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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恋意义上的情真意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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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孟会祥的散文集《襄城》(海燕出版社2013年4月版),感觉到他在怀恋意义上情真意切

在他的散文中,我读到了一些独特的内容。新书几天就 “成了七零八落的油馍卷儿”,“把铅笔绑在扣眼儿上,还是照样丢”(《寒窗・启蒙》);“在水边,可以清晰地看到水底的沙子,甚至可以看清泥巴的纹理”(《寒窗・逮鱼》);课外书“有时候传也传不到自己,就偎在别人身边看,算是蹭读吧”(《王洛高中・韩玉堂老师》);学校没钱,上课老师自带粉笔,一位老师上课不拿粉笔,“用其他老师扔掉的粉笔头,一直用到拿不住为止”(《王洛高中・老师们》),他还写这位老师“带的馍是黑面馍,自己吃,在伙上买了白面馍,晚上拿回家孝敬母亲”;打饭拥挤,“甚至两人抬起一人,架到其他人的头上,才能递上饭票和容器”(《王洛高中・吃饭》),还写为了腌制萝卜咸菜,“有一个奇人,没有小刀,居然用牙齿代替小刀,把萝卜咬碎了再吐到瓶子里”;“半梦半醒间,突然被一截粉笔击中”(《王洛高中・课堂》)…… 我们从这样的文字里,看到了作者生命深处的深刻而又独特的印象。文学要靠细节取胜,作者深知这一点,并用自己的创作实践来证明,他的文字因此而有了撞击心灵的力量。写自己的生活经历,无疑是一个写作者最重要的内容,但只有立足于自己的感受,才能写出有别于别人的东西来。孟会祥散文中的这样一些细节,因为独特和真切而具有了别样的意义。

作者在《大茶缸》一文中提到了丢掉了姐姐给的大茶缸,而这茶缸是姐姐用假期为学校看女生宿舍得来的钱买的,他还写到了丢掉了大哥刚买的一把撒化肥用的勺子,这与前面丢铅笔的细节一起,更强调了怀恋的意义,它让我们想到了从前艰难的生活。正如伍尔夫在意识流小说《墙上的斑点》中所言:“为了证明我们对自己的私有物品是多么无法加以控制――和我们的文明相比,人的生活带有多少偶然性啊――我只要列举少数几件我们一生中遗失的物件就够了……它们是花了多少心血节衣缩食积蓄起来的啊!”这种怀恋已超越了物件本身,它让人想到同物件一起丢失的生命时光。

在孟会祥的散文中,亲情无疑是重要的部分,但他不以数量取胜,而是注重质量。《祖父》一文写祖父略通医道,为别人治病不要钱,也写了祖父在几个儿子家轮流吃饭的生活。关于每家给祖父拿钱,有这样的文字:“当时四婶拿出来一张崭新的五元纸币,那黄黄的颜色,我现在还记得。父亲掏出了他口袋里的钱,当然不够,母亲又去拿,全是破破烂烂的一毛、两毛的票子。”这里已不仅仅是孝道的问题,更让我们想到那个年代的窘困。文章更从作者与祖父之间的故事着笔,写用祖父给的钱买皮带和两个本子,也写了给祖父捡火石和给病重时的祖父买罐头。在那个贫困的年代,祖父对自己的好显得弥足珍贵,而作者为祖父所做出的努力又是那样的自然。遗憾的是,祖父再想吃罐头而合作社里没有了。这就是那个年代的人生叙事,现在再平常不过的事,在那个年代却没有完全享受到,令人心酸。需要说明的是,作者在文章别写到祖父告诉他可以吃的一种果子,又说现在很难看到这种果子了,怀恋的意味很浓。《送别》是这本散文集中很突出的一篇。文章从送别去世的父亲写起,由此想到了父亲送自己的一些情景。文章写父亲送自己上大学,其况味让人想到朱自清先生的《背影》。如果说《背影》里的父亲是把儿子送到了火车上的话,那么这里的父亲是把儿子送到了学校,而且“为我领了饭票,买了碗筷、茶瓶、脸盆、毛巾、牙具”。作者上大学的地方是父亲为哥哥看病的地方,而这时哥哥刚刚过世,应该说,这次送儿子上大学的父亲心情是复杂的,在人生的遗憾中把希望给予了上大学的儿子,而父亲此时“不提大哥”,又“笑逐颜开”,他是不想让上大学的儿子伤悲,这笑是对伤悲的掩饰,也是对儿子的希望。《背影》中提到祖母死了,《送别》里的父亲与《背影》中的父亲都带着人生的沧桑感,那种执意相送,那种细心,让人想到全天下父亲柔性的一面。文章又写到春节返校,因起早,父亲“怕我害怕,又要送我”,“我们的影子摇晃着,像在风中”,“我走了很远,回头一看,他还站在原处,朝我看着”。这种真切的表达,让人感动。文章中写的两次相送,表现了父亲对儿子的一片深情。父亲送自己上大学,走时“只让我送他到校门口”,如果说这样的送别是再次相聚的盼望的开始,那么最后一次送父亲将不再有相见,生死两茫茫,人天永隔。文章以朴素的叙述打动了我们,这让人想到,对过去的怀恋常常从亲情开始。

