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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主要针对西安儿童村管理中的现存问题,从儿童村、政府和媒体三方面入手,建议西安儿童村需在完善内部管理与监察机制、稳定经费来源渠道,注重孩子的心理成长教育三方面作出更大努力。政府应针对此类民间慈善机构,建立统一的、系统的管理办法和机制。并且,分析西安三家主流报纸《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的有关于西安儿童村的报道,提出报纸媒体应从“献爱心”的叙事型的理性诉求报道向“你愿意带我回家过年吗?”的感性诉求报道转变。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8-0160-02
一、西安儿童村现状调查
西安儿童村隶属于陕西省回归研究会。陕西省回归研究会于1995年8月成立,是经陕西省民政厅注册登记,以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帮助犯罪者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善良人生为宗旨的非政府、非营利的民间社会团体,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社团。儿童村成立于1996年,是替罪犯代养、代教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公益性慈善机构。其创始人张淑琴女士,曾任陕西省监狱局少年犯管教所助理调研员。她因工作的关系接触了这一特殊的群体,也了解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大多缺少监护人的情况。1996年,她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自筹资金,在西安创办了陕西省回归研究会儿童村。随着求助的声音越来越多,张淑琴又在北京创建了太阳村,接受全国各地需要帮助的这群孩子。
经调查,西安儿童村每年只能得到4万元人民币的政府专项经费的支持,而且这部分资金只针对西安儿童村里的孤儿。其大部分经费来源于北京太阳村,其余来源于社会各界的爱心捐助。因为没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西安儿童村建了一个简易的礼堂,里面展示着儿童村的爱心成果,爱心活动的剪影以及孩子们的生活点滴。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有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前来捐款捐物。笔者以及自己的研究成员前去实地调查的时候,适逢西安某中学前去献爱心,学生们穿着整齐划一的校服,人手一个数码相机,兴高采烈。而西安儿童村的孩子们站在礼堂外面,穿着社会各界捐赠的衣服,一脸茫然地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偶尔偏过头去注视着礼堂前面堆放着的慰问品(食物、日用品和书本等)。
另外,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在网易新闻论坛上发现一个帖子,是有关于某社会团体前往儿童村献爱心的,下面的留言中40%对此事表示出讽刺、戏谑的态度,直指其“作秀”;或者其得到社会如此多的捐助,这些捐款到底用在何处,到底有没有用到孩子身上——网友们对此表示怀疑。几年前的沈阳儿童村事件,在今年某期的《西安晚报》上,又被披露出来,矛头直指儿童村利用孩子募集社会捐助而不顾孩子心理的健康成长的现象。笔者在调查过程中,面对西安儿童村有关负责人含糊不清的财务管理情况,对其财务管理情况深表疑虑,这或许不是笔者和自己的团队能解决的问题,但是我们还是总结了几点解决办法。
1.确立政府管理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出台相应政策,鼓励社会团体、民间机构或个人代养代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对没有监护人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明确责任主体是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户籍所在地地方政府,同时,以流入地政府为辅;加强部门配合,明确责任主体是民政部门,其他部门配合;以政府管理为主,鼓励民间机构共同参与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就学问题。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弥补法律法规空白
我国目前的未成年人救助制度还不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也缺乏儿童福利的保护。笔者认为,政府及社会各界应重视和关注“孩子们”的生存状况,进一步采取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劳教、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孩子们”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正在制定的《社会救助法》中,应该明确提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主体、责任和程序等;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修订时,予以补充修订。
