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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婚姻看诺邓白族社会生活对儒家礼教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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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明军攻克大理,明朝廷以改土归流、课以重税、大规模移民屯田的措施在政治上加强对大理的统治。同时,大力加强思想文化控制,烧毁南诏大理国以来的地方文献,推行“圣化”政策,用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礼乐教化改造大理白族的意识形态。这种“圣化”政策推行了500年,大理许多府州,“俗与汉人等…婚嫁丧祭悉遵家礼”(黄元治《大理府志》)白族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即对儒家思想和儒家礼教的精神文化全面认同。笔者在云龙县诺邓村社会调查中了解的两例传统婚姻就是这种文化变迁的结果和表征。

黄金品,男,白族,公元1926年生,父亲是当地有名望的绅士;母亲,汉族,石门人,云龙县政府参议之女,少时在家读书。本人在诺邓念完小学后在石门上初中,抗日战争期间入宋希濂将军在大理崇圣寺举办的游击干部训练班学习,毕业后在六库任见习参谋。1944年患疟疾回家休养。12岁时由父母作主订婚,1949年6月按当地风俗经过求婚、请庚、文定、过礼、迎亲等一系列程序结婚。与妻子的婚姻生活用他的话说“一辈子没恋爱过”。

姑母,黄炳蓉,白族,识字,嫁与本村杨姓一贡生之子。公公任教于腾冲,是著名哲学家艾思奇的启蒙老师,丈夫在腾冲县政府任秘书,育有一女,不幸夭折。自结婚后丈夫一直不归家,后被娘家兄长接回与哥哥和侄子一起生活。此后在娘家吃长斋,每年腊月回婆家为公婆换洗衣服被褥。1952年去世,葬入黄家坟地,其生活来源为出嫁时从娘家带去的田地。黄金品老人为她写碑文说“生不食杨家粟,死不入杨家地”,斥责其丈夫上不养老送终,下不管妻室儿女。

黄金品老人姑侄两代的婚姻是典型的传统婚姻,集中凸显了传统婚姻的一些特征。

一、婚姻由父母包办。传统婚姻中,青年男女联姻的根本途径和原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诗经・齐风・南山》曰“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可”。婚姻大权操纵在父母手里,婚姻是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是父母的意愿,媒人的撮合。父母的这种权威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支持,从唐朝开始一直到清朝,法律明确规定父母的这种权利。作为婚姻当事人的青年男女被排斥在婚姻之外,充当主角的是父母,当事人只能绝对接受、安心顺从。男女自行择偶非但得不到社会的承认,还会遭到世人的鄙视嘲笑,被视为不懂礼。只有秉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循礼的。因此传统婚姻不容本人选择,也无须男女之间有熟悉的关系做基础,正如恩格斯所说“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服从。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①这种婚姻超越爱情,剥夺青年男女的爱情自由的权利,压制了个人精神生活的基本需要,扭曲了人的心灵和人格,造成许多婚姻家庭的悲剧。诺邓曾发生过青年男女为反对包办婚姻而双双殉情的悲剧。

二、婚姻讲究门当户对。《礼记・婚义》曰“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传统婚姻注重血统正统,官位崇高,财产富足,讲究“门当户对”,良贱不婚,士农不婚,士商不婚,官民不婚。因此结婚不是男女两人的事,是当事人两个家庭之间财产和门第的交换,受到家庭、家族、社会、伦理等因素的直接制约,是等级观念在婚姻中的反映。只有门当户对的婚姻才可能得到社会及舆论的认可,否则就要受到阻挠和谴责。婚姻必须门当户对作为一种价值观渗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中,积淀为青年男女择偶时的一种心态,成为议婚、订婚的一个先决条件,②是一种社会化的活动。诺邓由于大户人家较多,因此通婚范围主要限于村内,只有少数大姓与同是盐井之地的天井、石门、宝丰井等地通婚。

三、男女性别角色。自然经济条件下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定位男女在家庭中的角色,妇女被禁锢在家庭内,她生活的目标就是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就是其理想人格的追求,作为人的自然属性被异化。由此衍生出男主女从、男尊女卑的观念,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承担从属角色,成为显示男性权威的参照物。这种男女有别的观念在诺邓的日常生活中十分突出,妇女必须缠足,谁若娶了“大脚板婆娘”会被人耻笑。祭孔妇女不允许参加,宴请宾客时男女分席,午餐待男客,晚餐待女客,待女客时不安席。社会对于男女的评判也充分彰显了男女有别,诺邓丧礼中的乡评制度,男子一般用“文达”、“谨朴”,女子则用“柔顺”、“贤淑”。

