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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世纪60年代,伴随着西方政治科学主流研究范式的变化,新制度主义逐渐兴起与发展。历史制度主义作为新制度主义中的一个流派,凭借独特的分析视角与分析方式,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本文通过对历史制度主义理论内涵的梳理,在前人分析的基础上,重新总结其理论的局限性,并提出了历史制度主义对于我国当前行政管理研究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历史制度主义;理论内涵;理论局限;借鉴意义
[中图分类号]D08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7 ― 0069 ― 03
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为了西方政治科学的主流研究范式,并对传统政治制度的研究形成了巨大的挑战和冲击。20世纪60年代,随着政治科学内部的不断发展,学界对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展开了的批判,有学者开始强调从集体生活和集体行动的角度研究政治学,唤起了制度研究的回归,此即新制度主义理论的兴起和发展之源。
对于新制度主义的现有研究可谓汗牛充栋,由于研究重点、研究方法等的不同,形成了各个流派的新制度主义理论。依据不同的标准,美国学者彼得斯在《政治科学中的制度理论:新制度主义》一书中提出七分法,而豪尔和泰勒在《政治科学与三个新制度学派》一文中则提出了三分法,前者是划分出的流派最多,后者是广泛为学界所接受的三种流派划分。然而,学界现有对新制度主义理论的流派划分依然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无论如何划分,历史制度主义都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流派,具有其独特的分析视角与分析方式,对于我国当代政治学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内涵
(一)在对制度的定义上,历史制度主义将制度界定为嵌入政体或政治经济组织结构中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程序、规则、规范和惯例。①制度的范围不仅涵盖秩序、政府内的操作规程、竞选规则等,政党系统的结构、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经济行为体的结构和组织、甚至起到管制作用的一些惯例,都被包含在制度的涵义之中。总之,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的概念,应该是更为宽泛的,不应被限制在正式制度或正式组织所制定的制度。
(二)关于制度的起源和变迁,历史制度主义者坚持路径依赖解释。②他们认为,新制度的创设或采用,必然是在已经充满制度的世界中进行的。制度是保护利益的屏障,因此,在回报率递增机制作用下,就会形成了自我强化的路径。在政治生活中制度密集,政治权威和权力的非对称性特征,政治生活复杂和不透明等原因的共同作用下,政治制度的变迁就会比经济制度的变迁有着更强的路径依赖。③据此,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的变迁是应该是一个渐进的、不断演进的过程,他们强调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进行改革与创新,而不是去设计一项全新的制度。
(三)关于制度是如何影响个人行为的问题,历史制度主义倾向于在相对广泛的意义上来界定制度与个人行为之间的关系。④制度是如何影响个人行为的?一般来说,新制度主义对这个问题做出了“算计路径”⑤和“文化路径”①两种回答。然而人本身就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人的行为又会受到个人经历、外部环境、情感等因素的影响,是十分复杂的。因此,在制度与行为关系的分析上,很难单一地采用“算计路径”或“文化路径”来解释,而历史制度主义在分析问题时,往往会同时采用“算计路径”和“文化路径”两种分析方式。
(四)研究方法上,历史制度主义追溯历史,并将制度分析和其他可能产生政治后果的影响因素结合起来展开研究。尽管历史制度主义者们会着重关注制度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但是他们并不认为它是产生政治结果的唯一因素。其他复杂的、能够产生政治后果的因素在某些时候也是有意义的。通过对历史的分析与比较,这些因素和它们的作用就变得清晰明确。因此,他们将制度与其他因素一同放置于因果链之中,诸如社会经济发展与观念的分布,制度与观念信仰间的相互关系等也是他们的关注重点。②
(五)在研究重点上,历史制度主义在进行制度分析,突出权力和权力游戏中的非对称性关系。历史制度主义者认为,政治的核心是围绕着稀缺资源而展开竞争的各个集团之间的冲突,因此所有的制度研究都与权力有着直接关系。③政治中表达的政治需求不是个人偏好的确切反映,各种制度因素影响着裁定各种冲突利益的政治过程,并可能因此赋予某些利益以特权。④并形成特殊利益集团。
