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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书法批评文章日渐增多,书法批评的重要性逐渐为愈来愈多的人所认识,这无疑是令人欣慰的,但确有分量的好文章委实太少。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问题是理论的薄弱,诸如对书法本体的认识,对古代书论的理解,对时代审美的把握,对创作倾向的预测等等,都比较模糊、表浅。因此,批评文章便常常堕入两个极端,或空泛晦涩,不着边际,使人不知所云,或庸俗乏味,以偏概全,使人难以承受。这样的批评自然不可能对书家及作品作出恰切的评价,对一般读者也无补于创作的宏观把握及具体指导,更难以对时代作出准确的判断、为后人留下客观的资料。于是,批评便失去了其自身最基本的价值,甚至造成了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须靠书法界,尤其书法理论家们来做大量艰苦的工作,包括古代书法理论的整理、研究,书法基础理论的界定、划一,书法批评标准的制订、规范以及书法批评形式、方法的探讨等等,从而逐步建立系统的书法批评学。这显然不是朝夕之事。
但是,已经复苏并迅速发展的书法艺术,迫切需要书法批评的同步发展,因此,在高层次的理论体系尚未建构起来之前,做些基础方面的事是不应忽视的,而且是很有意义的。基础工作是多方面的,我所提的是以创作实践作切入点,搞些实在认真而又具有学术品位的书法批评。这不仅仅是书法创作自身所需要的,也可为理论的建立和完善积累素材。其实,大家都在做着这方面的事,只是很少把问题的着眼点移到书法批评方面来。
譬如书展、书赛的作品评选,便是一种形式特殊而又异常重要的批评,尽管这种批评相对于报刊文章,不那么直接,却是影响极大。我在刚刚结束的三届中青展评选座谈会上就提到了这个问题,即全国性大展的入选作品,特别是获奖作品的书体、风格的倾向性,对全国书法界(尤其青年作者)相当一段时间的审美情趣及创作追求,有着明显的导向性。
近几年,风格比较内含、简远、有情趣的作品逐渐增多,出现如此倾向主要是艺术发展自身之规律性、周期性与人们审美变化相互作用的结果。一些有影响的中青年书家,经历了书法热潮的反复冲击之后,大多冷静下来,开始对历史、时代、个人进行深刻的反思,进而在创作上作出了相应的调整。这是可喜的,标志着他们的日渐成熟,然而,却也带来了显见的副作用。不少年轻人因水平所限,缺乏自我把握能力,把一些书家调整后的探索一个更高层次的起点,当作了他们直接入手的模式、竞相效仿的时髦。然而,抄近路、走捷径,毕竟遮掩不了功力的不足,于是,内含变成了靡弱,简远变成了单调,情趣变成了纤巧,久之,这种趋势便酿成了时弊,有人称作“流行色”,反映在书展、大赛及报刊上,便是作品面目的雷同,无论何种书体都觉大同小异,似曾相识。此种现象对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鉴于此,纠正这种倾向首先就要着眼于大展的作品评选。对于书展、大赛的组织者,最重要的是建立完善的评选制度、科学的评选方法以及组织优秀的评委班子,而对于评委,则应在保证入选及获奖作品艺术水准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注意不同书体、不同风格、不同流派的兼顾,力避因“时尚”干扰而造成某种倾向。另外,每次评选之后,回过头来看看,作出深入系统的分析和科学全面的总结,也是极有意义的事。
我之所以比较强调评选问题,是因为当今书坛的一大特征就是书展、大赛的日渐增多,这是书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是当代书法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如前所述,这些展赛最迅速、最直接地反映书法创作的现状,最敏感、最强烈地左右书法创作的趋势。因此,举办此类活动轻率不得,而作品的评选自然是异常的重要。
至于对书家的具体批评,也很有一些问题需要提出来讨论。主要表现在报刊方面,几年来,庸俗、廉价的溢美之辞满天飞,似乎被评者都是登峰造极的艺术大师,都是无瑕可指的足赤完人。若稍加注意,便可发现这类文章如同创作中的“流行病”一样空洞乏味、大同小异,把它们放在任何一位书家身上都很“适合”,只须更换一下书家的名字。
对于作品的赏析,也很少能像对待古代法书那样,从书家的身世、背景到技法的渊源、特点,流派的承传、变化以及在书坛上的地位、影响等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述。因此,多数文章显得苍白无力,更无学术价值。尤其对作品内容的批评,则更是我们所忽视的。此中有一个对“书法内容”如何界定的问题,牵涉到对书法本体的认识,已经有不少文章见诸报端,各有说辞,本文无力作这方面的探讨。
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很多。
评者和被评者双方处在同一时空,大概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常常因为被评者是熟人、朋友,更或有一定名位,而使批评者的思想受到大禁锢,不心甘情愿地却又是自觉地扮演着吹鼓手角色。因此,批评家首先要接受的是自我批评,要有起码的社会责任和艺术良知。
其次,便是批评者专业素质的不足。所谓观千剑而后识器,如果评者自身对书法涉足不深,甚至很少创作实践,写起文章就很难切着正题,就难免不着边际地兜圈子,说些似是而非、玄之又玄的话。因此,批评者加强自身之艺术修养和鉴赏水平,更是当务之急。
最近,几位有识之士闯开了“”,打破了捧煞的一统a局面。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希望能蔚然成风气。当然,此类文章也须力求客观,避免其他色彩的掺入。很显然,正常的批评应该是二者兼顾的,而不是对立的。否则,对被评者来说,无论褒贬皆无益处,读者们也不可能从中受到应有的启示,甚或反而被误导而深受其害。
罗根泽先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一书中论及“批评的错误”时,指出了“能力欠缺、是己非人、爱同憎异、贵古贱今、贵远贱近、贵近贱远”等错误类型,我看也程度不同地表现在书法批评界。“能力欠缺”有待我们逐步克服,而其他诸类则是需要大家引以为戒的。因为我们都有批评的责任,而且都在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扮演着批评家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