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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得清 放得下 接得住 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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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监局通过推进审批权限重心下移、联合审批制度,减环节、减时限,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政府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年来,浙江省安监系统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审批制度改革,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梳理职权 主动推进

安全生产审批制度改革自觉落实“应减必减、能放尽放”的要求,聚焦“四减少(减少审批部门、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核心。浙江省政府下发《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后,全省安监系统再次全面梳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梳理后现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18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审查5项、行政认定1项、行政审核1项。

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易制毒化学品领域的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安全生产中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许可,特种作业人员、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及职业卫生健康审查等。

多点发力 稳步推进

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面较广、涉及高危行业多、涉及关键因素复杂,改革直接事关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如果改革准备不充分、改革措施不明确、执行落实不到位,有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反弹多发。为此,浙江省安监局高度重视审批制度改革,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改革顶层设计,确立先易后难、先试后推的工作原则,实现了改革顺利推进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一是多层级、多渠道推进审批权限重心下移,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采取授权或者委托的形式,将行政审批具体操作权限赋予基层安监部门,受理审批点从原先的省市两级增加到全省重点县,净增35个。赋予舟山市安监局省级审批权限;在义乌市、绍兴柯桥区试点基础上,将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及其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权限进一步扩展到国家及省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县、省政府确定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县和绍兴所辖县(市、区)等35个县级单位。增加办理主体,方便了企业、提高了效率,真正实现不出县域、办省级审批事项。

二是减环节、减时限,优化审批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近两年来,浙江省已核减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核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评等9个审批事项。从基层反映最强烈的地方改起,重新梳理行政审批的流程环节,改弯取直、删繁就简,排队走改为齐步走,既减步骤、又省时间,为市场主体赢得快一步的先机。针对部门交叉前置,极易出现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现象,省局及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实质性审查内容进行梳理,及时清理删减“企业义务消防队建设”“特种设备检测检验”“防雷检测”“消防验收”等与相关专业法规重复、与相关部门交叉的内容。同时,自我加压,压缩时限,许可类事项,由原法定的45个工作日细分为即等即取类、限时办结类(20工作日),时间减了一半以上;对备案类事项,实行网上审办、即来即办。

三是跨部门、跨行业推进联合审批制度,进一步深化制度创新。主动联合省国土资源厅,加强对新设立砂石土矿开发管理和安全监管,实行全省砂石土矿选址联合踏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安全设施设计》联合编制、联合审查的“三联合”制度。跨界联合审批制度,不仅简化审批流程、方便企业办事,同时解决了全省露天矿山长期存在的集约化程度不高、定点划界不合理、本质安全不够等问题,助力矿山生态改善、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实现“一举多得”。

四是强事前、重事中、督事后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进一步保障审批质量。事前,明确审批工作条件。对委托授权和扩权的地方,明确了具体的审批人员数量、专业背景、办公装备等要求,实行委托审批动态管理,对达不到要求、承接不力的中止委托,确保审批工作“接得住、办得好”。借助信息化,适应改革需要,及时开发电子印章软件系统,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对受委托单位的行政审批实行网上“见章盖章”。

事中主动加强与浙江省政府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做好许可业务配置运行的技术支撑工作,确保审批全流程动态监管。多途径事后监督。省里保留授权或委托审批事项的抽查监督权,并明确了抽查比例。对抽查到存在随意审批、降低审批质量的情况,断然采取撤销审批决定、终止授权委托等措施,确保审批质量。积极实施法律监督,浙江省安监局每年组织对各地的审批案卷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以及社会公众的举报监督,也是监督审批质量的有效手段。

一以贯之 深化推进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合法合规、公开公正、便民高效,浙江省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狠抓审批责任落实。抓审批实施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审批工作量和专业性要求,配足配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并定期加强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专用设备;落实足额的专项资金,保障审批必需的经费支出。强化审批人员的责任意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做实审批的每一个环节、做好审批每一个事项。

强化审批事后监管。建立严格的事后抽查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对审批后企业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估和检查,验证审批工作成效。对抽查存在重大问题的,要及时研究调整审批权限。加强中介机构和专家队伍的监管,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行为,及时通报并依法处罚中介机构、处理相关人员。

推进审批规范化建设。编制行政审批全流程服务手册,从资料受理、符合性审核、作出受理决定、材料审查、实地核查、作出审批决定、告知结果等环节入手,详细分解其中可能的各种情况,列明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操作步骤,确保审批程序规范合法、内容有效合理、服务周到合规。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浙江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继续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健康审批事项有机融合,扎实开展“网上受理、快递送达”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

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浙江省安监局先后出台20余个专项或配套性文件,有效保障改革的顺利推进。全省安监系统上下顺应改革趋势,创新审批方式和手段,主动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90%以上的危险化学品审批事项、80%以上的矿山审批事项、70%以上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及“四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事权都下放到市、县。

浙江省实现了行政审批“互联网+”。审批事项100%进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一个窗口受理”;100%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行一站式服务,实现“审批动态监管”;落实网上审批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办件全覆盖,首批实现“三集中三覆盖”。浙江省局荣获“2014年省政务服务网建设优秀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