二、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局限
任何理论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它们或多或少存在着不足之处,历史制度主义亦是如此。
(一)历史制度主义者在研究方法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于历史归纳分析。他们的分析集中在历史发展和历史比较方面,试图从历史记录中总结行动者做出相应行动的影响因素,并得出值得学习的经验与教训。但是,这就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分析能够涵盖所有必要的历史事件并能够对其做出有效解释。这种解释不仅包括在当时情况下对政治、社会、制度、个人等要素之间因果关系的合理解释,也需要包括在现今条件下,这种因果关系是否依然适用或者发生了哪些变化。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历史记录在政治的影响下,往往是失真的,尤其在没有影像记录的年代里。而通过不真实的历史进行研究,其意义是十分有限的。
(二)在制度与行为关系的分析上,历史制度主义在分析问题时既使用了“算计路径”,也采用了“文化路径”。但是,在分析时能够将两种路径进行有效区分,并能够清楚知道在何时何地什么情况下该应用哪种路径进行行为分析是十分必要的,不然就很难对于制度与行为的因果关系做出清楚的解释。而事实上,历史制度主义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尽管历史制度主义者认识到了这两种视角各有优劣,单独使用存在局限,但他们自身并没有系统地将两种视角结合在一起,只是含糊。笼统地应用。
(三)历史制度主义者将制度的变迁看作是不断演进的过程。但是,这里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历史的稳步发展。因为,如果社会发生剧烈动荡,如在政权更迭导致政权性质发生改变等情况下,制度就有可能被全部再重新设计。正因如此,有些历史制度主义者将历史事件的变化分成了持续时期和被某些“重要的关节点”打断的断裂时期。但是,在解释解释是何种因素导致了这种“重要关节点”的突然出现时,尽管有人提出经济危机与军事冲突等因素的影响,但是对于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做出很好的回答。⑤
(四)历史制度主义对制度界定的是相对宽泛的。那么,在这样的界定下,就必须面对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制度的定义越宽泛,其存在冲突甚至对立的可能性就越高。在不同的制度彼此冲突甚至对立的情况下,个人到底依据哪种制度行动、究竟是何种因素导致了这种选择等问题就必须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另一方面,各种特别是非正式制度是如何影响行为的,两种制度在对行为的影响上有哪些不同,各自发挥怎样的作用,在何时何地应怎样应用也是需要考虑的。同时,历史制度主义很重视观念对于个人偏好对制度的影响,但是历史制度主义没有能够清晰地说明这些观念究竟是制度本身的构成部分,还是独立的,从外部影响制度的因素。⑥而对于“产生某种政治后果的其他因素”有哪些,这些因素在何时何地起到何种作用均也没能够加以说明。而这无疑会影响历史制度主义的说服力。
三、历史制度主义对我国行政管理研究的借鉴意义
历史制度主义对于中国当代行政管理研究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首先,历史制度主义要求我们关注历史,在历史中分析制度的形成及其变迁与发展。于中国而言,历史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朝代无论兴盛还是衰亡,其建立起来的行政管理制度很多都是具有世纪性的创举意义的。“以古为鉴,可知兴替。”罗马史学家、《罗马史》的作者波里比阿也说:“历史之特殊功用,在于能使人明白某种政策或政见的成败原因。研习过去,则能使我们更谨慎、更大胆地面对现实。” 中国虽然经历了剧烈的社会变革,对于中国当下的许多社会问题与政治现象,回溯历史,总能是我们看得更加清晰透彻甚至可以找到解决之道。透过历史总是可以得到某些经验教训来服务于现在乃至未来的政策制定及执行的。应用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方法,探寻制度变迁背后的规律和深层次原因,古为今用,可以为今后的政策发展提供有效借鉴。另一方面,任何一种西方的理论和制度,都不能直接作用于中国的土壤,不同的国情下,只有在与中国的具体情况相适应、和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相统一的情况下,才能发挥良好作用。因此,运用历史制度主义相关理论,可以提升我们分析与鉴别西方理论与制度的能力,也能够帮助我们取其精华、洋为中用。
