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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农机维修管理现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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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我县农业机械保有量的增加,农机维修业务量也急剧增加。农机维修、配件市场呈现出多分散、多形式、多层次的复杂特点,全面掌握农业机械维修业发展的现状,研究推动农机维修业加快发展的对策,提高农机维修质量,加强农机维修管理是摆在永胜县农机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农机维修 管理 发展思路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5-0204-02

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促进了永胜县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数量的增加,为永胜县农业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随着农业机械保有量的持续增加,我县农机维修业务量也急剧上升。全面掌握农业机械维修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经验,研究推动农机维修业加快发展的对策,提高农机维修质量,加强农机维修管理是我县农机发展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农机维修管理情况

随着当前农机维修业务量的急剧增加,永胜县农机维修、配件市场呈现出多分散、多形式、多层次的复杂特点,也出现了市场管理不到位的状况。永胜县境内绝大部分农机维修网点依法经营,能在核准的维修类别和等级范围内从事维修业务;不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不销售和不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农机维修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者是宣传容易误解的虚假信息;不用维修的配件或报废机械的部件拼装起来的农业机械整机;不得承揽维修已报废的农业机械。

永胜县绝大部分农机维修网点都能依法经营,但是通过调查发现的问题是一些农机维修网点的设备比较简陋,部分修理工都没修理等级证书,以及其中农机维修和零配件供应中的“三包”普遍落实不到位,而且部分农业机械因得不到适当的维护保养,让机械处于带病状态去作业的情况经常发生。特别是一些农机经销商店的服务意识缺乏积极主动,个别的经销商店因为贪图个人的利益,所经营的零配件的质量基本不合格,使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农机市场管理权限不明确。农机管理部门对农机市场规范建设认识不够,缺少与有关部门相互协调的管理机制。

二是农机维修网点的技术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一些网点的修理人员甚至都没有获得从业资格证书;其中部分有经验的技术骨干逐渐年龄老化,或者改行从事其它工作;还有一些维修员对农机维修工艺的了解甚少且修理水平也低,而高水平的修理员严重短缺。最终,致使一些疑难修理问题无法得以解决。

三是农机经销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个别农机配件经销商对机械性能及维护保养的专业知识甚少。

四是维修网点条件简陋,基本的维修仪器和设备不够齐全,致使维修项目范围缩小,修理受益偏低影响自身的发展。

五是对农机维修网点及农机经销业扶持力度不够。政府对农机维修网点的建设没有政策财税等方面的扶持,也没有自身的大量投入;使得农机维修扩大规模能力降低,经营状况不佳,很难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因此,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是摆在永胜县农机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管理工作,是一项牵涉到千家万户、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事业,是农业机械化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的需要。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由于农机修理原来是由国营、集体经营为主,之后转变为以个体、专业修理为主,也就是转变为有机户自修为主;旧件修复为主。但是,有机户自修存在的问题有修理技术水平低,修理质量无保证等。

2.2 由于农机维修行业暂时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加上因各种原因导致农机维修网点行业管理不到位,致使我县维修网点的不合理布局。目前,我县的网点大多集中在县城、乡镇驻地及交通要道的附近。而且乡村路边有的维修点季节性很强,就近开个小店,换件焊补是主要维修手段,农忙季节时开门营业,农忙季节一过就关门,管理起来难度极大,而且小店的零配件一般也来源不明。

2.3 农机维修网点管理部门工作经费不足。农机维修管理和服务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由于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除了拨给农机部门人员工资和极少的办公经费外,拿不出更多的钱来支持农机维修管理和服务工作。

2.4 农机维修网点人员技术素质不高、维修力量薄弱、设备手段简陋,缺少必要的检测设备。大多数农机维修网点经营场所比较简陋,只有简易的维修棚,有的露天维修,越级修理现象较为普遍,难以适应现在高新机具的维修精准要求,亟待更新。且安全消防意识不强,维修环境较差,许多维修点油污到处都是,不注意环境卫生。

3 对策及建议

3.1 加强各级政府对农机维修网点管理的重视,切实重视农机维修市场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机维修市场管理以及财政支持力度,主要通过增加管理经费,改善执法条件,配备一定数量的技术检测人员、交通工具和先进的检测设备等措施。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维修质量及零配件进行检测。同时,为了方便执法工作的顺利检测,执法人员应该配置标志服装。

3.2 加大对农机维修管理的执法力度。要建立农机、工商和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农机维修管理机制,加强农机部门的独立执法权力。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对农机维修网点的证照进行合理检查,检查其是否是合法经营,农机维修员是否具有从业合格证,农机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等。对不合格的网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只有这样,才能规范农机维修市场,促进农机维修市场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3.3 建立健全投入扶持政策。对农机维修行业的财政专项补贴进行合理安排,为农机维修点逐步配备先进适用的高性能维修设备,提高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农机维修网络建设,认真贯彻《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手册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大力的宣传《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教育引导农机维修经营者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标准,审定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做到合格一个,发放一个,消除农机维修网点无证经营现象。

3.4 认真做好农机维修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及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农机维修就业准入制度,全面推进农机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提高农机产品的“三包”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技术;建立农机维修监察人员的培训制度,定期对农机监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农机维修质量优劣的辨别能力。

3.5 严格做好《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核发工作。《规定》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设定为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并对维修资格、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罚则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开业技术条件》的标准,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达不到开业技术条件的决不发给维修技术合格证,以便促进维修人员技术水平和维修设备的提高,从而促进维修质量的提高。

3.6 支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开展农机维修业务。可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政府通过定期从农机合作社、大户和维修网点中选择一部分技术人员到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培训和技能训练,争取培育出一批高技能的农机维修人才。还要支持和引导把先进技术、资金、和设备等投入到生产销售企业中,农机维修网点也应该联合开展售后服务和零配件销售,增强和拓展农机维修网点服务功能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