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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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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日趋增多。本文分析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建议;对策

中图分类号:R124文献标识码: A

所谓生活垃圾,就是人们生活中产生的综合废弃物。

按其回收类型分为:

可回收利用:是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衣服、鞋类、袜子、窗帘、桌布、围裙等。同时也包含有害垃圾回收,主要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废油漆和溶剂、废矿物油(废化妆品等)、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充电电池、废扣子电池等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这类是生活垃圾管理的重点。

不可回收利用:是指家庭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制作过程废弃的和剩余废弃的食物,如剩饭、剩菜、肉类鱼虾(可含壳)类、骨头、蔬菜、水果皮、茶叶渣等。

按照回收方式不同,设立了不同的回收标识,可回收物利用为蓝色,不可回厨余垃圾为绿色,有害垃圾回收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

一、生活垃圾带来的危害

(一)占用耕地。堆放在城市郊区的垃圾,侵占了大量农田。据相关资料介绍,垃圾在自然界停留的时间是很长的:烟头、羊毛织物1―5年;橘子皮2年;易拉罐80―100年;塑料100―200年;玻璃1000年。目前,我国已超过2/3的大中城市被垃圾包围,有1/4的城市不得不把解决垃圾危机的途径延伸到乡村,尤其是城市垃圾的二次污染,导致城乡结合带区域生态环境恶化。

(二)污染空气。垃圾是一种成份复杂的混合物。在运输和露天堆放过程中,有机物分解产生恶臭,并向大气释放出大量的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其中含有机挥发气体达100多种,这些释放物中含有许多致癌、致畸物。塑料膜、纸屑和粉尘则随风飞扬形成“白色污染”。

(三)污染水体。垃圾长期堆放,产生渗滤液以及垃圾中的有害成份经雨水冲入地面水体,同时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流入河流、湖泊、海洋,引起水体严重污染。

(四)滋生细菌病毒。垃圾堆放不仅污染环境,同时滋生蚊、蝇、蟑螂、老鼠会加速细菌、病毒的传播,给人们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威胁。生活在环境中的人,通过大气、水、土壤为媒介,可以将环境中的有害废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人体,使人致病。

(五)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生活垃圾长期堆放,其有害成分在地表径流和雨水的淋溶、渗透作用下通过土壤孔隙向四周和纵深的土壤迁移。在迁移过程中,有害成分要经受土壤的吸附和其他作用。由于土壤的吸附能力和吸附容量很大,随着渗滤水的迁移,有害成分进入土壤和地下水中,并在土壤固相中呈现不同程度的积累,导致土壤成分和结构的改变,进而对土壤中生长的植物产生污染,污染严重的土地甚至无法耕种。

(六)其他方面。大量垃圾长期堆放,容易发生自燃、爆炸,影响城市形象等。

二、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堆肥、焚烧和综合利用等,下面主要介绍这四种常见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一)垃圾填埋(目前我国城市常用的垃圾处理方式):根据工程措施是否齐全、环保标准能否满足来判断,可分为简易填埋场、受控填埋场和卫生填埋场三个等级。

1、简易填埋场(IV级填埋场)

这是我国传统沿用的填埋方式,其特征是:基本上没有什么工程措施,或仅有部分工程措施,也谈不上执行什么环保标准。目前我国约有50%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属于IV级填埋场,它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受控填埋场(III级填埋场)

III级填埋场为半封闭型填埋场,其特征是:虽有部分工程措施,但不齐全;或者是虽有比较齐全的工程措施,但不能满足环保标准或技术规范。目前,III级填埋场目前在我国约占30%,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场底防渗、渗滤液处理、日常覆盖等不达标,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对现有的III、IV级填埋场,应尽快列入隔离、封场、搬迁或改造计划。

3、卫生填埋场(I、II级填埋场)

这是近年来我国不少城市开始采用的生活垃圾填埋技术,其特征是:既有比较完善的环保措施,又能满足或大部分满足环保标准,I、II级填埋场为封闭型或生态型填埋场。其中II 级填埋场(基本无害化)目前在我国约占15%,I级填埋场(无害化)目前在我国约占5%,深圳下坪、广州兴丰、上海老港四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是其代表。

其优点:卫生填埋由于具有技术成熟、处理费用低等优点,操作简单,是目前我国城市垃圾集中处置的主要方式。投资稍少、工艺简单、处理量大,并较好地实现了地表的无害化。建设卫生填埋场,要达到以下控制要求:

