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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正书正撒播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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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书法艺术?什么是好的书法艺术作品?已有许许多多高水平的专论专著和传世的经典作品,无须我摘来抄去地重复论述和拿一些大家都熟知的、公认的经典作品来评价吹捧。书法理论讲起来很复杂,也是观点多多,各抒己见;书法作品评起来也很困难,而且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迄今为止,也还没有一个完全一致的观点和具体的评价标准。当然,任何事情是非观点完全一致,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书法艺术及其作品呢?但就书法作品来说,各种相左的意见是较多的,规范的标准更是没有的。欣赏评价书法艺术作品在很大程度上是靠人的价值追求与精神需求,也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咸淡酸甜,各品其味。我的看法较为简单,所谓书法艺术及所谓好的书法作品,至少大体有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要把字写对。书法是书写汉字之法,书法艺术就是书写汉字的艺术,这就要求首先要把汉字写对写好,这是书法艺术的根本。当然,书法艺术不能简单等同于书写汉字的方法,不能说写汉字就是书法,或者说书法就是书写汉字的方法。写字主要是为了记事和语言的交流、思想的沟通,还不能说就是书法艺术。称得起书法艺术的,是要把汉字写得美,写得符合传统的书法艺术规律要求。但书法的根是来自于写字,是在书写汉字中产生出来的一种艺术,所以,要称得起书法艺术,或成为书法艺术,一个基本功,也是前提条件,就是把汉字写好,写对,写周正,写规范,写得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什么字,是什么意思。我们一些所谓的书法家拿起笔来龙飞凤舞,任意挥洒,自己是尽了兴了,但有许多字使人认不得,不知道你写的是什么。也有的书法家写出来的字体可以从传统经典书法作品中找到出处,即古人、名人、书法大家这样写过,在一些书法圈子里的人能看得懂,知道是什么字,但绝大多数人是看不懂的。这样的书法作品,虽然也符合书法艺术规范要求,但写出来的东西多数人看不懂,不明白你写的是什么意思,再好的所谓笔走龙蛇、大气磅礴,圈子里头一些人的大加称赞,那又有多大意义呢?自吹自擂,自我陶醉,而大多数人不认,便算不上好的书法艺术作品。如果把书法艺术变成书法家们自我欣赏的艺术,离老百姓越来越远,成了老百姓不懂的艺术,这样的艺术会有多大前景和出息呢?任何一种书体的书法艺术作品,不论楷书、行书,还是隶书、草书,乃至甲骨文、篆体等,都要首先把字写对,写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写规范。中国汉字的规范是约定俗成的,这个规范,在人们生产生活的实践中创造,被多数人所认可、习惯、接受,经过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是不能以权威和名气来臆造的。我们的书法家最好不要去造字造体。历史上一些帝王去造字,为避讳添笔或缺笔,甚至从政治需要出发去造新字,最后政亡字息,所造之字没有一个能留传下来通行于世的。武则天靠权威造了不少字,但没有一个能行得通。一些行书的简写,草书的简写和连笔、飞笔,作为传统已成规范,但不能再去新造。现在有许多草书认起来都已很费劲,艺术效果就已打了折扣,如果再去新造,恐怕会越来越让人认不得了。书法艺术贵在创新,是章法、布局、字型、结构,乃至肥瘦、力度、走笔、行气等方面的创新,而绝不是去新造字。书法艺术首先要把字写对,写规范,写得让多数人能认识是最为基本的,也是最为主要的。

