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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宗法文化影响下的女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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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以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浙东地区典妻陋习为题材,揭示了这一畸形婚俗对人们的戕害。而作为典妻习俗根源,宗法文化对于中国社会的影响尤其是对于旧社会的女性的影响可谓深层而又持久。

【关键词】为奴隶的母亲 宗法文化 女人

《为奴隶的母亲》写作于1930年,以其特殊的典妻题材、温情的视角一经发表就引起了轰动。

典妻这一陋习自南北朝时就有,明清时期兴盛,一直到民国时期仍有出现。历代统治者均有禁令,但法律对于此现象的宽松,几乎是认可了典雇妻女现状的存在,因为只要不正式立契标明价钱,同时被典雇的妻女又有劳役在身,这种典雇便为法律所许可。民间自发,政策许可,典妻现象必定有其存在发展的环境――那就是中国几千年来传统的传宗接代的思想。一个男子如果不能生养继承人,就成了家族的罪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人伦观念可谓根深蒂固。从封建宗法社会制度衍生的宗祧继承强调以嫡长子为主要继承人,“有子立长,无子立嗣”,而且立长、立嗣都以男性为限,否认妇女的继承权。所以,这一畸形的婚俗存在的根源正是中国封建宗法制度,在传统宗法文化的影响下,旧社会的个体生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摧残,尤其是对其弱势女性群体的戕害,更是无情残忍,令人。

《为奴隶的母亲》中主要有三名女性。女主人公春宝娘有着三个身份,女人、妻子,还有母亲,但无论论其哪一个身份,都摆脱不了奴隶似的性质。除此之外,小说中的另外两名女性同样值得引起注意――春宝娘刚出生的女婴还有秀才的大妻。她们,都是传统宗法文化影响下的直接受害者。

一、刚出生的女婴――“男尊女卑”的直接牺牲者

“这个病前极凶狠的男子,没有一分钟商量的余地,也不答半句话,就将‘呱呀,呱呀’声音很重地在叫着的女儿,刚出世的新生命,用他底粗暴的两手捧起来,如屠户捧将杀的小羊一般,扑通,投下在沸水里了!”如此残忍的一幕描述的竟然是一个父亲对他刚刚出生的女儿的暴行。或许这个男人的想法很简单,他要的不是女儿,所以要让这个“物体”消失。便剥夺了她的生命的权力。直到现在这种现象还是屡屡发生,弃婴岛上多数是女婴,当产前检查出是女婴时有些家庭选择人流。不可否认,重男轻女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

宗法文化中家族的观念使之然。“家族由若干具有亲近的学院关系的家庭组成。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华夏民族的家族一直是以父系的血缘联结的,而若干出自同一男性祖先的家族又组成宗族”①,一个家族要维持下去必定要传宗接代,而传统宗法文化要求继承的人必须是男性,久而久之便使重男轻女之风盛行。

二、春宝娘――传宗接代的工具

女主人公春宝娘在通篇小说中连名字也没有,我们只知道她是春宝和秋宝的娘亲,是皮贩黄胖和秀才的妻子,她有两个儿子,她有两个丈夫,她唯独没有她自己。在宗法文化传宗接代的使命的压迫下她不可能做她自己,她必须为夫家生养儿子,操持家务,并且,在不得已的时候,为了一家人的生存,可以去为其他人生儿子。她只是一个工具,或者说,是一个奴隶。作为一个生殖能力强的女性,她便不自觉地充当起了这个家族中承上启下重要的一环,她的使命不仅仅是生儿子,而且是生尽量多的儿子。当今在广东潮汕等地区,这种“生儿子”的风气还是挺旺盛的,尤其是潮汕男子与外地女子结婚后,家婆便直接或者间接地暗示儿媳妇多生子,如果遭到拒绝,家里的长者便会给儿子施加更多的压力。所以潮汕地区同学有四五个兄弟姐妹的情况并不少见。

春宝娘虽说有两任丈夫,但都是作为“夫权”下的附属品而存在的。她没有从她原夫那里得到应有的怜爱和疼惜,甚至得到的更多的是痛苦,后来她从把她典当去生儿子的五十多岁的秀才那儿获得过一些温情但又不堪他大妻对她的奴役和折磨。她作为一个女人得不到自由,作为一个母亲得不到子女,作为一个妻子得不到爱。她的悲剧,归根到底,是封建社会和剥削制度通过“夫权”形式施加给她的。传统制度催生典妻,法律默许典妻,她作为一个小小的个体就犹如大海中的一叶扁舟,只有随波逐流的命运。

她是一个传统、善良、隐忍的劳动妇女,勤劳朴实,安分自得,但是她一直忍辱负重,逆来顺受,没有一点点的反抗意识,对于丈夫将她出典的决定虽然“连腑脏都颠抖”,但终究只是“吞吐着问:‘你为什么早不对我说?’”,在秀才大妻的折磨下也极少发声,只是听天由命,始终未能摆脱千百年来封建宗法势力强加在妇女身上的精神枷锁。正如“妇”字,在《说文》里的解释为“服也”,“妻”字反映的是抢妻的现象一样,女性在宗法文化封建法制的牢笼里,不见天日。

三、秀才大妻――披着宗法外衣的病人

《为奴隶的母亲》中,在传统宗法继承思想的把背景下,没有一位女性得以幸免。她们在各自的悲剧中演绎着自己的人生。秀才的大妻,也不例外。

她在家里有一定地位,她称秀才为“老东西”,并能动辄训斥他。她劝得了丈夫不纳妾,却主动张罗着给他典当一个女人来生儿子;她看不得自己的丈夫跟其他女人同房却让媒婆找来了生儿子的女人;她明知道丈夫想将春宝娘留下来却极力赶走她并让她生出来的儿子叫自己“妈妈”。她深深受到了宗法文化中“嫡庶有别”思想的影响,她就是“嫡”,她靠强制“儿子”对她的称谓聊以安慰。她脑子里武装的似乎是是新思潮,可她的行为无一不受着封建宗法围城的制约。她也许不知道她的行为,就是“克己复礼”。作为一个妻子她是委屈的,但是她生不出儿子,或者说,留不住儿子,她有义务规劝丈夫纳妾,现在丈夫只是退而求其次──典妻,她没有理由反对。在宗族利益面前,老妇人只能暂时放弃尊严,委屈自己,克制自己。同时,她又以宗法为借口奴役同样为女人的春宝娘,她迫使秋宝娘放弃了做母亲的权力,也剥夺了秋宝享受母爱的权力。

在宗法文化中产生的典妻制度或许已经消失,但宗法文化对于女性的戕害正在进行着,将来也灭不了,就像小说的最后:

沉静而寒冷的死一般长的夜,似无限地拖延着,拖延着……

注释:

①何九盈:《中国汉字文化大观》,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第二版,第192页。

【参考文献】

(按出版先後序)

①许慎:《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12月第1版。

②赵世民:《汉字:中国文化的基因――世民解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9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