其次,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生活,就必然会受到各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伦理、道德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社会伦理道德观念与血缘关系、地缘关系等非正式制度始终对中国社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无论是人们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还是交往方式,都脱离不了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等因素影响。历史制度主义对于“制度”更为广泛的定义与对于观念的重视,能够帮助我们正视并重视正式制度之外的人的行为的影响因素。有助于更加合理地解释在制度与个体行为之间的关系,从而进一步研究在中国环境下的制度变迁与制度改革。
第三,在我国目前进行的行政改革方面,历史制度主义能够为我们了解与解释当前中国改革困境问题提供帮助。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难以进行的一大原因就是在中国社会发生了剧烈变化的过程中,形成了庞大的特殊利益集团,在历史制度主义“路径依赖”的观点下,对组织而言,一种制度一旦形成,就会伴随而成某个既得利益集团。对于这个既得利益集团,只有在现有制度下才能保障他们持续不断地获取利益,因而他们对现有制度有着强烈的要求,从而反对新的变革。对个人而言,一旦做出某种行为选择之后,便会不断地投入各种资源,包括金钱、时间、精力等,如果之后发现自己遇到困难需要对当初的选择做出改变,就会面对如自己在前期的巨大投入变得一文不值这一事实。因此,人们往往不会轻易改变既定选择,而这些可能“打水漂”的前期投入,在经济学上称作“沉没成本”。在面对利益集团保护剂的利益而个人因“沉没成本”而不愿对现有制度进行改变时,“路径依赖”就成为了有效的解释。
最后,我们必须注意的是,正如前文所言,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集中在对于历史的剖析与比较方面,是从过去发生过的事件中来出事物发展的规律和应该吸取的教训,因此,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往往是一种事后的分析,具有滞后性。也正因此,历史制度主义不能预测未来制度的发展,它所做出的比较分析更多地是一种事后描述,即使能证明某种制度对历史事件的影响,也不能说明该制度会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中具有同样的历史意义。①因此,在具体运用之时,要注意具体环境的变化与理论应用的方向。同时,不能忘记的是,历史制度主义是在西方的背景下,根据西方的政治现实抽象形成的一种理论,鉴于中国复杂的历史与社会现实情况,未必会适用于中国实践。因此,在运用历史制度主义之时,如何与中国漫长的历史变迁与复杂的现实国情结合起来,就成为研究者必须考虑的一个要素。
四、小结
历史制度主义为行政管理与政治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其对于历史的关注可以说是我国行政管理学术界目前所缺乏的。造成我国行政管理学术界忽视历史研究的原因有很多,有历史资料的残缺、某些特殊历史时期对古代历史的全盘否定等客观因素,也有学者本身对于历史发展掌握有限、热衷于西方理论研究等主观因素。然而,两千年前,《礼记》中就曾描述“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的和谐社会;孟子亦有“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闯兀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的科学发展思想。作为行政管理的研究者,要善于从中国传统中寻求问题的答案。
另一方面,历史制度主义对于非正式制度的关注也十分值得重视。中国社会是一个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人情社会”。对于人际关系、地缘、血缘等关系的把握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清并深入研究当前中国存在的社会问题,如对于腐败问题的研究、对于特殊利益集团形成的研究等都离不开对于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因素。因此,对于历史制度主义,不仅要把握其理论内涵,更要在明确其理论缺陷的情况下,结合中国实践,具体应用到我国行政管理问题的研究之中。
〔参 考 文 献〕
〔1〕彼得・豪尔,罗斯玛丽・泰勒. 政治科学与三个新制度主义〔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
〔2〕米.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兴起〔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
〔3〕何俊志.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流派划分与分析走向〔J〕.国外社会科学,2004.
〔4〕埃伦・M.伊梅古特.新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
〔5〕祝灵君.政治学的新制度主义:背景、观点及评论〔J〕.浙江学刊,2003.
〔6〕胡冰.历史制度主义及其在中国当代问题研究中的价值〔J〕.河北学刊,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