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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翻译审美心理学角度赏析王维《鹿柴》两个英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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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翻译审美心理学参与要素――审美客体,审美主体,审美机制为基础,对王维鹿柴两个英文译本的审美意图再现进行了对比、研究、总结,概括指出在文学翻译中,审美主体应提升自身审美能力,对审美客体的文本外形和文本内容进行仔细分析,从而构建完善的美机制,以实现审美客体的审美意图再现。

【关键词】翻译审美心理学 审美客体 审美主体 审美机制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7.13.190

翻译审美心理学是“一门研究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审视和寻找原文之美并用译语再现原文之美的心理机制科学”。[1]其参与要素主要有三个:审美客体、审美主体与审美机制。审美客体即翻译对象,此翻译对象是具有一定审美属性的文本。审美客体所承载的审美信息和内涵都包含于文本外形和仁瞪希分为“音、字、句、篇”和“理、事、情、象”。审美主体为译者,确切而言,是翻译状态下寻求原文文本审美信息的译者。审美机制是译者寻找审美内涵,再现审美内容的原理与方法。翻译审美心理学倡导在忠实原文的基础上表现译者的主观世界。译者经过“从心察言”,“得意妄言”,“立形得似”的历程,了解原文作者所思所感,抓住并挖掘原文的表层与深层的审美内容,以新的审美方式阐释再现原文的审美内容。

一、翻译审美要素分析

(一)翻译审美客体分析

鹿柴(王维)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

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本诗为王维山水诗代表作,选自五绝组诗《辋川集》二十首中的第四首,鹿柴(zhài寨),是辋川的地名,位于陕西省。笔者在引言中提到,翻译客体的审美信息可见于文本外形的“音、字、句、篇”,内实为文本的“理、事、情、象”。“音”主要表现于语音修辞上,此诗为五言绝句,押韵严格,在进行翻译审美再现时要在押韵上有所注意,尽可能的表现诗歌的韵律美。

在“字”上,全诗仅二十字,却意蕴无穷,张谦宜曾以“短而味长,入妙尤难”来概括五绝的字与意,审美主体进行审美重组时注意选词要简而深。在“句”式上,本诗句式整齐,对仗工整,翻译时应注意译文外形的规整。从“篇”来看,五绝的结构非常严谨,叙事无主语,多隐于字句之间,无固定语法结构,如主谓关系倒置现象。通篇来看,王维的《鹿柴》画面感极强,以景入诗,结构严谨,美感十足。

然而,无论是汉语诗歌还是英语诗歌,都须具备两个因素:节奏与情感。原诗如此,译诗也应如此。华兹华斯曾说“all good poetry is the spontaneous overflow of powerful feelings”而济慈也评价说诗歌应该是“the true voice of feeling”。[2]这就要求译者在进行诗歌翻译时应在意思和风格上都忠实于原文。也就是说除了“音、字、句、篇”表现的“心有所指”外,更应在审美深层结构上充分挖掘“理、事、情、象”的内实含义。“理、事、情、象”分别为审美客体包含的思想内容,审美客体所叙之事的发展过程,审美客体承载的情感和审美客体的形状、景象,既有整体上的象,也有局部的象。

王维的《鹿柴》描写鹿柴傍晚时分的幽静景色,人迹罕至,空谷传音,幽林丛丛,青苔隐现,这是象;结合景物描写的层面,作者时代背景,诗风诗貌,我们可以得到此诗的理――“禅寂”;而从“事”来讲,《鹿柴》描绘的景物描写细腻,通过以动衬静,以局部衬全局,展现了一副深山里中的禅寂和幽美,表现了王维的生活环境和情致;在情感上,当时唐朝佛事兴盛,王维一生虔诚信佛,所作之诗多意境高远,通过诗,画,而入境,颂扬禅学,隐晦的表现了其隐世的理想。

(二)翻译审美主体分析

任何审美活动存在的前提就是同时具备审美客体和审美主体,翻译审美也是如此。翻译审美主体的审美素养体现在“才胆识力上”,“才”指译者的双语理解和驾驭能力,“胆”为翻译策略的选择,“识”指译者的审美识别能力,又指通过文本外形挖掘内实的能力,而“力”为魄力和个性。[1]这两个英译本的作者分别为W.J.B.弗莱彻(W.J.B.Fletcher)和肯尼斯・雷克斯罗斯(Kenneth Rexroth)。

弗莱彻为英语大师王宗炎的老师,专注于诗歌翻译,其译作广受好评。而肯尼斯・雷克斯罗斯(中文名为王公红,诗人,画家,评论家),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从事中日女性诗歌翻译。以“才”而论,弗莱彻虽不是诗人,但其双语能力很好,并且在中山大学任教,所以在“识”方面兼具优势。此外,他对中国文化知之甚深,无论“胆”与“力”,已自成体系。而雷克斯罗斯作为诗人与画家,虽占据一定的优势,对诗词这个审美客体认知更多,然而由于只是在助手钟玲的叙述下进行中国诗词翻译,其译诗多少会有意象流失的可能。

(三)翻译审美机制分析

“若要真正在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间建立桥梁,就应该建立审美机制――‘观’、‘悟’、‘品’的审美过程”。[1]“观”指通过感观对审美客体承载的审美信息进行感性认识,有静观和神思,即译者需心无杂念,与作者同呼吸,共命运;“悟”指“顺乎原作之情,与SL(source language)的作者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为伊消得人憔悴’”。[3]说到底为情感和设身,为设身处地,把自己融于时代,融于情境之中,才能超脱于作者,领悟审美客体的审美意义。

最后的“品”为品藻,顾名思义,旨在通过对原文的字句篇进行领会,从而真正品味到审美客体的审美内实。这需要经过两个阶段,一为“论世”,一为“附会”,前者强调对审美客体,包括作者、原文、人物、地名等的清楚认识,后者强调附词会意,要求从整体上对审美客体进行关照和解读。

二、王维《鹿柴》两个英文译本赏析(译本参看附录)

首先,看标题《鹿柴》,前文说到该名为地名,是作者晚年所居之地――辋川的地名,所以笔者认为可直译为“The Deer Enclosure”或者为“the Deer Fence”,弗莱彻把题目译为“The Form of the Deer”欠妥,这表明审美主体在构建审美机制上的“品”并未了解。而雷克斯罗斯采取的是意译,多少有误译之嫌,摒弃了审美客体的存在。其次,对诗歌整体分析,格律诗汉译英,最好体现对等,尽量争取译诗在神、形、音都能表现原诗之美,体现审美客体的外形要求。在文本外形上,弗莱彻舍弃了以言对言的形式,巧妙的运用了音步,每一句有五音步,对应了五言绝句,而在押韵上,改变了王维的abab形式,形成了自己的aaba押韵,从诗歌角度上来看,有韵有格,是一首不错的英文诗歌,充分展现了审美客体的文本外形特点。相反,雷克斯罗斯则依据西方诗歌的特点,无论是在诗的行数还是格律上都进行了创造,显然与审美客体在形式上就大相径庭,把绝句所附带的中国元素也一起去除了。具体分析,详见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