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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时代的今天,一言不合就斗图已经成为很多人的聊天方式。所以,各种被修改、美化过的图片逐渐变成了我们的一种语言符号。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被你PS过的图片可能已经侵犯了别人的版权。
日前,福建摄影家朱庆福与台湾艺人林志颖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引起网友关注。
一张PS图片引发的索赔案
1992年,朱庆福创作完成此次被侵权的摄影作品《中华男儿》,作品展现了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并于1997年获得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金奖,实现了福建在国展中奖牌零的突破。
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为庆祝其微博粉丝达到2100万,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上了篡改后的《中华男儿》图片,将照片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自己的头像,并对作品进行裁剪,配以文字:“2100万粉丝礼物提前来!光头的我造型还是可以的”。该微博被大量转载、评论,相关媒体也争相进行报道。
为维护自己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朱庆福于2016年11月3日委托北京炜衡(厦门)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材料。
2017年2月16日,林志颖微博声明称:“4年前,看到网络上一张广泛流传的我的光头PS照,觉得P得很有趣就发了微博跟大家分享”,在此基础上向权利人道歉,并且“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
本刊独家专访朱庆福:为原创作品正名
在接受本刊记者独家专访时,朱庆福表示:“林志颖的行为致使该作品被严重娱乐化、作品表达的创作思想遭到严重曲解,与作者透过原作品想要表达的民族气节、民族精神的严肃主题背道而驰,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正是他状告林志颖的原因。
谈起《中华男儿》的创作经历,朱庆福说,他曾在部队从事新闻摄影工作。1992年,他在某侦察兵训练营与战士们同吃同住时,被军人爱国主义情怀所感染,拍摄了一系列与部队、战士有关的摄影作品。该作品主要展示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充分反映中华民族的气节与民族精神。作品于1997年这个香港回归的特殊年份里,从3.5万多幅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另外,该作品还于1999年获文化部全国第八届“群星奖”优秀奖。“这幅作品,对于个人而言,意义非凡。”朱庆福感慨道。
2016年11月3日,朱庆福将材料递交至法院后,案件即进入诉前调解。经过数月的法院居中调解,但“都不曾收到林志颖的任何致歉”。朱庆福表示,甚至2017年2月15日法院转达林志颖的调解意向时还告知,林志颖先生不同意公开致歉,仅愿以书面、非公开的方式道歉。
2017年2月15日北京市海淀^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通报了案件情况。2017年2月16日林志颖在新浪微博了前文所述的致歉声明。对于林志颖方面的反馈,朱庆福认为,“该声明看起来更像是一场危机公关”。他表示更愿意等待法院的公平公正判决,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网上热议的索赔款110万元问题,朱庆福告诉本刊记者:“关于金额110万元的确定,是综合考虑了作品本身的价值,侵权人的主观恶意,被侵犯的权利种类和程度,侵权作品传播的范围、时间,以及损害能否修复、修复所需要的成本等,与律师商讨后确定的。这是我们的金额,我不是为了钱,实际的赔偿金额要由法院判决确定。”
目前朱庆福的诉讼已正式立案,但尚未安排开庭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