(1)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区。

(2)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填埋气体严禁自然聚集、迁移等,防止引起火灾和爆炸。填埋场不具备填埋气体利用条件时,应主动导出并采用水炬法集中燃烧处理。未达到安全稳定的旧填埋场应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和处理设施。

(3)

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2)洪泛区和泄洪道;

(3)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

(4)填埋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

(5)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的地区;

(6)活动的坍塌地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灰岩坑及溶岩洞区;

(7)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8)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9)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其缺点也比较多,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占地面积大,选址比较困难,填埋的垃圾并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残留着大量的细菌、病毒;二是潜伏着沼气重金属污染等隐患;三是其垃圾渗漏液还会长久地污染地下水资源。所以,这种方法不仅没有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处理,而且大量占用土地是把污染源留存给子孙后代的危险做法。目前许多发达国家明令禁止填埋垃圾。我国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对这种处理技术存在的问题也逐步有了认识,填埋法也无法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垃圾处理需求。

(二)垃圾堆肥

利用垃圾或土壤中存在的细菌、酵母菌、真菌和放线菌等微生物,使垃圾中的有机物发生生物化学反应而降解(消化),形成一种类似腐蚀质土壤的物质,用作肥料并用来改良土壤。垃圾堆肥技术在中国农是从事活动中早有应用,而作为科学进行研究探讨此法则始于1920年。

其优点为:堆肥技术的工艺也比较简单,适合于易腐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垃圾处理,对垃圾中的部分组分进行资源利用,且处理相同质量的垃圾投资比单纯的焚烧处理大大降低。

其缺点为:不能处理不可腐烂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因此减容、减量及无害化程度低,因此仅仅依靠堆肥处理仍然不能彻底解决垃圾问题。

堆肥技术在欧美国家起步较早,目前已经达到工业化应用的水平。就我国垃圾的具体情况来看,生活垃圾中的易腐有机物含量较高,采用堆肥技术可以达到比较好的处理效果。目前在我国一些地方,简单的垃圾“堆肥”已经在一些填埋场应用,并产生了一定的效益,但是这与我们所讲的垃圾堆肥技术相去甚远,因为在这些地方仅仅是将生活垃圾填埋,靠自然发酵,若干年后再挖掘出来,筛去其中的塑料等不腐烂的物质后就当作肥料出售,实际上用这种肥料种植果树、蔬菜及粮食是危险的,原因是由于垃圾中不易腐有机组分(纸、塑料、布、橡胶等)的重金属(Pb,Cd,Hg)含量很高,占垃圾中重金属总量的85%以上,如果这类物质与易腐有机物长期共埋于地下,加上雨水的作用,重金属必然会渗入最终的有机肥产品中,用这种肥种出来的食品重金属含量必然超标,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堆肥技术必须是将新鲜的垃圾首先进行分类后再将易腐有机组分进行发酵,才能有效地防止重金属的渗入,从而保证有机肥产品达到国家标准,真正实现无害化和资源化。

(三)垃圾焚烧

垃圾焚烧是一种较古老的传统的处理垃圾的方法,将垃圾置于高温炉中,使其中可燃成分充分氧化的一种方法,产生的热量用于发电和供暖。一般炉内温度控制在980℃左右,焚烧后体积比原来可缩小50-80%,分类收集的可燃性垃圾经焚烧处理后甚至可缩小90%。垃圾焚烧法已成为城市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之一。

其优点:垃圾用焚烧法处理后,垃圾能减量化,节省用地,还可消灭各种病原体,将有毒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现代的垃圾焚烧炉皆配有良好的烟尘净化装置,减轻对大气的污染。

近年来,将焚烧处理与高温(1650-1800℃)热分解、融熔处理结合,以进一步减小体积。它比起填埋法占地面积小,效率高,曾一度被视为一种“减量快”的好方法,吸引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大力发展。在日本一哄而起地建起了6000多座垃圾焚烧炉,占据世界垃圾焚烧炉数量的首位,其垃圾焚烧企业也随之发展起来。与此同时,也吸引了一些发达国家进行效仿,就这样把垃圾焚烧推向了高潮。

