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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种走路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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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尽管我有一辆自行车,但其实每个星期最多骑一两次。更多的时候,就让它随便停在楼下,于是,它变成了一辆被日晒雨淋后锈迹斑斑的小破车,看上去就比它实际年龄老……

还是喜欢走路,如果不是去比较远的教学楼上课。这可能与我性格有关,只喜欢悠闲随性地走,而骑上车在呼呼风声中一下子就到达目的地对我而言却显得有点乏味了。

记得小学的时候天天步行上学放学的,可是我和死党会把十五分钟的回家路变着花样走。钻不同的巷子,走不同的路线,一个星期都不带重样。以前回家必经的一条街的两旁房屋后面,有许多枝枝杈杈的小道,我们从来没有去过,却也大着胆子走。因为这座城市的街道大致是方方正正的,只要方向不错,绝对不会迷路。我们穿行在群众路新村的一个又一个格子中,绕着香火旺盛的寺庙后面弯弯曲曲的小路,从临河人家自己开出的菜园子中间哼着歌走过,还在死党家后门把别人养的家禽赶得鸡飞狗跳然后逃之夭夭。那条路曾是有名的算命一条街,跛子、瞎子、乞丐聚集在一处。曾经有一对瞎子夫妇,大概老太太的眼睛还是能看到一点,所以她就总拿根竹竿牵引着老头子,走来走去,找庙里吃常素的老人们聊天。虽然偶而会有乞丐家的小孩气势汹汹地追着我们跑,但我们还是会想到那儿去看算命的如何把乌放出来去啄盒子里的签,还是想去那家小食杂店买零食,运气好的时候,庙里会请戏班来唱戏,我们便混迹在老头老太中间看,虽然听不懂,虽然一忽儿就感到无聊,却不妨碍我们兴致盎然地对戏子们的扮相着装做一番评头论足。很怀念那些老房子中的市井万象的,但这些地方都拆掉了。

中学时代,因为学校离家太远,只好骑车。常常会厌倦于每天枯燥的两点一线,厌倦了一年四季同样的风景。所以偶而也会心血来潮绕很远很远的路回家,只为追求那片刻不知自己在何处的轻松没有负担的感觉。

上了大学,最喜欢的还是和男朋友轧马路。那个时候不像现在,有太多的事情要想。未来像是模糊成一团的影子,时间对于无忧无虑的我们来说,只是阳光从一片叶子滑向另一片叶子那么简单。在陌生的厦门,我们常常在阳光灿烂的秋日或冬日午后,漫无目的地走。好像把自己的手放进另一个人的手里,就可以一直走, 直走下去,两个人不说一句,只是走着,走到累了,随便跳上一辆公车把自己再捎回来。某年某月某日,我们从轮渡踱到入市,下午的阳光懒散地打下来,两个人都有些疲惫。然而在那条小胡同里,在一群平庸的房子和忙忙碌碌的小市民中,赫然立着那么一座不大却美丽的小教堂,名叫“竹树”。我们随意莽撞却邂逅了这样一个镌刻着两个人名字的教堂。两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才知道,当我们见到它的时候,它早就在那儿站了一百多年了……

依然在走着,任何时候。即使一个人出门在陌生的城市,也可以很快乐的。现在读书的校园有个角落人烟稀少,右边是一片待重建的废墟,常常只我一个人走在风里。但是,当我看见什么地方的瓦砾堆里又钻出一朵野菊的时候,仍然会有和它打招呼的心情。这个江南的多雨的季节,我可以在微凉之中撑把伞走在雨里,雨丝纷纷地飘进伞内,星星点点触在脸上,眼里看到的都是沾上可爱的圆滚滚水滴的绿草,心下顿觉欢喜。于是,任雨点打湿我的裤脚,又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在走路的时候,会有别样的风景,可能有别样的惊喜,带给你别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