第二个方面是把字写美。任何一种艺术都是美的艺术,不美称不上是好的艺术。戏曲艺术、舞蹈艺术、文学艺术、绘画艺术、建筑艺术、园林艺术等,无一例外。任何一种艺术,如果离奇古怪,甚至丑陋无比,会有谁愿去欣赏呢?美感、美体、美质,不论是内在的美,还是外在的美,是形象的美,还是抽象的美,只有美了,才会得到人们的青睐。书法由写字而来,从书写汉字而走上艺术的殿堂,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书写之美。中国的汉字有美学的基因,中正、规矩等表现了中华文明中美的观念,在书写过程中表现了人的志趣情操、喜怒哀乐;成为作品后,彰显出了一种精神、一种志向,不但起到了言事、传情、达意的效果,而且使人爱看、喜看,乐于观赏,而逐步走上了艺术的美学之路,成为了中华文艺百花园中的一枝奇葩,几千年来一直光彩夺目、芳香四射。书法艺术是汉字书写的美的艺术,使人能够赏心悦目的艺术,这是至关重要的。对于书法艺术之美可能每个人的看法会有所不同,甚至有截然相反的意见,但不论有多少不同,都是美的评价标准、审美的爱好、情趣不同而己,都不会去把丑当作美。如果把丑当作美,作为一种艺术之美去欣赏,那就一定是精神追求出了问题,是绝大多数人所不容的。的确有人在书法创作方面剑走偏锋,开出别途,把字写得很怪,甚至很丑,在那里孤芳自赏,或者小圈子里互相吹捧,自我标榜,自得其乐,那就让他们捧去、乐去,我相信不会有多大市场,是难以长久的,更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这样做下去,是在毁灭艺术,也是在作践自己。书法艺术作品不能以丑为美,以怪为美,丑八怪就是丑八怪,成不了美体、美字、美质,不论如何吹捧,都是没有用的。尽管书法艺术之美很复杂,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衡量尺度,但在绝大多数人的眼里心里是非标准里,还是有个原则。有人喜欢清瘦之美,有人喜欢肥厚之美;有人喜欢阳刚之美,有人喜欢阴柔之美;有人喜欢灵动之美,有人喜欢周正之美;有人喜欢苍劲之美,有人喜欢飘逸之美等等,但这都是美,不同风格之美。就书体而言,有人喜篆,有人喜隶,有人喜楷,有人喜行,还有人喜欢狂草等,但这也是美,不同形体之美。就书法传统各家来说,有人喜欢颜体之肃正,有人喜欢王体之洒脱;有人喜柳,也有人喜欧;还有人喜宋代文人的任意不拘等等,这都是不同的追求,但毕竟都是美,而没有一个是丑的、怪的。几千年来,中国书法不断地演变发展,但其艺术之美的内涵、内核从来没有变化过。不论是篆、隶、楷、行、草等,书体不同,书写方法、运笔用笔不同,但对美的根本追求是一致的,不同的字体有不同的美的风韵,而且也已约定俗成,成为了传统。就历史上的各大书家、流派而言,不论秦汉魏晋,唐宋明清,众多书法艺术大家,不管他们的字体风格有多少不同,但都创造了美,表现了美。正因为他们书写出不同风格的美的书法艺术作品,也才成为了受人尊崇、流芳千古的大家。书法艺术贵在于美,是美的艺术,书法艺术要表现美,创造美,这是书法艺术的生命,书法家们应懂得这个最基本的道理,去为人们多多创造书写汉字之美的艺术作品。

第三个方面是要写出意境。人们喜爱书法艺术作品,乐于欣赏甚至收藏一些书法艺术作品,除了字的美感以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书写的汉字有意思,看到了这些字、这些词、这些诗、这些文,不但能给人视觉艺术之享受,而且还能给人以思想、精神、情感等方面的享受或启迪。书法艺术作品不单单是用艺术的手法来书写汉字,把汉字写得好看、有美感就行,而是书写出来的汉字,不论是单字、双字、三字、四字,一句话、一首诗、一段格言,乃至一篇长文,都要表达一份情感、一个观念、一种寄托或愿望在里面,这才有意义。如果说美体是书法艺术的生命,那么意境就是书法艺术的灵魂。人们喜爱书法艺术作品,第一眼看到是字写得好,有美感;但第二眼,也是最为关键的是所写的字词句篇有意境,或能励志,或能自律,或能抒情,或能言志,或能益智,或能养性,或能警示,或能戒欲等等。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素养、不同精神追求,乃至不同职业行当的人,对书法艺术作品的思想内容追求也是各有所需、各有所爱,反映到审美上,也是不同的。艺术之美有其共性之美,也有其个性之美,以满足不同人的审美需求。书法艺术作品就其思想内容来说,更是要去满足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爱好的人的不同需求,这是毫无疑义的。新年的春联、结婚的喜联、祝寿的贺联、祭奠的挽联,其使用场合不同是明显的;作装饰之用,作励志之用,作警示之用,其用途不同也是明显的。可以说,书法艺术作品的思想性非常强,而且要求也非常高。好字还需要好词,好词更需要好字。好字写不出好词,其书法艺术的意义就不大;好词如果没有好字,不但达不到好的效果,而且也谈不上什么书法艺术。只有字词都相得益彰、同为上乘的作品,才能称得其真正的书法艺术佳作。对于一个书法家来说,不但要下苦功夫把字写好,而且还要下功夫把书读好,要丰富自己的知识容量,提笔能够写出好词来,而不仅仅是去翻古董、炒冷饭,书写俗套的或被他人、古人写烂了的东西。