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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券助力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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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通过对创新券设立原则、类型、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从设计规划、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服务平台构建、多样化设立、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等方面探讨促进创新券高效使用的措施,以期形成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团队利用科技资源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良好生态环境,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 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平台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5)09-66-3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with the Assistance of InnovationVoucher

创新券是指政府用财政资金设计的一定形式的权益凭证,由创新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向其发放,用于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服务完成后科技服务机构凭创新券及相关材料到财政部门兑现。创新券政策是以中小企业创新需求为基础的一项政府创新投入政策,是政府科技公共服务的一项模式创新,是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有机结合。

1 创新券设立的意义

随着我国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在神州大地上激流涌动。当前,我国经济进入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鼓励大众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创造新需求,培育新市场、打造新业态,为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1]。9月23日,国务院了《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这是继《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2015〕9号)又一重大政策推动创新创业国家工程。总理说:“创新不单是技术创新,更包括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中国30多年来改革开放本身就是规模宏大的创新行动,今后创新发展的巨大潜能仍然蕴藏在制度变革之中。打破一切体制机制的障碍,让每个有创业愿望的人都拥有自主创业的空间,让创新创造的血液在全社会自由流动[2]”。创新券的设立就是为万众创新提供剂,疏通创业者与科技公共服务机构之间管道,同时,创新券本身也是科技机制的创新,创新券是一种科技资金使用模式的创新,改变了现有以项目为主导的科技资金使用模式,凸显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低门槛、普惠式方式向企业发放创新券,由创新主体自主选择科技服务机构进行购买所需的创新产品,有利于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

2 创新券设立的原则

2.1 普惠制原则。原有科技研究经费基本以项目的形式资助给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很容易被忽视,许多创新项目因为缺少资金而夭折,而创新券的显著特征就是普惠制,只要创新创业主体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就可以申领使用创新券,有利于激发社会创新动力。

2.2 低门槛原则。支持对象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对企业申请要求体现低门槛,对初创企业基础条件薄弱,资金缺乏,通过创新券可以直接获得政府科技创新支持。

2.3 广适性原则。创新券不同于一般的项目资金,在使用范围上十分广,既可以用于中小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合作、检测检验,也可以用于专利申请、咨询培训、成果购买及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等,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能力。

2.4 配套性原则。创新券设计时一般均要求企业在使用时配套一定比例的创新资金,这有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政府资金起到牵引、撬动作用,以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成果转化,促使企业合理高效使用创新券,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

2.5 整合性原则。首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降低创业创新成本,科技部门提供的创新券,支持他们的创业创新。其次,有助于提升科技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科研机构的部分仪器设备价值很高,没必要每家企业都买,通过资源整合,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科技服务机构的人才优势和硬件资源优质。

3 创新券按功能来分的主要种类

3.1 通用普通型。面向所有创新券可使用的技术领域,不指定特定科技服务的提供者,创新创业主体根据创新活动所需进行独立使用,创新券一定时间内有效。

3.2 技术合作型。企业事先与科技服务提供机构有合作意向,这类创新券属专项经费后补助的改良,可以通过规定渠道来申请,专项使用。

3.3 专项资助型。政府部门根据科技、社会发展需要面向特定的技术领域设立。此类型具有定点性,针对性,临时性特征。

3.4 扩展创新型。主要侧重于创新主体软实力建设的创新能力方面,更多侧重于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咨询、经济、法律事务等间接服务用科技创新服务。

4.创新券在使用中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创新券工作各地仅仅刚开始试水,实施经验尚不足。创新券确实能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中的支付能力,激发科技创新的活力,为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接收科技服务机构不足,创新券使用面比较狭窄,企业往往有钱花不出去,创新券申领预算和兑换结算差距很大,一方面属于科技资源的整合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是区域内科技服务机构能提供的科技服务有限,创新券一般又不支持跨区域使用。二是创新券设计的突破性不够,使用范围较多的还是传统的科技项目资助方式的变异,缺乏新经济条件下企业需求的应用范围突破,同时部门间协调不足,创新券的使用范围和现有科技经费使用有一定政策冲突。三是创新券的运行管理系统和机制尚不完善,部分地区还采用纸质券形式或者仅仅是使用后补助方式,创新券的使用很不方便,财政预算与使用兑现差异很大。

5 对我国推广创新券政策的建议

5.1 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

创新券实施的效果与科学合理的规划与设计密切相关。创新券的实施国外虽然已有相对成熟的经验,国内一些城市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我国中小企业群体大、行业区域差异明显,需要进行多样化的设计,结合各地方科技、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就创新券资金来源、发放对象、支持方式、资助额度、创新券形式、发放与兑换等问题提出科学系统方案,并建立诚信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5.2 注重提升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科技服务机构作为科技服务产品的提供者和创新券的接收者,是创新券实现支持科技创新活动成效的基础。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拥有众多的科技人才队伍,通过提升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一方面可以为创新券提供优质的科技服务“产品”,另一方面也是促进我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在使用创新券购买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将有效带动研发、设计、咨询等的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创新券设计的主旨就是购买科技服务。创新券可积极引入科技中介服务组织,能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发挥科技服务业在科技活动中的作用。创新券依托已建成的科技资源服务体系,积极引入科技中介服务组织,通过服务专业服务机构和企业用户,这些中介机构给不同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创新券使用支持,在申请和使用过程中提供协助,帮助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同科研机构建立联络,改变其一切都要自己动手的现状,并通过不断引导和培育等工作,形成科技创新依托科技资源的良好生态环境。通过创新券政策的持续执行,逐步覆盖更多区域、更多领域的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并推进更多的科技组织对外开放,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科技创新的氛围,支持企业的创新活动和创新创业团队建设,提高科技服务业的发展。

