仅有可能大大减少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还有可能造成施工单位的亏损。

5、签证资料的原件保管不善,随意涂改签证资料,签证记录缺乏完整性。若此类情况出现时,就算最终结算发现签证有疑问,也无据可查,无法保证签证的真实性。

6、不规范的现场签证。许多签证没有附施工图纸与详细的工程技术资料,仅有建设单位“同意”签字,致使工程量无从核实,施工定额无法确定。

三、提高有效工程现场签证的应对措施

在工程造价过程管理中,从很大程度上讲有效的建筑工程签证是施工企业生存的法宝,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使承包方的收益最大化。个人认为,工程签证应注意以下几点:

1、增强签证意识,加强签证管理。根据国际惯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承接施工项目成功的要旨就是:“抵中标、勤签证,高索赔”。作为施工企业,必须树立签证意识,提高签证水平。及时办理签证,项目部人员不互相推诿,结算时变更凭证齐全。

2、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现场签证。对于工程签证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具体程序,应尽可能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加以明确。严格现场签证的具体审批程序与权限,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经相关各方有签字权的代表签字认可。

3、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签证的范围应正确。施工现场签证中所列事由、工程实物量及其价值量必须清楚明确,并由工程相关负责人和造价部门预算负责人以及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共同签字,其中工程量、单价、用工量由造价部门预算负责人负责把关。除此以外,对于重大的现场变化及隐蔽工程,还应该做到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相关音像等原始资料备查。

4、签证要以合同为依据、证据充分、资料齐全、合理合法,一事一签。在施工中随发生随签证,应当做到变更签证一事一签,一事一单,随发生随签。

5、现场签证必须按当时发生当时签证的原则,一般工程签证在事后七日内。隐蔽工程必须在其工程施工隐蔽前办理相关手续,事后补签及事后人情签证尽可能避免,以免建设单位不予办理情况的出现。其中签证原因、工程量及其施工内容应该清楚明晰。

6、签证单应做到规范归档,在送审签证前,加盖施工单位公章,以证明此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交给建设单位的,避免在审核过程中,各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补交其签证单。施工单位应要建立健全的设计变更及签证登记台帐,统计变更签证的造价,及时反馈有关成本变动情况,预测成本变动趋势。

7、以制度来约束签证办理。首先明确签证办理依据;其次明确签证办理人员及签证权限;最后明确签证办理提供的资料。制度是捋顺签证办理的最好办法,现实应用效果显著。

总之,施工企业在施工阶段中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要求施工企业的造价人员要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在工程建设中,我们项目管理人员要掌握签证控制的关键所在,创造必要的条件,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规范现场管理工作,保证签证资料真实准确性,从而提高现场签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作者单位: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周三多,陈传民:《管理学原理与方法》,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年版。

[3] 逢宗展,谭敬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使用指南》,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