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分离五环节权力有效防控高校政府采购风险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分离五环节权力有效防控高校政府采购风险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文章分析高校仪器设备的政府采购运行模式,从采购环节入手,指出高校政府采购主要存在的风险点。文章对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中在设备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编制、采购程序实施、采购项目评审、采购项目监督“五环节权力”相分离,各相关职能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效地防控了风险,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效果。

关键词:权力分离 政府采购 风险防控

For five links powers are separated, the risk is effectiv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 universities//LAN jun

Lan Jun(Leshan Normal University, Sichuan Leshan 614000)

Abstract: In this paper, We have analyzed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in the equipment of universities in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nd point out the main risk points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 universities. 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fi ve links from each other such as equipment procurement plan, procurement budget, procurement procedures, procurement project evalua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i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work, and the various functional departments perform their duties independently, It effectively controls the risks, and has achieved positive results in practice.

Key words: Powers separated; Government procurement; The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政府采购法》从2003年1月正式实施以来,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财政部于2015年7月对外公布的2014年政府采购规模已达17305亿元。各高校教学科研设备纳入政府采购规模也逐年增长。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在规范高校设备采购行为,节约采购经费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高校采购的透明度及公平、公正,促进廉政建设也起到了很好效果,但是高校政府采购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些矛盾和风险,研究高校设备的政府采购风险防控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高校设备的政府采购运行模式

高校设备的政府采购是在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预算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报送高校当年的政府采购设备、采购计划。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各高校将设备采购任务交给采购机构进行采购。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或依法自行实施采购。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依法自行实施采购或委托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分散采购。

二、 高校设备政府采购的风险点分析

政府采购高校设备过程多,程序比较复杂。从采购环节上看,其主要风险点在于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设备采购预算的确定,设备采购程序的实施,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设备采购项目的监督等五个方面。

(一)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

编制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总原则,要遵循计划合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可靠性原则及可行性原则[1]。高校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一般是具体使用单位负责,如具体某个学院、某个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当年教学、科研需求进行编制,具体进行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设备数量、单价及总价的制订。主要存在的风险在于使用单位对市场现有设备状况把握不准,无法全面了解市场货物的高低及供货现状,导致编制的设备落后甚至淘汰产品。有的单位在编制采购计划时由部分商家提供,没作详细的、全面的市场调研,导致技术参数带有倾向性和指向性,容易引起潜在供应商质疑。有的单位有时只在网上查询设备技术参数(如计算机、网络设备等),甚至把多个设备参数东拼西凑,把设备形成了一个“兼容机”。有的单位采购计划采用单一商家提供的参数或采用某一产品的参数,也有潜在腐败风险。

(二)设备采购预算的确定

设备采购的预算是采购工作的基础,如何确定一个设备采购项目的预算是甚为重要的工作。目前高校设备采购品种多,专业性很强,采购数量大,预算制定不准确会影响采购设备的质量和采购工作能否顺利进行。设备采购项目预算编制过于充足,会导致财政资金的浪费,甚至滋生腐败;另一方面设备采购预算过于紧张,也可能导致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低劣,采购多次流标、废标,造成采购周期增加,采购人力、物力的增加。因此合理进行设备采购的预算编制是一个采购项目成功的重要基础。

(三)设备采购程序的实施

对于每个设备(项目)采购计划的实施过程,也是风险防控的重要部分。在采购过程中,如何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在采购过程中按法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政府采购工作。如何做到采购信息保密,按规范化程序来确定供货商,坚决杜绝采购中的暗箱操作行为。在采购方式的选择上如何按照《政府采购法》,坚持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如何克服采购周期长,效率较低的问题等等。

(四)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

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是由专家评审负责,专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但在评审过程中也出现各种问题,如抽取专家不规范,不随机,专家抽取后的信息泄漏。专家数量与评标领域、地域分布不均;专家评审水平和政策水平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评审公正性。一些专家权责不清,防反腐能力不强,个别专家甚至与投标商私下交流,导致违法行为时为发生,影响了政府采购公信力。这是政府采购评审中的风险。

(五)设备采购项目的监督

高校设备采购工作是一项敏感性、政策性、纪律性强的工作,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也十分重要。对采购监督的不到位或不完整,就可能影响采购程序或工作流程,也可能影响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因此加强对采购项目整个过程的监督是有效防范风险的重要措施。

三、高校设备政府采购的风险防控对策

(一)政府采购风险防控的思路

防范各种采购风险,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高校要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和采购机构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内外部监督管理,确保采购每一环节都按照法定程序执行,确保每一环节权力都能受到制约,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二)坚持“五环节权力”相分离,高校各相关职能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防范各种采购风险,必须从各环节入手,适当控制每个环节的权力,让每个环节的管理部门都不可能决定采购结果,对每个一环节进行权力限制与分离是风险防控的重要策略。具体地讲,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由具体使用单位负责,设备采购预算的确定由高校主管单位(如教务处、实验设备处、科技处等)负责,设备采购程序的实施由高校采购部门负责,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由评审专家负责,设备采购项目的监督由上级或本高校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各部门各自履行职责,各尽其责,能有效地防范风险和预防腐败。