四、从一而终的观念。男权中心社会中,妇女的婚姻行为受到限制干预的程度很深,广大妇女在婚姻中一直处于任人宰割屈辱的地位,不能有个人的欲望、个人的喜好和追求,成为婚姻悲剧的主角。男子可以妻妾成群,妇女只能受支配于一个男子,并且要从一而终。离婚是丈夫的专权,即使丈夫十恶不赦,妻子也不能提出离婚,丈夫却可以以“七出”任何一项为依据休妻。妇女的人格、生命价值被漠视,正常生活权利被严重践踏。黄炳蓉遭丈夫遗弃后,只能黯然无语,在中寻求精神的寄托,由痛苦而麻木,伴着青灯、木鱼孤寂地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其内心的痛楚、无奈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五、妇德。传统婚姻要求妇女必须具备“三从四德”,妇女“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遵守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四德”,这种道德教化既是妇女行为的规范,又是评价女性的价值标准。它强化了妇女顺从的道德意识,养成了从属性的人格,嫁到夫家,对丈夫温柔顺从,言听计从,百依百顺,所以尽管是包办婚姻,但婚姻往往是成功的。黄金品老人和妻子和睦相处了一辈子,育有四个儿女,是一个美满的家庭。

六、婚姻程序礼仪化。男女结合成婚不是简单的苟合,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择偶到结婚,每一阶段,都有特定的规范程序和礼节,结婚必须经过“纳彩”、(男家向女家求婚)“问名(男家通过媒人询问女子的姓名和生辰八字)”、“纳吉(占卜吉凶)”、“纳征”(聘礼)、“请期”(选定迎娶吉日)、“亲迎”(迎亲)六个步骤,称为“六礼”,③程序繁缛,崇尚奢华。不按“六礼”的程序来操办婚事,就不是严肃的、合法的、正当的婚姻。

诺邓传统婚姻的这些特征表明这种婚姻是建立在“礼制”基础上的纯正的婚姻,与白族固有的婚姻习俗和文化传统迥然相异。

白族婚姻有过一段自由浪漫的时期。青年男女的交往不受限制,他们自由择偶,相愿成婚,有较强的婚姻自。贞节观念淡漠,婚俗不重处子,婚前性自由,而且社会完全认可这种行为。唐《蛮书・卷8》载“俗法处子、孀妇出入不禁。少年子弟暮夜游行闾巷,吹葫芦笙,或吹树叶。声韵之中,皆寄情言,用相呼召。嫁娶之夕,私夫悉来相送”元李京《云南志略・蛮夷风俗・白人》云“情通私耦,然后成婚。”。白族性别文化中没有男主女从,歧视妇女的观念,白族关于创世纪的传说,女人先诞生,男人后诞生,而且女人在左边,男人在右边。④性别劳作分工和社会角色分工不突出,张泓《滇南新语》载“剑之耘蓐樵牧尽属村妆,男既远游,女当门户,催粮编甲,亦多妇代夫役,皆能练事无误”,男女在共同的生产生活中建立了平等、互补的两性关系,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举足轻重。⑤

“父母之命”、“男女有别”、“从一而终”等具有深厚封建文化色彩观念的出现,昭示着儒家礼教的规范已注入诺邓白族婚姻生活中,积淀为婚姻行为的“集体无意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遵循礼教已成为诺邓白族社会生活的一种趋向,儒家礼教的精神文化在诺邓白族社会生活中得到认同

诺邓位于云龙县城以北5里,是滇西深山沟谷中一个偏僻的山村,俗话“进京九千九(里),下省一千三百九”,在如此僻壤的弹丸之地,礼教的行为规范融入当地白族的社会生活中,成为民众思想和行为的模式,儒家礼教的精神文化被广泛认同,社会生活与中原一体化,在白族社会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儒家礼教能在远离白族社会中心的诺邓得以整合构建有着极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

雄厚的盐业经济基础。诺邓井盐开采始于汉代,唐朝以后生产规模逐渐扩大,是诺邓经济支柱。盐业的兴盛促进了诺邓经济的繁荣,从而孕育了诺邓高度发达的文化,雄厚的经济基础是儒家思想和礼教在诺邓立足的土壤。

明朝廷提倡儒学。明朝建立后,统治者将“礼”作为教化治理天下与统治人民的有效手段,大力提倡儒家思想。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明朝军队刚平定云南,朱元璋就下谕“府、州、县学校,宜加兴举,本处有司,选保民间儒士堪为师范者,举充学官,教养子弟,使知礼义,以美风俗。”(张《机务钞黄》)儒家思想以国家行政行为的方式开始全方位、大规模输入白族地区,成为白族地区的主流文化。人们对儒家思想的了解、认知和吸纳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儒家的精神文化在白族地区得以构建,遵循礼教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一种最基本的行为模式。

