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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望子随笔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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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明

父亲是两个月前开始流泪的,因为流泪,父亲也学会了用餐巾纸,口袋里拎包里总是放着一盒盒积木般的纸手帕。我问他会不会拆封,他说会,说着,他掏出一盒来,粗黑的大手灵巧地扒开了纸巾,纸巾洁白地摊在他的手掌,他很有成功感地笑出了眼泪。眼见流泪不止,而且左眼流得特别欢,父亲就用一只手捂住了右眼,结果发现,左眼看不见了,只能勉强看见一点点亮。父亲慌了,我骄傲的也在于此,父亲一慌就进城找我。他不找老大,不找老二,就找我,让我踏踏实实感到,我的的确确是他的儿子。我记得那天清晨,刚送走儿子,防盗门又砰砰响了,是父亲,他很少按门铃。他进得门来,手里还举着一张公交车票,车票只露出小半截头,作羞涩状。这让我很高兴,因为我和他说过,以后进城,不准骑车了,你乘车过来,车票我报。父亲还是骑车,但回乡下时,一般都是我们打车送他,实在不行,就留他住下,白天再走。那天父亲破了例,他快乐地说,很便宜,两块半钱。安排他吃过早饭,我和他一道下楼,叫他在路边站住,不要动,我去喊了一辆出租,父亲说,这么点路,跑过去就是了。我不由分说,把他拖上车子,这个时候和他说道,越说他会越固执。

到了中医院,我搂着父亲走,父亲忸怩地推开了我,跌跌绊绊的,我又搂住他,他没再挣,身体却是硬硬的,我一阵心酸。我想起高中时候,父亲和我进了城,我都要和他分开走。远远地躲着他,瞅着他找我找得慌的样子,我只好现身,父亲问,是不是和他走在一块嫌丢人,不待我答,父亲又说,行呵,那你就好好混个人样子吧。我搀着父亲上楼,又搀着父亲下楼,医生问话时,父亲老是听岔,我就给他翻译,又把父亲的话翻译给医生,我的耐心和派头,让不耐烦的医生也礼貌亲和起来。然后我们去做彩超。彩超处,人流如织,以年轻女人为多,护士和我商量,最好下午来,上午要等,下午排你头一个。回程时,我又打了个车,这次父亲没说什么,我一开车门,他就乖乖爬进去了。在车上,父亲大发感慨,他说医院的人真多呵,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人呀,比超市的人都多。吃过饭,我们准时来到彩超处,果然是头一个。拿着彩超单子,回到医生处,医生说,下周来做手术吧,白内障。得花多少钱?三千块吧。父亲一听,拉着我就跑,力道之大,我无法回头。

一路上,我只能跟着父亲奔走。好不容易追上他,拉了辆出租,把他塞进去。我说,看肯定是要看的,又不是啥不治之症呀。送他上公交,给他一百零花钱,又往他口袋里塞进十块钱的车费。父亲这个人,你要是直接给他,他肯定是不要的。父亲的眼疾大家很快就晓得了,都说要好好治,他可喜欢看书哩。也真怪呀,少年时,父亲一见我看小说就抢过去撕掉,老了老了,他自己倒爱看书了。再来时,我带着父亲又跑了几家医院,比比价,让他落个心安,如今的城里到处都是医院,什么女子医院呵,生殖医院,博爱医院,仁济医院呵,眼科医院呵,结果都一样,都一口价。这时大哥从外地打来电话,说钱他已经准备好了。我说没关系的,小事一桩。大哥又说,听说咱们县实行白内障免费治疗,不知能不能找一找。那就找找吧。正好楼下的邻居在老家镇上做司法助理,我把名字递过去,又到民政局打听,确有此事,再打听到残联,最近就有名额下发。于是给表哥打电话,让他转告父亲,耐心等待,已经给他在乡民政办登记了。可是父亲等不及,听说东台便宜,便骑车去东台打听去了。昨天好不容易接到通知,赶紧打电话回去,大嫂说,老头子又去东台了,他听说那只要几百块钱。我说不要紧,不会立即做手术的。果然,今天一大早,我家防盗门又砰砰的响了。我只好起床,陪他干坐着。捱到七点半,和他来到定点医院。等到八点多钟,医院的人才陆续到了。前天晚上喝酒,我的难言之隐又犯了。我怀着巨大的痛楚和他跑东跑西,父亲嘟嘟囔囔的,说医院变着法子收钱,检查这检查那的。我却很高兴的,一圈检查下来,父亲的身体很好,除了耳朵,除了眼睛,别的几个老农,不是查出了心脏问题,就是血压问题。