科学编制设备采购计划。高校中编制设备采购计划都是各具体使用单位,如各教学学院、科研单位等。既要根据年度经费预算额度进行采购计划的编制,又要根据教学、科研实际不贪多求全、盲目添置,同时要所采购设备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各具体单位在编制教学科研设备采购计划时,应该认真做好市场调查研究工作,既要充分了解学校现有仪器设备的现状,比如设备的完好率、数量、性能;还要充分了解为下年教学、科研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因此在编制设备采购计划时,必须征求广大的专业教师、科研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对仪器设备在技术、性能、数量和种类上的要求及相关意见,提高他们编制和实施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减少盲目性和重复性,最大限度地节约经费,减少浪费,使仪器设备采购计划更加符合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实际要求,保证编制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合法性。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可通过网上查询、设备展示会上进行技术咨询、兄弟院校咨询、有关专家咨询或多个供应商咨询,多渠道获取设备的技术参数、报价信息,从而制订合理、严谨、科学的采购计划。

各具体使用单位在编制设备采购计划后,在学校层面应成立设备技术参数论证委员会,对各使用所编制的采购计划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倾向性、是否符合本校实际等进行校级层面的会诊,使设备采购计划更加科学、合理。

确定设备采购预算。各高校的设备经费主管单位一般为教务处、实验设备处、科技处、财务处等,是对各建设项目进行年度采购经费确定的部门。要严格源头管理,控制预算编制,把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政府采购预算细化到每个部门和项目。要强化政府采购年初预算的约束力,控制有关采购人临时追加采购预算。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实施概算、预算及决算控制,预决算及资金控制应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降低腐败风险。

高校中各具体使用单位在充分市场调研基础上编制好设备采购计划,初步拟定了设备预算。设备经费主管单位如教务处、实验设备处、科技处、财务处等应在使用单位编制预算基础上再进行市场论证调研,核实设备采购成本,确定采购项目预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高校成立预算编制委员会,主要由教务处、财务处、国资处、实验设备处、科技处、部分专家等相关部门及人员组成,对经费主管单位确定后经费预算进行再次论证,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设备采购预算。

规范操作,严格实施设备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代购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采购人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校关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遵守和执行政府采购 法的规定。在采购征求意见、招标文件、采购开标过程中阳光务实、清正廉洁做好招标各项工作。 高校要加强各教学院和科研单位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视程度,解决政府采购改革在单位推行困难,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解决综合素质和能力不高、抵御风险的意识不强、采购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要加强对供应商的宣传教育,解决供应商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陪标等风险问题。 对政府采购每项权力、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有相应的规范性、针对性、有效性的制度规章,这样就能防范和降低腐败风险。

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为了实现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公正性,加强评审专家评审公正,厘清专家权责关系,加强专家管理尤为重要。因此,要按照在《政府采购法》要求,完善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入库、抽取、评审、处罚和退出机制。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建库及管理。对于建立入库的专家既要保证数量,又要保证质量。要细化专家分类,确保评审需要;二是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违纪违规惩罚制度。必须一步明确专家的法律责任,依法依规对违纪违规专家采取惩罚措施。一要加强监督检查。着重检查专家是否按程序评审,是否按规定回避,是否按纪律要求保密,是否有违纪违规及评审中吃拿卡要等现象,以进一步规范专家行为。二要建立违法违纪专家“黑名单”制度,对于违法专家采取强制退出,终身不再聘为政府采购专家,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违纪专家要根据情况采取停止一定评审年限或限制评审;

三是建立评审专家评价机制,主要评价专家工作纪律、从业能力、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采购人、采购机构和财政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评价渠道,从严执行评价制度。评价良好的专家,可以采取给予增加评审机会;

四是随机抽取机制。高校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应由本单位(或上级)纪检、监察或审计部门到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并严格保密,防止专家信息泄漏;

五是加强专家执业能力培养。政府采购部门每年应至少一次对评标专家进行执业能力培训。作为专家本人应主动加强《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各项与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执业能力与素养。技术类专家除加强政策学习及自身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增长外,还应了解法律、经济学、商业运营的基本知识;经济类、法律类专家除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外,也应主动加强一些技术类知识学习。评标专家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程序独立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制度。

监督设备采购项目。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也应实行管采分离,科学配置采购权力,合理界定监督管理、集中采购和采购单位的职责分工。采购工作的实施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监督管理一般由高校或其上级部门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采购进行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检察、财政、审计等职能机构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一个采购项目从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预算的确定、采购过程的实施,招标文件的制订,开标的专家抽取和现场监督,合同签订、货物到货与验收等环节,监督部门都要积极参与,防止各种风险和腐败的发生。

在搞好监督检查、实施事后效益审计的同时,建立健全供应商行贿“ 黑名单 ” 制度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政府采购中的腐败行为,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对受贿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从严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环节权力”相分离实施在乐山师范学院实施多年来,逐渐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现在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能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边界做好设备采购中的各项工作,极大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随着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资金节约率明显提高。根据多年实践,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力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流程化、透明化,不断提高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水平,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使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参考文献:

[1] 季立光.高校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6(6):13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