诺邓自古有崇尚教育的传统。明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云龙改土归流,第二年,浪穹儒学建立(时诺邓属浪穹),诺邓开始设儒学祀孔,读书习经风气形成,读书成为人们追求的生活目标,“从来事业相传,皆由诵读为最”。家学和私塾是诺邓教育的渊源。当地居民崇尚礼乐传家,竭力保持“书香世第”传统,重视子女教育,设立馆塾,开办学堂。任教的老师都是村里德高望重、知识渊博的生员、贡生、举人、进士或上过师范的先生学者,业儒从教是村中一大传统行业。村民家中多设有书房,文房四宝齐全,《四书》、《五经》、《三字经》、《孝经》、《朱子治家格言》、《昔时贤文》等是常备藏书,《四书》被奉为“书母”,是入学必读之书。明嘉靖年间,乡学建立,清雍正年间,书院、义学相继设立,教育蒸蒸日上,科甲繁盛,人材辈出。科举时代,诺邓有“二进士、五举人、贡爷五十八、秀才四百零”之说,⑥这些鸿儒是道德的榜样,也是儒学不断传承的桥梁,他们引领着诺邓社会生活全面向儒家看齐。通过教育的传承,儒家思想在诺邓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

外来人口大量迁入。诺邓在唐朝以后外来居民日益增多。明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明朝廷在云龙设立管理盐政的五井盐课提举司,治所在诺邓,诺邓成为这一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大理国王段氏后裔,游宦云南的杨姓、黄姓、李姓陆续迁入诺邓,叶榆、浪穹等地名家大姓,江西大量的汉族移民也不断迁居诺邓,这些移民后来逐渐融入当地白族土著居民中,变为了地地道道的白族。他们中不少人饱读儒家诗书,祖上“家世诗书”,迁居诺邓后,不忘传统,提倡教化,至嘉靖年间,诺邓村内已是“书声响逸、鼓乐喧哗”。这些外来人口的迁入,带来了先进的文化,对儒家思想的广泛传播以及礼教在诺邓的整合、构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诺邓广泛,祭祀活动频繁。祭孔是诺邓最隆重的祭祀活动。每年春秋两季,全村人要在孔庙祭孔。主献生由村中功名最高、威望最高的人担任,祭器、供品、摆设有严格的定制。就餐时必须按有无功名及功名高低的用餐规格就位。没有功名的“白丁”在祭孔中只能担任运输、做饭等后勤工作,用餐时只能吃下等酒菜,在地上吃,没有上桌的权利。平日孩子入学,学人中试都要到孔庙祭拜孔子,有的还捐献银两、田亩、卤股作庙产。村里的名儒常在此讲学,孔庙成为村邑的文化教育中心。文昌、魁星、仓颉作为儒教神仙在诺邓受到广泛崇拜,凡欲取功名者要奉祀文昌、魁星、仓颉。每年农历二月初三,在文昌宫祭文昌,文昌圣诞的祭祀规模仅次于祭孔。八月初七在魁星阁祭魁星。祖先崇拜是诺邓家家户户无一例外的信仰,每家楼上都设有祖先堂,每日早晚要点香祭拜,中元节举行隆重的祭祖仪式。通过这些频繁隆重的宗教活动,儒家的思想潜移默化地渗入人们的意识中,礼教的行为规范越来越多地注入社会生活中。

明朝以来,诺邓白族由于一直全面受到儒家思想的浸润,全面广泛认同儒家礼教,自觉遵循礼教成为当地白族民众社会生活的行为模式。村中有许多群众自发地宣传儒家三纲五常,忠孝节义等伦理的形式及组织。“讲圣谕”是最普遍的一种方式。村中设有四个圣谕堂,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讲圣谕”。日常生活中提倡修身养性,将“德”放在首位。有些儒家思想直接融入家族家庭的家规、家训中。贡生张青柏家训中有“诗书丹桂根,世习培后贤…兄友并弟恭,祥瑞满门庭。一家皆尽道,祖宗默佑灵。”“孝为百行原,经章历历言”。尊老敬贤蔚然成风,村中为高寿老人立人瑞坊,为有贡献的老人庆寿,丧仪遵循“慎终追远”的儒家观点。著名道士孙高功即是一个德高望重的儒者,给人题碑题字的落款是“候选儒学训导”,常应邀到学校为师生们讲《四书》、《五经》。盐业生产股份制的灶户名称也冠以儒家的字眼“礼、智、信”等。⑦

礼教是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是人们行为的准则,它使整个社会处于一种有序的状态。儒家礼教融入诺邓文化中,在当地白族民众的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认同,为诺邓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因素,地处偏远的诺邓成为了一个“礼乐之邦”,这是明朝以后白族文化和白族社会发生巨大变迁的缩影。儒家礼教在白族地区的构建,对白族民众价值观取向、人格塑造、社会行为,白族文化的交融整合及社会的变革无疑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从而促进了白族社会与中原内地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进程的发展。

参考书目:

①《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90页。

②鲍宗豪《婚俗与中国传统文化》,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03页。

③张寿安《十八世纪世纪礼学考证的思想活力》,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71页。

④张焰铎《说不完的大理》,云南昆明:云南少年儿童出版社,1990.120页。

⑤沈海梅《明清云南妇女生活研究》,云南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167页。

⑥黄金鼎《千年古村―诺邓》,云南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4.诺邓村资料来自于《千年古村―诺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