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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产品的国际竞争优势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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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一些国家及区域组织在世界范围大力发展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以期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的目标。全面评估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趋势下中国环境产品国际竞争优势,将有利于中国认清所处的状况,并依此制定相应政策,实现预期的环境和贸易利益。本文以世界银行提出的43项与气候变化有关的环境产品作为研究对象,从环境产品的关税减让及环境产品贸易价值、数量和价格竞争力指数等方面,对中国环境产品的国际竞争优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环境产品(EGs, Environmental Goods),根据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和欧盟统计局(Eurostat)的定义,是指为水、空气和土壤的环境破坏,以及有关废弃物、噪声和生态系统问题提供测量、防治、限制,并使之最小化或得到纠正的产品。环境产品贸易有利于减缓全球环境问题,各国都意识到开展绿色革命、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正确选择,环境产品的实质就是削减或消除环境损害,具有环境友好的特性,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环境的危害小于其它可供选择的同类产品。开展环境产品贸易必然对缓解全球环境问题产生积极影响,对推进绿色经济成长起着重要作用。在这种背景下,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贸易发展的共同目标和,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能减少和消除环境产品的关税及非关税贸易壁垒,扩大环境产品的市场准入程度,有利于推动各国环境产品贸易的发展,更好地促进资源在整个世界范围的分配,帮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沿着更为环保和可持续的线路发展经济。

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也将对中国环境的改善及经济的整体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不过,中国作为WTO成员,在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压力。因此,全面评估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趋势下中国环境产品的国际竞争优势,将有利于帮助中国认清所处的状况,并依此制定相应政策发挥这些优势,以帮助中国实现预期的环境和贸易利益。同时,对中国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对中国更加有效地参与WTO贸易与环境议题谈判,以及在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中谋取更大的国际利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然而,WTO《多哈宣言》第31(Ⅲ)段中虽然规定要求各成员国就降低或适当消除有关环境产品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展开谈判,但是并没有明确给出环境产品的定义。WTO各成员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提出环境产品清单来决定环境产品涵盖范围,然后再通过谈判达成对环境产品清单内容的共识,并针对清单所列商品进行降税。目前在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谈判过程中,主要的环境产品清单有以下四种,即APEC环境产品清单、OECD环境产品清单、WTO综合清单与核心清单,以及世界银行的环境产品清单。其中,为了配合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实现贸易与环境协调的目标,世界银行提出了43种与气候变化有关的环境产品,即气候友好产品(Climate-Friendly Goods)。气候友好产品的贸易自由化的谈判可以取得贸易和环境双赢的效果,深受各方关注。因此,本文将以此43项气候友好环境产品作为研究对象,综合评估我国环境产品的国际竞争优势,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提升中国环境产品的国际竞争优势。

二、43项环境产品的中国关税分析

根据2008年12月多哈谈判非农主席案文,对于削减关税的模式,现在各方基本同意对所有非农产品按照瑞士公式:削减后税率=系数*现有税率/(系数+现有税率)。“拉米方案”(Lamy Package)设置的系数是发达国家为8,发展中国家可以选择20、22或25。发展中国家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个系数,但选择越小的系数(也就是关税削减幅度越大)享受的灵活性也就越多。但实际各方对系数值的意见并不一致,各个国家对给予灵活性的幅度有各自的不同要求。根据上述公式,削减后的结果一定会使削减后税率≤系数。则达到高税多减,低税少减的效果。世界银行提出的43项环境产品都属于非农产品范畴,所以都须按照此公式削减关税。

彼得森研究所Adler Matthew等人(2009)的研究中指出,对于世界银行43项气候友好环境产品,若所有WTO成员将其关税都降到0,此43项产品的全球出口贸易将增加77.8亿美元。中国在此43项环境产品上将增加18.3亿美元的逆差。其中,中国的进口贸易增加额为22.8亿美元, 但是中国的出口增加额共计仅4.5亿美元,其中对美国的出口增加2亿美元,对欧盟和日本的出口增加非常少。对印度出口额将增加1.5亿美元,对巴西出口额将增加0.9亿美元。