回去的路上,父亲看我萎靡不振的样子,批评我穿得太少了。

骑 手

我是一个骑手,只有我知道骑手为什么歌唱母亲。我的手下有十二个骑兵,仿佛耶酥和他的十二个门徒,只是我们当中没有告密者出卖者背叛者。那天傍晚,接到首领的指令,我率领着小马队挥师南下。渡过愤怒的黄河,咆哮的淮河,马踏飞燕,我们有如神助,很快就来到长江北岸,驻扎下来。这里满是丘陵和弯曲的小河,婆娑的垂杨柳。我不知道首领的意图,不过作为骑手,我们有着忠勇和等待的耐心。

然而人类是很贱的动物,不能停歇,一歇下来,就有了些人困马乏的气象。我只得让大家解开缰绳,放马如放羊,铺开羊皮褥子,好好休整一下。骑手们一听指令,便轰然倒地,马儿们也不甘落后,呼朋引伴,三五成群,很快消失在甘蔗地里。我注意到那一对情侣马,互相挤眉弄眼,由暗送秋波到明目张胆。女士在先,男士在后,嘀嘀哒哒跑了几步,又变得扭扭捏捏,好像害怕我突然收回命令一般,大概是见我视而不见,这才无畏地拐上一条羊肠岔道。这一觉不知道睡了多久,睡觉真舒服呵。

醒来时月明星稀,满脸是柔柔的小雨,如花针,似柳絮。天空突然迸出一枚响箭,炸裂之后,幻成满天星雨。我知道,出发的时间又到了。我一声大喝,可无人答理。只得拳打脚踢,好不容易把手下们弄醒,大伙儿揉揉眼睛:这是哪儿呀。哎呀,我的马儿呢。黄大嫖,你个给我回来,赶紧的。有人把手指含在嘴里,发出动人心魄的哨音。马儿们依然隐匿在温情的夜色中,好像专心要看我们的好笑。情况很严重。违令者斩。要斩就得斩我自己先。我的头马也不见了。可是将在外君命可以不受,当务之急是分头去找。找到马,才能确立我们骑手的身份与地位。这一点手下都明白,不用我多说,人都走光了。

我在月光下转了个圈,也走上那条羊肠岔道,走呵走,走到天亮,终于来到一个小村子。我看到了我的马。准确地说,我看到我的马皮张挂在两根晾衣绳上。一个年轻的村姑手执纤细的柳条,拍打着马皮。秋千般的荡漾。也许到了秋天,这意外的收获就会成为她最醒目的嫁妆。更吃惊的是,那条我和马儿都引以为傲的尾巴竟然就围在她的脖子上。我看不见我的马了。我能想到马的怒目金刚。由于他的怒目金刚相,我才允许他成为大众情人的。或者说,面对那个村姑,我也金刚怒目了。村姑看到了我,有些害怕,但很快明白过来。这是你的吗。不待我说话,她便解开围脖:这个也还你,不要再生气了,好吗。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忧伤地徜徉在熹微的无人地带,边走边唱。都是马儿平时爱听的歌。我把马皮披在身上,还是有些冷,便紧紧地裹住身子。仿佛只有这样,才是怀念马的最佳方式,也只有马儿,什么时候都能温暖我保护我。我竭力地弓下躯体,努力模仿着马的姿势。一只手拖后,摇曳着马的尾巴。我甚至还咧嘴笑了笑。据说马是不会笑的,我也从未见过我的马笑,哪怕他得意忘形之时。所以我要做一匹会笑的马。做一个异类。