3.对民间慈善机构与活动采取管理与监督相结合的方法
民间慈善机构的财务状况,往往为人所诟病。由于民间慈善机构财务管理中存在人员兼任,管理不统一,捐助不透明等问题,其财务状况常常无账可查,假账众多,甚至出现中饱私囊的现象。还有,民间慈善机构因为缺少固定的资金来源,会自发地向社会各界求助,这多多少少造成了中国慈善的“混乱场面”,有人因为慈善被指“作秀”、“炒作”,有人因为慈善被骂“吝啬”,有人甚至因为中国慈善而不相信慈善。这些问题,或许单单靠道德去约束已经无法解决,必须依靠政府更为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来从根本上改善。
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媒介形象分析与报纸媒介的报道偏差
笔者统计了《西安晚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从2011年1月到2012年6月的有关于西安儿童村的所有报道,对其报道的重心进行了统计,分析。
总计28篇报道中,有17篇是写社会某个团体或者政府某个机关,前往西安儿童村“献爱心”的活动,而真正集中于报道儿童村的孩子们的只有3篇,而这三篇出自《三秦都市报》的专题报道《你能实现他们的愿望吗》的专题报道及后续报道。
另外,我们收集到的有关视频材料。总结发现,电视媒体将报道的重心集中于太阳村的创始人和其创立儿童村的历程,而并非儿童村里的孩子们本身。即使在访谈中,张淑琴也会述说孩子们的情况,但是镜头下并非孩子们的生活点滴,而是张淑琴女士,通过她的言语传达的信息似乎略显苍白无力。我们必须将镜头交还给儿童村和儿童村的孩子们,其中做得很真实的有《三秦人口》做的节目《回归儿童村》,通过写实的镜头,将志愿者陪伴孩子们过年,一起包饺子、放烟火的热闹场面展现给受众,也将那群孩子天真的笑容展现给我们,并且通过一些细节刻画,比如志愿者刻意不留在儿童村吃饭,是因为知道儿童村的生活拮据,来表现儿童村需要社会帮助的现实情况。
综上,与电视媒体相比,报纸媒介必须作一些改变:
1.报道主体的转变
从调查结果中不难看出,新闻报纸媒体将报道的主体集中在了“爱心人士”身上而不是“儿童村”或者“儿童村里的孩子们”。报道的导语主体往往都是“爱心人士”,“儿童村”和里面住着的孩子往往成了陪衬。最后,在篇幅较短的报道中,用几句简单的句子,形容一下孩子们的热泪欢迎与真挚感谢。这无疑是一种报道主体的偏差。如果报纸将报道主体集中在“爱心人士”身上,会给受众一种“公关广告”的效果,这无疑又落入了“作秀”的窠臼。所以,将报道的主体从爱心人士身上转移到儿童村里的孩子身上,对于真实刻画西安儿童村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至关重要。
2.报道手法的改善
报纸媒介将儿童村的孩子们塑造成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这无可厚非,但是比起需要社会的同情与帮助,孩子们更需要的是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以及我们的尊重。《三秦都市报》做的专题报道《你愿意实现他们的愿望吗?》很成功,其成功的重要因素是其从传统的简单叙事型报道中跳脱出来,而向深度调查转变,用更为细腻的笔调去刻画西安儿童村里的孩子和他们的愿望(心理诉求),并且与公众积极互动,让公众在实现孩子们的愿望的同时,更为深刻地感受到孩子们对于关爱的渴望。不仅是西安儿童村,对于报道任何的民间慈善机构或者活动,最佳的报道手法不是将受众视为观望的第三方,而是通过深度调查与报道,让受众与报道主体积极互动。
3.报道中心的转移
长期以来报纸媒体都将报道的中心集中于社会各界的“爱心”上,哪怕是《三秦都市报》的专题报道也不例外,都在企图让受众在这“爱心”驱使下去献爱心,而不是真正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与心理需求。而电视媒体多做的也很不够,他们将镜头交给了张淑琴女士和她创立的儿童村,再转而讲述或展现孩子的生活状况,因为缺少直接的、真实的感受,受众往往被张淑琴的感人事迹与儿童村的艰辛历程而感动,而忽略了孩子们真正需要什么。他们面对每天熙熙攘攘的捐助人群,或许他们希望人们并不是同情他们,而是尊重与关爱。
三、结语
对于西安儿童村的发展,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西安儿童村本身必须以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为宗旨,建立公关部门,对社会捐助进行集中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与监察机制。政府应该给予政策鼓励、法律支持,并且辅以切实统一的管理与监督。新闻媒体必须做到报道主体、报道手法、报道中心的三转变,还西安儿童村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一个真实饱满的媒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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