接下来,我们将考察按照上述关税公式削减后(中国取系数20)中国在43项环境产品上的税率的变化情况及其影响(见表1)。在此,本文把税率大于0、小于或等于5%的关税规定为低关税;税率大于5%、小于或等于10%的关税定为中等关税;税率大于10%的关税则定为高关税。

将43项环境产品根据上述公式削减关税后,有2个环境产品为0关税,13个环境产品属于低关税,有26个环境产品属于中等关税,数量最多, 只有2个属于高关税。简均关税为5.9%。

从2011年这43项环境产品的进出口额来看,中国顺差的环境产品有29项, 14项环境产品出现逆差。此外,中国43项环境产品总出口额490.8亿美元,总进口额238.7美元,总贸易顺差为252.1亿美元,因此,中国在这43项环境产品上总体具有较大的顺差。

将关税、进出口贸易情况以及上述的低中高关税的划分相结合来看,此43项环境产品中没有中国贸易逆差且维持高关税的产品。除此之外,我们把43项环境产品分成以下六类(详见表2)。其中, 第一类和第二类属于中国零关税和贸易顺差且低关税的环境产品,具有比较明显的进攻优势。它们一共9个,分别是701931、840219、840290、840681、841090、841989、841990、850161、854140。第三、第四和第五类共有27个环境产品,需要进一步考察。第六类是贸易逆差且中等关税的环境产品,有防守利益优势,一共7个,即840510、841181、841940、841950、850680、900290、903220。所以,中国在以此环境产品清单作为基础的谈判中,应发挥这些优势,以实现利益的平衡。下面,本文将进一步的评估这43个环境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43项环境产品中国整体国际竞争力分析

本文将贸易价值、数量、价格竞争力指数作为指标,对中国环境产品贸易竞争力进行综合评价。贸易价格竞争力指数(VTC)指一国某一类产品的净出口占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如果此数值越大,则优势就越大,其计算公式为:VTC=(出口额-进口额)/进出口总额。VTC的数值处于-1到1之间。当VTC值越接近-1时,表示该国在某一类产品上的贸易竞争力较弱;当VTC值越接近1,则表示该国在某一类产品上具有较强的贸易竞争力。贸易数量竞争力指数(NTC)是从数量角度反映贸易竞争力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NTC=(出口数量-进口数量)/进出口总量。贸易数量竞争力指数值处于-1到1之间,NTC值越接近1,国内环境产品贸易数量优势越大;NTC值越接近-1,则劣势越深。贸易价格竞争力指数(PTC)是从价格角度反映贸易竞争力的指标,实质是贸易条件指数,其计算公式为:PTC=(出口额/出口数量)/(进口额/进口数量)。PTC值如果大于1,表明对出口国有利;如果小于1,对进口国有利。

环境产品贸易价值、数量和价格竞争力指数三者间关系是:当PTC等于1时,VTC等于NTC;当PTC大于1,VTC大于NTC;当PTC小于1,VTC小于NTC。PTC、NTC、VTC值存在多种排列组合及产品比较优势状况以及43项环境产品类属的汇总情况具体见表3:

在考察的43个环境产品税号中,I类税号是量价俱优的产品,包括840681、841011,它们属于工业类,这得益于技术优势。虽然这类产品最具有竞争力,但是产品数量比较少,只有2种,占4.7%,因而应该鼓励发展。II类税号仅1种,即依靠价格优势弥补数量劣势的产品,占2.3%。此环境产品的价格优势主要归因于其技术优势,而数的劣势则是由于供给能力不足所致,满足不了出口需求,因此也可以鼓励发展。III类税号26种,即以数量优势弥补价格劣势型为主,占60.5%,约2/3。量优价劣型税号占绝大多数,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环境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和能源,所以以量取胜实质是消耗大量的资源和能源来换取外汇。在当今中国资源和能源日益趋紧的情况下,必须要逐渐扭转这种贸易格局。第IV类与II类情形相似,不同的是价格优势小于数量劣势。该类产品税号有2种,占4.7%,其价格优势归功于技术创新,数量劣势是因为国内环境产品行业竞争力低于巴西和美国等贸易伙伴。此类环境产品也需要得到政府的扶持。第V类与III类情形相似,只是数量优势小于价格劣势。税号9种,占20.9%,即1/5。VI类税号有3种,即量价俱劣的的产品很少,占6.9%。这些环境产品的竞争力最低,主要是技术落后的原因。目前,中国出口的这些税号环境产品大部分属于中低端产品,而这类产品的生产技术都属于高新技术,未来前景广阔,政府应予以扶持。

