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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单位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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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商以工程施工为目的,明确相互责权利关系的协议。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使得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就如何加强合同管理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法制建设的载体,是信用经济的保证。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商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建设过程中控制建设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的依据,进而保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保障。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对建设单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在现代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已越来越复杂。对于建设单位来讲,有建筑合同、装修合同、安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等,一般每个项目都有几份,甚至几十份。同时,施工合同文件多,包括中标通知书、协议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等,合同条款越来越多,合同生命期长,实施过程复杂,合同过程中争执多、索赔多。所以要求专业化的合同管理。

2、合同将工期、成本、质量目标统一起来,规定合同参与各方面的责任和权利。如承包商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向建设单位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发包人则必须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多,以及各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依据和尺度,就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

二、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义务、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2、合同文字不严谨。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有些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者或因为不专业,或由于不严谨,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在后期履行中遇到种种困难,引起争议。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可以说,合同就应该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执行力度不够。施工合同作为维系承发包双方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执行。有些建设单位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合同风险保管缺乏防范意识,不认真履行合同,或随意修改合同,造成施工中矛盾重重,致使项目不能按期交工,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4、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签订者就是合同的管理者。但由于工程建设专业性很强,很大一部分建设单位缺乏专业的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一般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技术业务不精通,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对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难以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建设单位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与方法

1、高度重视合同管理

建设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落实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和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避免造成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不统一,有权力大家争,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

2、严格把好合同签订关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在订立施工合同之前,建设单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事先审查,保证合同订立的合法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做到事前监督、防患于未燃。主要检查合同文件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完整全面、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定义是否清楚准确、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等。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细致、条款清晰、措辞严谨。对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还是采用特设合同文本,应事先研究,以防止缺少或遗漏必需的履约条款。

3、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通过对施工现场的了解,对照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文件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造价增加、质量不合要求等。及时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和合同变更做好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或及时回复,预防各类纠纷的产生。

4、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合同管理

一般建设单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者,可以考虑引进全过程跟踪审计、资金监理和工程法律顾问等形式,由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对合同订立阶段进行专业指导或监督。由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作为合同管理者的优点是:可以减少或避免建设单位对设计文件、合同文件产生误解或误释,有利于设计者及时纠正设计和施工中的错误,减少建设单位的损失。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作为合同管理者,能更好地处理工程中不断产生的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矛盾,避免重技术而轻管理及忽视成本的倾向发生。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建筑业不断发展,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单位,其合同管理不如施工企业专业,为了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最大限度避免漏洞,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咨询机构资源或配备专业人员,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