《大哥》和《二哥》也是这本集子中不可忽视的两篇。在县医院工作的大哥,曾被母亲说成是全家救命恩人的大哥,曾跟自己一起去公社交粮食换粮票的大哥,在公社食堂为“我”买最贵的饭的大哥,居然在一边啃干馍。经历了两次婚姻的大哥,在精神的病痛中挣扎的大哥,曾经想自焚的大哥,最后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看来在医院工作的人也无法医治自己的伤痛。《二哥》写二哥的孤独,写他做了生产队的卫生员,写他与父亲闹别扭后在并非采药的季节要到山中采药,也写他到煤矿当工人受别人欺负,写他在病痛中的出走,死在砖窑扛活的命途中。这两篇文章既从亲情的意义上叙写大哥和二哥,更从命运的意义上来进行把握,这样文章就有了多重含义,其悲剧性尤其令人动容。

其他写亲情或乡邻的文章也着眼于人物命运的悲剧性,《姑姑》中喝农药自尽的姑姑,《二奶》中时好时疯的二奶,《郭丙寅》中心灵手巧而又自杀而死的郭丙寅,《W婶》中旧社会曾为,解放后不能生育常常被打的W婶……

孟会祥在他的散文中表达了他对故土的怀恋。他在《家乡》一文中说:“离家时,想家,主要是想人,连带着才想山想水,想许多事情。”时光流逝,而那流逝了的都成了亲切的怀恋,《家乡》一文表达的就是这样的感慨。文章写了白塔寺郭的地理位置,写了寨墙上看日落,写了寨壕里游泳,写了村子的历史沿革,别有韵味。文章的结尾写道:“转眼之间,几十年过去了,昔日看到的山,我登临过不少,只是站在那些山上,看不见我们的村庄,不能不有点遗憾。”看不见的哪里只是自己的村庄,还有从前的岁月。正如文章中所写当年的寨壕里游鱼可数,后来寨壕里连水都没有了,更别说鱼了。即便是能看到村庄,现在的村庄也不是从前的村庄了。但文学是奇妙的,它以文字的形式留住了岁月,这让我们稍稍有了些安慰,从而知道文学中的怀恋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时光飞逝,怀恋从每一刻开始。但深深地怀恋以往多是在漂泊异乡的路上,多是在人生有着无数的经历之后。孟会祥在《十年》这篇文章中写了自己到郑州打工十年的感慨。“赁屋而居,强似鸟而无巢。门径倒不会长草,走马灯似的变换着的邻居,走马灯似的穿梭着和我差不多的觅食者,我们一如黄昏的鸟群。”“我在异乡,有了一个窝,有了一个夜间的归宿。”“过去睡过的地方,将永远无法指认了。”这里,作者在强化他的怀恋感,凡是与生命相关的地方不能没有怀恋,尽管是在异乡。

《襄城》是由“听到原先工作过的学校要搬迁”而引发的感慨,无疑是作者的满意之作,从作者把它作为书名就可看出。作者说自己是襄城乡下人,由此看来襄城可以说是他宽泛意义上的故乡。作者首先从小时候的视角写襄城给他的印象,然后写襄城的历史和风貌,其中有这样的文字:“我不喜欢泥点子,但我喜欢这些毫不世故,而有点顽固的旧物。看着斑驳的门板,灰尘密布的格子窗,简易的货柜上五彩斑斓的杂货,以及这些瓦松,我居然有点喜欢这地方了。”这样的喜欢和自己生命的痕迹相关。文章的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写襄城的山水,其中也有历史的况味。《襄城》是一篇大气之作,文气纵横,开合自如。此类文字不易写好,但作者以真切的感受抓住了读者。

《杏花》一篇写从故乡那个村庄到县城的人生感慨。作者感慨于这两处杏树的被伐和销声匿迹,“只是那么多品种的杏,恐怕今生今世,再也无缘见到了”。在《小馆子》一篇中,作者感叹于那些小馆子的消失……怀恋真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在消失中寻找,在寻找中怀恋,可以说是这本散文集情感表达的关键,从中看到了作者的忧伤。

孟会祥的散文是真诚的,从故乡到异乡,从自己到亲人,从亲人到别人,他立足于自己的体验,没有造作,没有卖弄,有的是心灵的脉动和自然的流韵。他正视生活的残酷,但又不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并非不重视诗意,他是讲究诗意的含藏;他重视自身形体在大地上的投影,又注重自己心理意义上的剖白;他无意于去告诉谁什么,但生活化的叙述直抵生活的本质。

孟会祥的散文语言简洁,无论是叙述,还是议论,还是描写,都能见好就收,留下回味的余地。从他的文字中能看到他古代文学功底不浅。

孟会祥在本书的自序中强调他是农村人,强调对农村生活的眷恋。现在有不少人竭力掩饰自己的农村出身,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孟会祥是大地的赤子,那个叫故园的地方给了他创作的底气。回首往事目光远,情真意切写华章。希望他在自己的生命经历中不断地挖掘,写出更震撼我们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