到了营地,手下们已经聚齐了,三三两两地躺着地上,嘴里咬里青草含着柳枝。我的出现,让他们目瞪口呆。总算没有丢人丢到家,他们马的影子都没找得到,至少我还赚了一张马皮回来了。老大的马倒是回来了。马是回来了,老大没回来,有什么用。是呀,是呀,说不定老大用命换回了这匹马呢。老大就是老大呵。也许老大的意思,平时最忠诚于我的一个手下,不冷不热地说,就是让我们先填饱肚子再作打算呢。手下们楞了楞,很快反应过来。他们都是骁勇好战的高手,转眼之间,便抽出马刺马刀砍向了我。

先前我不说话,是想观察他们,现在已经晚了,我也无心声辩。败军之将,何敢言勇!刀光人影之中,我只见那个最忠诚的手下站在后边,却是我最可能逃逸的路线。他向我狡黠地眨了眨眼,快意如金,流淌在他的嘴角。看来我真的没看错他,他真的是个明白人。

青 涩

由于明天去农场摘棉花,下午我们早早的放学了。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她。我负责关门落锁,便问她怎么还不走。她说,你还能管班长吗。我说我管你干嘛,我还懒得管你呐。我把钥匙扔给她,抱起我的小板凳。她把钥匙扔回来,问我抱着凳子玩什么。我说带回家,你不带吗。我们的教室门窗破旧,每次停课复课都得抱着小板凳来来往往。她不屑地瞅瞅我,说真是个乖孩子,说你啥时候才能长大呀。我很愤怒,又无可奈何。我比她大个把月,却比她矮半头。她不带,我也只好不带了。教室里只剩我们俩的小板凳,用脚踢到讲台下面,它们就成了一对可爱的小枕头。

我跟着她往外走,走出校门,她停下来,我走到前面。在此,我们应该分手,她向西,我向东。可是没走几步,我忍不住回回头:她竟然跟在我后面。我慌慌道,你跟着啥。她一挺胸一昂头:大路朝天,你管我往哪走。她是班长,还是个美丽的女孩,她怎么耍横都不为过。

我们经过女校长的房子。女校长的家是一长溜的平房,有三个门。我蹑手蹑脚,屏住呼吸,正想溜之大吉,女校长的儿子从一扇门里冲出来,扯住她的一条藕段似的胳膊,我只得扯住她的另一条藕段似的胳膊。我的力气小,只能苦苦支撑,不过我愿意一直苦苦支撑下去,不为别的,只为能够一直扯住她的藕段似的胳膊。她好像看穿我出工不出力的念头,红润的嘴角嘲讽地翘起,一甩手,便脱身了。没走多远,另一扇门里又伸出一条手臂,扯住了她。看样子,女校长的儿子不想就此罢休,而她则听之任之,似乎有想进去探个究竟的想法。这次我恼了,狠狠地扯住她,指甲似乎刺进她的肉。一路上,我一直紧紧地扯住她,似乎一松手,她便会风筝一样飞上天。

进了家门,我目瞪口呆:一碗热气腾腾的蛋茶摆在桌上,母亲拱着手,笑眯眯地看着我们俩。前些天,母亲让父亲痛揍了一顿,一副要斗争到底的样子,哪里有个笑脸!今天这是太阳从西方升起了。她甜甜地叫了声“姨妈”,便拿起筷子。母亲把我拉到锅膛口,先是向我竖起大拇指,继而抵着我的耳朵说,你小子比你爹能耐哩,有戏!这是哪跟哪呀,我一头雾水。母亲不管不顾接着说,听着,给我盯紧点,这么好的媳妇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呵。

我们在农场呆了一个星期,摘了十亩地的棉花。摘棉花的时候,我一直不离她的左右。她的任务基本上都是我帮助她完成的。我知道我是个懒惰的孩子,我不知道那些天,我为什么会变得那么勤劳。她也乐得坐享其成。这次学农活动,我收获到了一个“劳动模范”称号,她把一块半的工钱也给了我:偷偷地塞进我的口袋。还把她柔软的小手伸进去,生怕我裤子的口袋有洞,搞得我一阵眩晕。站立不住。好不容易站住脚,我把那一块半翻出来,塞进她的口袋。我触摸到了她的身体,又是一阵眩晕。站立不住。同样的动作再次循环了三番五次。我说,你不能这样做。这是你应得的。她说。我说,你这不是在骂我打我么,我是那样的人么。

