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法治新媒体大有可为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法治新媒体大有可为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篇章,也为法治宣传工作注入了鲜活的内容。传统法治媒体一定要借势而上,实现有效推进传统法治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让法治新媒体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大有可为。

【关键词】法治媒体 新媒体 互联网思维 内容 服务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媒体发展迅猛,传播主体大众化、传播内容多元化、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使得新媒体正在逐步取代传统媒体成为使用率最高的媒体形态。相比之下,纸质报纸、纸质杂志、电视、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的用户使用比例下跌明显。如何加快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新媒体格局下传统法治媒体如何破题,成为摆在辽宁法制报人面前十分紧迫的新课题。

一、新媒体给法治媒体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1.新媒体分流大批受众。有资料显示,中国是目前世界上使用社交媒体比例最高的国家,平均每人每天有5.8小时的时间上网。以前受众是从电视、报纸、杂志和广播获得信息,而今天大众信息的来源则大多是通过微博、微信、QQ、论坛等新媒体。这种分流,使得传统媒体的用户大量流失,影响力也日渐式微。

2.法治媒体迎来最好时代。尽管传统媒体受新媒体冲击明显,但对于法治媒体来说,这却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我国的法治媒体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重建法制的形势下应运而生。30多年来,在宣传和普及法律、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起点,以四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重法时代。法治媒体作为传播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质、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主要载体和重要阵地,完全可以借助新媒体快捷灵活、形式多样、传播广泛等特点,获得新一轮发展良机。

二、有效推进传统法治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

1.利用好法治媒体无以伦比的公信力。媒体公信力是指新闻媒体本身所具有的一种被社会公众所信赖的内在力量。据“2015中国信用小康指数”之“媒体公信力调查”结果显示,在不同类型媒体公信力排名中,电视以54.6%的得票率依然高居榜首,紧随其后的是报纸、网络和广播,微信与微博分列第五、第六位。可见传统媒体在公信力方面仍强于新媒体。而法治媒体相比其他媒体,更拥有无以伦比的公信力。此外,法治媒体具有强大的政治资源,因为每个法治媒体机构,都是由司法机构、司法机关作为后盾,这也成为发展的最重要资源优势。在推动媒体融合的过程中,法治媒体要善于利用这一优势。

2.传统媒体人要具备互联网思维。新媒体时代,讲究的是“互联网+”,不管“+”的是什么,“互联网”都要在前面。有人误以为这里的“互联网”是指技术手段,实则不然,它指的是互联网思维。

就法治媒体而言,在媒体融合的背景下,传统法治媒体从业工作者要转化思维,把读者思维转向用户思维,内容思维转向服务思维,条块分割的思维转向融合发展的思维,提升“互联网+法治”能力,其目标是实现融媒体时代读者、用户对于法治新闻及其衍生产品的阅读获得感、体验满足感。

3.专注内容、强化服务,打造法治新媒。最近两年,媒体融合成为业界讨论的热点,各种观点和尝试也有很多,却鲜见有传统媒体在这方面取得成功。有些媒体认为媒体融合、报网互动就是把报纸的内容搬到网上,这种理解无疑是错误的。

其实,报网互动也好,媒体融合也好,指向的都是新工具,而媒体的核心任务是提供信息。真正的媒体融合,应该是遵循互联网传播规律生产适合网络传播的内容,并与用户进行有效的互动交流与共同生产。不管什么时候,我们一定要相信好内容的力量。

除了专注内容之外,作为法治新媒体,还应强化其服务功能和属性,以服务决定其价值。

三、辽宁法制报正努力打造辽沈地区最有影响的法治新媒

辽宁法制报新媒体事业部成立于2015年1月,目前负责报社的官方微信、微博以及网站的内容制作、运营、更新和维护。现以辽宁法制报官方微信(ID:lnfzbwx)为例,介绍我们在打造法治新媒过程中的一些尝试。

1.内容为王,“法律急救包”阅读近20万。辽宁法制报官微“坚持输出有实用价值的内容”,以“法律性”和“服务性”为主导。现在微信公众号内容同质化严重,作为法治类官方微信,如何保持自己的特殊性是个大问题。一定要根据新媒体的特点,打造实用性强又适宜传播的内容。