虽然世界银行提出的43项气候友好型环境产品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有一定比重,但其整体竞争力偏弱。本文认为提高中国环境产品竞争力的基本策略是,大力支持表3中的第I和第II类税号环境产品的生产;鼓励第III、IV类税号环境产品生产;此外,尽量采取措施保护第V类、VI类税号环境产品,并扶持其中幼稚新兴环境产业的成长。与此同时,对依靠资源尤其是稀有矿产资源和环境资源取得优势的行业采取谨慎发展的态度,对依靠技术创新取得优势的行业应当予以鼓励,对目前技术比较落后但是前景广阔的劣势行业应当扶持发展。

四、中国43项环境产品国际竞争优势提升的路径

(一)创新环境技术和产品,提高环境产品竞争力

创新环境技术和产品,提高环境产品竞争力可选择的策略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中国中小环境企业要学会瞄准环境市场的空白领域,实现环境产品和技术的创新。要细分环境市场需要,积极介入大企业不愿做、而中小企业能做的环境项目,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开与大企业的竞争,另一方面可以更加成功地开发新的环境产品。这是创新中小企业环境技术和产品,提高竞争能力的良策。第二,盯住环境技术变动的领域,特别是中小环境企业应以环境技术变动大的领域作为目标努力进攻,以寻找进一步发展的机会,成功开发新环境技术和产品并进行大规模的生产和销售。第三,选择应用性环境技术领域进行创新。我国中小环境企业应关注并细分环境市场的需求,采取跨步技术,拦截最终成熟的环境技术产品,进行边缘和旁击式开发。

(二)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投资

根据相关统计,中国是环境产品的净进口国,短期内中国对发达国家的环境产品很难从逆差变为顺差。如果只是就环境产品谈判谈环境产品,从贸易利益而言,中国必将处于不利地位。所以,从中国的长远经济和环境综合利益角度考虑,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环境技术与环境投资,一方面将有利于中国环境产品质量的改善;另一方面,由于外国企业加入,引入竞争,带来先进的环境技术和管理理念,有利于中国学习其先进技术,从长远角度,可以发挥中国环境产业的优势。

跨国公司积极进入中国市场,较多采用产品出口、技术转让或者合资组建企业等方式开拓市场,中国企业可以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对各种技术引进模式进行比较,采取适当的模式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投资。例如远大集团通过与法国燃气公司合作,利用其销售网络成功的推销绿色环保型燃气中央空调等。据国家商务部统计,2007年环境保护新设立外商投资项目53个,比2006年同期增加8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155万美元。

(三)政府应继续加大对环境产业的扶持

政府应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加大对环境产业的投资,在税收、信贷、财政补贴方面对环境产业予以政策优惠与扶持。例如,在美国,其联邦政府将环境产业视为兼有公益事业性质的高科技产业来看待,通过一些经济手段如财政补助、税收支出、投融资等,促进了环境产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运用各种经济手段促进环境产业的发展。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力度,引导资金投入环境产业,同时,努力完善相关的金融政策,制定节能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其次,政府应该实行减免税优惠,如减免征收环境企业的营业税、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等,同时提供财政补贴;政府还可以对环境产业中某些收益较少或较难的行业给与银行贷款的贴息支持;为收益较慢的项目设立特许期和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减免征收所得税等,从而促进环境产业的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Adler Matthew, Brunel Claire, Hufbauer Gary. Et al. What’s on the Table? The Doha Round as of August 2009 [R]. Washington: 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2009.

[2]粟红:《从美国小企业发展看外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年10月.

[3]任赟:《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研究?》,《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