其缺点:焚烧处理的前期投入较大,建设一个日处理垃圾1000吨的焚烧炉及附属热能回收设备,大约需要7-8亿元人民币;建成投产后的环保的处理成本高,大约需300元/吨,目前国内一些城市那种几十元焚烧处置一吨生活垃圾的操作方法,是否真是按环保程序处理其本身都是值得怀疑的,环保的焚烧处理方法一般城市是难以承受的,其运行中需要频繁更换过滤吸附材料,也花费大量开支,往往会造成操作随意简化的漏洞;焚烧炉尾气中排放的上百种主要污染物,组成极其复杂,其中含有许多温室气体和有毒物,尤其是二恶英类污染物,属于公认的一级致癌物,即使很微量也能致人死亡。

(四)垃圾综合利用

垃圾其实是一种资源,一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型再生资源。其中食品垃圾可经过发酵等方法处理生成可燃气与肥料;普通垃圾中,纸张和木材可再生纸品;玻璃、金属可以熔化后制成新产品;塑料、橡胶也可以熔化后投如再生产;危险垃圾则通过特殊处理而去除其毒害性。垃圾的综合利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使垃圾资源不被浪费。而常用的垃圾处理方式中,掩埋无疑不能回收垃圾资源;焚烧还处在一个资源回收较低的水平;只有综合利用,数管齐下,才能实现垃圾资源的最大回收。垃圾要做到综合利用,第一步就要进行分类收集,而后采用矿物加工技术和设备回收再生大部分有用的物质(占 50%~80%),再将剩余部分不能回收的物质(占 50%~20%)分别送去填埋、焚烧或堆肥等。

近年来,发达国家把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提高到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垃圾资源化已经成为各国谋求的垃圾治理目标。发达国家在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进程中,都制定了符合本国国情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各种标准规范。如德国制定了《关于容器包装废弃物的政府令》;法国制定了《容器包装政府令》;丹麦制定了《再循环法》;日本制定了《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和《容器包装再循环法》;奥地利制定了《包装条例》等等。除法规保障外,发达国家还对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同时遵循“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借助经济手段来保证有关举措的实施,如采取课税制度等。如美国纽约州对使用50%以上再生原料的企业实行减税制度。加拿大的部分州实行在销售过程中对易于再循环的产品课以小额度税金,对不易再循环的产品课以大额度税金。

四、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我县垃圾处置工作相对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已滞后,突出表现在:

1、处置工艺单一、处置能力不足。目前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基本上全部依靠我县的垃圾堆放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增加,生活垃圾越来越多,我县垃圾填埋场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步伐。

3、垃圾收集、处置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我县垃圾收集过程中不符合准运规范,垃圾堆放属于简易堆放,没有环保措施,运输过程和处置过程中渗滤液造成的水体污染、土壤污染,以及填埋过程中垃圾挥发出的气体造成的恶臭和空气污染。

4、垃圾综合利用率低。我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主要依靠“捡荒大军”和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居民整体环境意识不强。目前,我县垃圾分类尚未提上工作日程,生活垃圾基本上都是混合收集,给后续分类、分质处理带来困难,造成垃圾综合利用率低。

5、垃圾处理产业还相当匮乏。沭阳县乐福橡塑有限公司、万成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江昊橡胶有限公司等企业回收废旧轮胎进行再生产,江苏天天铜业有限公司、顶峰铜业有限公司等回收废铜进行再生产,四海不锈钢有限公司等回收废铝、废铁进行再生产,新概念木业、大江木业、京沪木业等利用木材进行生产,以及在建的利用建筑垃圾的进行再生产的沭阳沂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工程,利用生物秸秆进行发电的光大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和处理生活垃圾的沭阳县生活垃圾发电项目。

(二)建议

1、加快我县卫生填埋场和垃圾发电厂规划、建设,尽早投入使用,解决我县当前垃圾卫生处理问题。用发展眼光来看,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是生活垃圾的最终的解决方案。

2、政府应尽早把垃圾综合利用提上日程。

一是尽早制定垃圾分类实施计划。教育城市居民提高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并制定相应的法规,要求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送、分类处理利用。

二是积极探寻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模式,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提高垃圾处置能力。实行垃圾管理制度化,成立或招引垃圾处理公司,分别对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负责,政府负责监管。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安吨垃圾收费制度,促进城市垃圾环卫制度的良性发展。

三是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垃圾回收资源为原料的生产活动。形成垃圾经过分类、回收成为企业生产原料,到企业产品的产业链,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