当然,经典的词诗、文章、辞句是中华文化中的瑰宝,也是书法作品常写或应多写的,不存在写多写烂的问题。这里提出的俗套、写烂是指那些庸俗的、世俗的东西。书法艺术的创新不仅仅是书写技巧的创新,更重要的是书写内容的创新,以不断满足人们新的精神文化需求。书法艺术作品的思想性很强。书法艺术作品是传承、弘扬中华文明的一个重要载体,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这也是书法艺术工作者的重要责任。每一个书法艺术工作者都有责任运用手中的笔去写出、去传颂优秀的中华文明,营造正风正气。书法理念中有一句话,人正则书正,或身正则书正,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心存浩然正气,弘扬正气之人,才能把字写正。历史上有不少字写得很好的人,堪称书法大家,但由于心不正、身不正,其作品也就毫无艺术价值,难以传世,偶有留存,也鲜有人去多看一眼。而作品仍留存于世、令人敬慕的书法大家,则多是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当然也有一些读书人、出家人,文化修养是很高的,而不是专事写字的技术工匠。

第四个方面是乐于欣赏。书法艺术作品是供人欣赏的艺术,如果无人欣赏,或失去了欣赏价值,仅仅是写出了有意思的词句,那也称不起什么好的书法艺术。不少人收藏名家、名人的书法作品,封存起来,密不示人,但其目的也是为了自己欣赏,或留给子孙欣赏,或期待日后升值。书法艺术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在于观赏性,通过观赏,给人以精神上的娱悦、享受或满足。书法艺术作品的观赏有许多方面,诸如前面提到的,把字写对写好,使人能够认得,明白其义;把字写美写活,使人看着养眼、舒坦;把词选好用好,使人看后能够得到精神上的满足等。此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可供实用,即拿到一部书法作品有益有用。这个有益有用不是去倒卖书法艺术作品来谋利,而是用于厅堂、居室的装饰,公众场合的悬挂摆放,乃至案头装点等等。不论是一个家庭的厅堂、居室、装饰,或是宾馆、礼堂、街道、店铺的装饰,用些好的书法作品来布置,就会显得文化气息浓厚、思想境界崇高。书法艺术作品在装饰上的功能意义是十分独特的,而且是中国文化所独有的,所呈现出来的艺术效果和文化涵养及其表现力更是独有的、特殊的。书法艺术作品的收藏也属于实用功能,即历史的文物功能。我在前边已经提到,收藏也是为了欣赏,为了更为久远的欣赏。不论是张挂起来用于装饰补壁的欣赏,还是作为册页、条幅、原件收藏起来以后欣赏等,书法艺术作品的欣赏功能是显而易见的。没有观赏价值的书法艺术作品,其意义是不大的,或者说也就谈不上是什么书法艺术作品。对于书法艺术作品的欣赏同人的审美一样,也是在不同的人群中有很大不同的。除此以外,书法艺术作品的欣赏同作品的用途、所处的环境关系更是十分密切。什么样的场合,悬挂什么样的书法艺术作品,要求也很不一样。除了春联、婚联、寿联、挽联、店铺招牌等要求十分具体,不能随意书写外,就是用于公共场合和家庭住宅的装饰,考虑到空间大小、墙壁宽窄、屋顶高低等因素的不同,所要求的书法艺术作品,其形态、大小、篇幅、内容等也是不同的。不是什么样的字体字型、篇章布局、尺幅大小都可以随意悬挂摆放的。不同的场所、不同的空间、不同的位置,所用的字体、字型、词语、尺幅,都有很大的区别。有的用隶书好看,有的用楷书好看,有的用行书好看,还有的用草书好看;有的条幅好看,有的横披好看,有的斗方好看,有的大幅好看,也有的小幅好看。不是任何一个名家的任何一种字体、任何一件作品摆放在那里都是好看的,而是要因地制宜,这也是书法艺术作品的一个规律性要求。书法艺术作品的艺术价值、文化价值、思想价值要通过一定的实用价值来表现,无法实用的书法艺术作品,作为个人陶冶情操、修养心性是可以的,但其社会公共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书法艺术作品的创造,便于装饰,能够上墙,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过去书法作品的装裱多是挂轴;而现代社会,用于中堂的挂轴少了,而且多数楼房的层架空间是挂不了轴的,也没有什么八仙桌、太师椅、条几、香案之类的家居及其摆放的地方,而多是低屋顶,小开间,补壁装饰多是装框,这就要求书法艺术作品能够适应现代人的家居生活空间需求,做出相应的改革与创新,这才能使书法艺术之路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