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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体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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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生活方式逐渐多元化,这就造成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丢失,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新时期如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这成为当下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思考的一大问题,必须要给予高度重视。鉴于此,文章就多元主体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研究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多元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在文化遗产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轨迹和文化,它蕴藏了非常珍贵的我国民族独特的精神文化、创造力以及思维方式,体现出我国出色的生命力及创造力。因此,维护并使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益于宣扬我国的民族文化传统,有益于民族凝聚力的增强以及国家的统一,有益于加强各民族人民的自信心,有益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但是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较多的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给予高度重视,确保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传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它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分析

(一)动态性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人类世代相传得以保留和延续,这一过程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原样传递。每代传承人因其所处的特定社会空间往往会有意或无意地增加或减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甚至对其进行彻底变革。因此,动态性可以理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形式的跳跃性和不确定性,这被认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方式。

(二)非物质性特征

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察了解和学习,往往需要通过一定的媒介来进行,因为其通常不具备特定的物质形态。但这并不是指其与物质完全无关,而是指其更侧重于以一种非物质的状态存在,尤其是精神领域创造活动及其结晶。也有些学者将其表述为“无形性”,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具体的物质形态,也不能被人的感官直接感知,因此当其受到损坏时,人们一般不能立刻察觉。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容易被忽略。由此可见,相对比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加困难和繁琐。

(三)独特性特征

独特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其他人类遗产的内在属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初是为满足人类生产生活需要而出现,因此在不同地区的风格、内涵完全迥异的民俗氛围中发展起来的文化本身及其发展过程不可避免会具有明显的独特区域性烙印,而这种独特性是难以被模仿的,正因无法复制才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更为珍贵。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一)出台了相关政策

自从加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日益重视,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来保护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此外,我国的十多个省市也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文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完善了工作机制

在管理机构层面,文化部牵头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及联席会议制度,文化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从政策、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及传承普及方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专业机构层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机构,它承担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具体工作,以其为依托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是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地区和国际性合作的重要平台;在咨询机构层面,文化部领导下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则负责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咨询、论证、评审和专业指导。

(三)建立了各级专业网站

目前我国从国家到地方都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网站,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网络,这些专业网站的建成和运营,大大加快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进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的信息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我国还确立了传承人制度,兴建了国家级和省级的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这一系列举措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

四、多元主w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一)政府方面的措施

首要的是政府必须明确立法原则,完善法律体系,将法律落到实处。立法时,除了要完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条例,还应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更重要的是,政府要改变目前“重立法,轻实施”的思想观念,建立监督机制,时常考察法律实施情况,使法律保护切实发挥作用。政府代表公众权威要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加快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规范档案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需要全社会协同参与,它不只是政府某个部门或个别单位的任务。这就需要加大对公众宣传力度,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重视、支持、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档案管理,设置专人专职,细化管理工作,避免对已经建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造成损害。

(二)教育方面的措施

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者”,中小学尤其是民族学校要注意培养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兴趣。有些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启蒙,例如编排民族风格课间操、进行校园传统文化建设等。这种做法寓教于乐,其他学校可以此为借鉴,探索符合白身的传统文化教育方式。而各高校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另一方面要多形式地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的传统文化学习氛围,扩大影响力,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受众面。师资力量是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重要影响因素,各高校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能力,同时高校图书馆应与当地文化部门或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馆相结合,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体系。

(三)传承者方面的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初来源于生活,想要让它得以世代传递的最好途径就是使之回归生活。传承者首先要改变思想观念,以开放的心态传播和教授自己所继承下来的传统文化和技能,改变因落后观念造成的传统技艺后继无人的局面。传承人要在继承的同时保持其现实价值,只有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文化遗产,才能不被时代淘汰。传承者们需要做的不仅是“传递”,还要“创新”,使非物质传统文化符合现代社会的生产生活需要,使其与现代主流文化相融合,以保持其持久的生命力和发展活力。

五、结语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相对比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加困难,加之多元化生活方式的形成,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加难上加难。对此,国家必要从多元主体视角出发,通过加强政府干预、提高教育水平以及改善传承人观念,从而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赵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的兰州太平鼓[D].南京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