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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征地过程中职务犯罪现状及查办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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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前,全国各地查处征地拆迁补偿款职务犯罪呈高压打击态势,而该领域犯罪仍呈高发态势,犯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数额越来越大,经常有群众不满被征地,四处上访,集体抗拒阻挠项目进行,造成很大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本文旨从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索些许查办对策以利于此类犯罪的查办和预防。

关键词 征地补偿 特点 存在问题 查办对策

中图分类号:D F639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福建省农村大量土地被征收用于重点项目,主要产业基地,以及众多高速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随着而来的征地职务犯罪案件频繁发生,“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已经成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不容忽视的现象。当前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职务犯罪特点,主要包括:社会危害严重,侵害农民利益;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容易效仿;共同犯罪居多。笔者从分析查办该类犯罪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查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职务犯罪存在的问题

(一)证据收集、调取、固定存在很大的难度。

一是土地面貌改变,难以认定。征地及赔青在测量、评估后短时间即被平整施工阶段,改变原来的模样,事后难以核实认定原来的边界,增加了人为操纵的空间;二是获取言辞证据难度大。由于征地补偿款案件大都是窝串案,且涉案人员关系错综复杂,根深蒂固,存在地缘和血缘关系,知情者不愿作证,甚至还做伪证,有些还订立攻守同盟,不交代犯罪事实,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二)查办其中的某段公路案件会影响其他段公路案件。

高速公路线路一般涉及多个乡镇村庄,参与征地人员多且大都是临时抽调,流动性大,查办该类案件点多面长,查办某小段征地问题时候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他段未被查办的不法分子可能会躲起来或外逃或者千方百计推卸、减轻责任。在办案中经常碰到不法分子在听到附近乡镇高速被查办,一些受贿者就把受贿款归还,或者签假借条掩饰受贿,一些贪污、挪用者把涉案款项退回单位,订立攻守同盟,均不交代犯罪事实,给侦查工作造成很大被动。

(三)法律适用存在异议。

一是主体身份难确定。能够适用“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关司法机关存在不同意见。二是罪名难以定性。在征地及赔青案件中,可能会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一系列罪名,认定何种罪名存在争议。三是犯罪数额难以认定。高速征地案件大都是共同犯罪,难以区分每个涉案人员具体的犯罪数额。

二、查办高速公路征地职务犯罪案件的对策

针对高速建设存在的问题,为有效打击高速公路征地职务犯罪,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关注社会热点,长线经营线索。

实践中很多高速案件是群众举报、上访才案发的,具有滞后性。高速公路从规划到建成通车往往要历经几年,时间久,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工程具有征迁面积大、涉及面广、投资总额大的特点,容易滋生腐败,因此要主动出击,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加强与财政、土地、交通、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收集、分析征地的相关政策规定,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熟悉补偿申报流程和标准,广泛了解土地征用补偿费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为查办案件奠定基础。

(二)找准突破口,调查仔细。

高速公路征地环节多,涉及部门多,参与人多,相关的文件档案也多,如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款支付表、汇款凭据等单据都非常多。实践中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按照卫星定位系统测量征地总面积,而村委会是按个人实际占地面积计算,排除水沟、田埂及道路等村公共部分面积,因此详细调查实际丈量面积与高速办卫星测量面积偏差部分面积的补偿款资金去向成为案件的突破关键。在调查中一些村委会没有将公共部分面积补偿款作为村集体公益资金入账,而是将这部分补偿金化整为零分割挂靠到其他村民户头。量地主要由村干部负责,村干部为了避嫌可能不敢明目张胆地用自己的户头虚报,但有可能是利用与村干部关系密切的人户口虚报。因此重点摸查相关村干部亲朋好友的征用土地面积,会发现很多村干部亲属实际并没有土地被征用却有领取到征地补偿款情况,进而发现村干部贪污土地补偿款的事实。

(三)举一反三,将个案向类案延伸。

在查办涉及高速补偿款系列案件中,作案手段容易被效仿,在查办案件时候可以利用规律,举一反三,扩大战果。一是可先筛选公路途经乡镇线路最长、补偿款最多,最有可能出现贪污、挪用补偿款地区作为初查对象。二是可沿着公路走向,向各镇(村)延伸,全面铺开初查。三是可先查便于固定证据的土地,如耕地、园地、集体荒地之类,后查土地附属物的补偿款,如坟墓,树木,果树等农作物之类的。因为一般来讲,土地的赔偿款金额大于地上附属物,且如果要虚构赔款,也是在有土地被征用的基础上才虚构,往往都是虚报征用地,虚报赔款交织在一起。

(四)从严从快查处,提高办案效率。

高速案件大多涉案人员众多,如果时机把握不准,容易造成涉案人员外逃或者串供等恶劣情况。另外随着工程建设的推进,改变原来的土地面貌,一些证据很难保存。作为相关职能部门,要摆脱人情关系,加大打击力度,不给那些“蛀虫”留下任何空隙,依法严厉处理。检察机关要集中办案力量从快查办高速案件,以利于证据的固定、提取,以及一些人为的办案阻力。对案件及时侦查,及时提起公诉,法院及时依法公开审理,从快从严惩处职务犯罪分子,并尽力挽回经济损失,维护国家的财政安全。

(作者单位:江贞佳,平和县人民检察院;陈文发,漳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