2015年7月7日,辽宁法制报官微推送了一条“法律急救包,人手一个”的内容,将百姓平时能用得到的一些基础法律知识和维权技巧进行归纳整理,然后以类似点击菜单的形式呈现。对于一条没有爆点的内容,2天多的时间,阅读数10W+,最终这收获近20万的阅读和近2000的点赞。当时,这条内容的成功,给了我们很多启发。概括来说,新媒体在内容制作上要做到快、准、狠。

快,包括快速生成,快速,互联网思维之下的采编,要求的是分秒必争。既考验常态或应急的采编能力,也考验数据的整合能力。准,讲的是基于大数据分析下的读者、用户的精准研判分析。如今,在读者变用户时代,需要的是黏性,目标是争取铁杆粉丝。狠,新媒体时代的基本法则是赢家通吃,必须要站到前排去,对于法治媒体而言,更要求定位的精准与坚定,所谓战术是用己之长克敌之短。

2.强化服务,“公告查询”、“微信排行榜”吸引特定用户。除了靠内容吸引粉丝,我们也考虑一个问题,就是能不能给我们公众号的特定粉丝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工具,这个工具基于粉丝的高频+刚性需求,从而达到粉丝留存和促活的目的。2016年6月29日,辽宁法制报法院公告查询系统正式上线,我们将它植入到菜单栏里面,使得各级法院工作人员及当事人可以通过辽宁法制报微信公众平台即时查询法院公告。虽然这是一个很小的互联网产品,但它精准地满足了用户的强需求,所以注定是一个成功的产品。

此外我们还每周制作辽宁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近两年,辽宁很多的政法机关都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通过新媒体信息、通报案情、击碎谣言、办理业务、与网友互动。通过制作和辽宁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树立起辽宁法制报新媒体在辽宁政法新媒体中的权威性。同时由此将全省政法系统负责新媒体的人员聚到一起,也为后续开展线上线下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通过解答法律咨询,与粉丝形成互动,增加粉丝黏性。如果说公告查询、辽宁政法微信排行榜是为了吸引特定用户,那么我们依托百名律界精英组成的辽宁法制报维权律师团,为最广泛的人群进行普法宣传、解答他们的法律咨询,既达到了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目的,也为辽宁法制报的新媒体吸引了大批粉丝。

及时准确解答粉丝的法律咨询。作为专业而权威的法律媒体,辽宁法制报的微信、微博上经常能收到很多用户的法律咨询。新媒体编辑及时将这些问题反馈给维权律师团成员,收到解答后再第一时间反馈给用户。

创新形式,辽法微讲堂受到好评。如何把“互联网+法律服务”做得更好,是辽宁法制报新媒体事业部一直在考虑的问题。2016年6月30日,第一期“辽法微讲堂”上线,我们邀请专业房产律师就买房、收房过程中经常遭遇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实用的维权技巧。这种通过微信直播进行的法律讲座,受到了用户好评。其实关于“互联网+法治”,还可以衍生出很多的内容,如“互联网+法律阅读”、“互联网+法学教育”等等,今后我们将结合自身能力去进行尝试。希望在“互联网+”的推动下,辽宁法制报的新媒体能走得更远。

四、法治新媒体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瓶颈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1.缺钱又缺人。众所周知,新媒体是很“烧钱”的,但在目前纸媒行业受到严重冲击的大背景下,传统广告收入锐减,在这种情况下,报社往新媒体部门投入更多的资金是不现实的。另外由于工资不高等原因,目前传统法治媒体的新媒体部门很难招聘到高水平的人才,只能是从编采队伍中抽调人员。但由于传统编采人员普遍缺乏互联网思维,这使得很多法治新媒体缺乏“新”意。

2.困境也不能回避:缺少盈利模式。现在传统媒体都在发展新媒体,核心目的就是为了盈利。但现在业内有一句话,“不办新媒体肯定死,办了新媒体就是等死。”到目前为止,中国传统媒体办新媒体能盈利的,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微乎其微的。

当然也有新媒体通过策划活动,发硬广赚广告费,但是受限于媒体影响力以及经济环境,挣大钱还是比较难。可以说,盈利模式是困扰传统媒体发展新媒体的突出问题,而法治媒体由于市场化程度低、受众面相对窄等原因,这一问题尤为突出。

(作者单位:辽宁法制报社)

【参考文献】

[1]《2016年中国网络新媒体用户研究报告》;[2]《2015媒体公信力调查:主流媒体公信力更高》;[3]《张国庆:法治媒体的能力建设》(《民主与法制网》,作者:张驰、刘登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