5.3 重视需求为导向的多样化创新券设立。

创新券应根据不同使用类别和各地实际需求进行设置,创新券设计宜为“通用券”和“组合券”。“通用券”指专门提供单个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申请的小额度创新券,使用范围广、使用灵活;“组合券”根据企业成长阶段和科技创新的需要,针对不同用途设定的大额度专项券。如天津滨海新区设定创新券的6个用于不同方向创新服务包。小额度创新券最好要求企业少配套或不配套,组合券根据用途进行一定比例的配套。同时创新券与其他科技经费资助项目分工明确并衔接到位。既能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需求,又能在企业成长壮大后能有其他科技经费支持企业创新。

5.4 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

国内创新券使用范围设计上主要侧重于研发设计、检测检验、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较多的属于传统科技服务的范畴,随着新经济的发展,创新券的使用覆盖面要广、使用范围要创新、有突破,应尽可能涵盖到不同的创新活动上。发达国家的创新券不仅支持设计"产品开发"内部技术转移,还支持创新管理"商业流程塑造和市场研究等。如爱尔兰创新券支持范围包括:新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创新管理专门训练、新的商业模式策划、新服务交付和客户界面、新服务开发、新研究或生产过程改善、创新或技术审核、试验测试、测量等[3]。

创新券应用范围应涵盖科技研发设计、科技企业孵化、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特别是创新能力提升服务应该拓展外延,包括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法律经济专项等领域,让创新券能发得出,用得上,真正成为初创型企业科技创新的加油机。解决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先期研发资金不足问题。

5.5 构建创新券服务平台。

创新券工作流程要基于信息化系统以提供便捷服务为核心要素设计,创新券服务平台是创新券实行电子券形式的基础,创新券使用和管理的信息枢纽。创新券从计划、申请、审核、发放、评估、支付、兑现、统计、信用管理等流程均通过服务平台实现全过程管理,所有数据均做到可见、可用、可追溯。提高了创新券运营的透明度和公平性[4]。所涉及的资金确认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广泛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开展科研活动的成本进行确认,并针对所产生的科研成本进行财政补贴。创新券使用者可以通过服务平台查询、在线预约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通过服务平台规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研院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服务机构在创新券服务平台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联系信息,推动科技服务机构的标准化服务。

5.6 完善创新券管理办法。

从国内外实践来看,推行创新券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大学等多个主体,资金、人才、创新成果、政策等多种要素相互交叉。因此,需要创新券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职能,重视科技、财政、教育等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不仅做好创新券与原有科技经费支持政策的相互衔接配合,同时要加大宣传和指导作用,提高创新券的使用率和使用质量。

创新券管理办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制度明确创新券资金来源、支持对象、适用范围、使用流程等,从设立之初就做好规范,有利于创新券有效实施。通过制度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共享使用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激发科技创新的活力,为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5.7 加强创新券使用指导,保证创新券有效利用。

创新券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管机制,优化诚信体系建设。创新券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将记录创新券从申请、使用预约、支付、兑换、评价等运行的各个环节,作为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各类服务机构的信用记录,并设立组织评价制度,对创新券运营过程中非诚信行为和机构实时进行监督,并及时加以提醒和整改。

建立三级监督机制:其一,资格监督――中小微企业申请时原件审验。创新创业团队由创新创业综合体、众创空间、孵化器等推荐时资格监督.其二,使用监督――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公示服务内容,在使用时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创新创业券,一次性使用超过一定额度的大额单在使用时进行备案。其三, 验证监督――管理机构通过用收双方复验、电话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验证性监督。

创新券基于社会信用体系下一种授信科技服务工程,在支付、服务、兑换等各个方面其价值实现是以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利用信用体系的记忆功能、预警功能、揭示功能,通过透明且有约束效应的管理机制和科技手段,强化诚信机制和监督效果,在提供合作方相互选择机会的同时,对一切非诚信行为产生较好的约束和震慑作用。

参考文献:

[1] 万钢.以改革思维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N].光明日报,2015-3-26.

[2] 万众创新潮涌荆楚释放万千草根创新活力[OL].新华网,2015-3-8.

[3] 曹爱红,伊彤,李功越.关于北京市实施创新券制度的思考[J].商业时代,2013(12).

Yang Yong

(Zhengzho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Zhengzhou Henan 4500000)

Abstract:This paper, through the analysis on theset principles, types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innovation voucher, from planning and design, construction of serviceagencies,construction of operation service platform, diversified establishment and expansion of innovation voucher using range, discusses the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effective utilization of innovation voucher, in order to form a goo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which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and innovation team us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resources to actively carry out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ctivities,achievinga good situation of massinnovation and public entrepreneurship.

Keywords:innovationvoucher;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service agency;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 plat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