这是你应得的她说。她说,你晓得吗,在你摘棉花的时候,我在干啥吗。你在干啥,看小人书吗。她白了我一眼说,我睡在地里,睡在薄荷地里。我最喜欢薄荷的味道,你不晓得吗。我在梦中多次睡在薄荷地里,身上还爬满了来来往往的小蚂蚁。你圆了我的梦。你不仅圆了我的梦,还让我的身上爬满了小蚂蚁,痒痒的。你不仅让我的身上爬满了痒人的小蚂蚁,还让我的鼻尖上停着一支小蜻蜓。所以,她说,我也要圆满你的梦。

我的梦,我的是什么。我有梦我怎么不晓得。做你的媳妇呀,她的笑眯眯地说着,突然脸色一变,怎么了,你好像不太乐意呀!

世 界

那天我走在街上,忽然内急,便拐进一家单位的办公楼,不顾门房老头的追喊,进了洗手间。里面很脏,脏得没有下脚处,更可怕的是还有两个男人蹲着,慢悠悠的抽烟聊天。我只得退出来,洗洗手,照照镜子。也许我弄出了响声,两个家伙了然我的心思,更加谈笑风生了。

好不容易等他们完毕,我老成持重,慢悠悠地再次踱进去。踮着脚跟,宽衣解带蹲下来,屏住呼吸。这当口进来一个长发小伙子,他甩甩头发,手里拿着抽纸,在墙壁的瓷砖上擦起来,边擦还边向我瞅瞅,我只得朝他笑笑。于是他来劲了,他张开身体,壁虎一般,有点像在跳太空舞。高处他够不着,便一跳一跳的,每跳一下,落下来便踩在尿塘里。

我有些恶心,可他毫不在乎的举止,又让我有些感动。他见我没声息,便转过身子,墙壁在他身后,但还是同样的动作,更像是太空舞了。洗手间的门口立着一名保安,他把手按在嘴上,做出嘘的手势,却没有嘘的声音。我心领神会,当然我本来就没有招呼他的意思。那保安跟在长发小伙子身后,亦步亦趋地模仿起前者的动作。我忍着笑,可能忍得脸形扭曲,小伙子垂下头来,长发便挂在脸上,也许他以为便秘吧。身后的保安依葫芦画瓢,大盖帽落下来,幸好他还算机灵,稳稳当当捧捧在手上,好似他早已料定。不过小伙子总算发现了他,两个人心照不宣地点点头。

小伙子出去了,轮到保安在我面前擦起来,不过他始终面对我,虚空而擦,擦着擦着,便向我靠近,在我猝不及防之时,他突然掏出一管针筒,他是从帽子里掏出来的,我无法察觉,在我愣神的当口,往我屁股上扎了进去,我身体僵硬,似乎有些不信,扭头看去,针筒里蓝色的液体正像我的躯体里流动呢。是真的,的确是真的。你怎么能这样,我喃喃而语。小伙子,你今年多大了,家住哪里呀!他完全像个小护士一样和我拉家常,一只手还在我的皮肤上划拉着,好像是为了让我减轻痛感。这时我才感到了恐惧。这什么鸟保安呵,完全是个精神病人呀。

果然,输液完毕,他还打了个响指,表示一切OK,并示意我起身,套上裤子。我自然是不由自主了。长发小伙再次进来,很愤怒状,而保安也很配合地露出恐惧相。长发小伙朝他勾勾手,保安便乖乖地脱起一身制服。我很愤怒,可一切已经晚了,谁知道他在我的躯体里注射的是啥呀。脱下的制服如皮囊,瞬间便穿到长发小伙身上。看来长发小伙才是真正的保安,原先的那个保安短发,精神,是个中年男人,很有些领导派头。

怎么样,我的扮相还行吧。岂止是还行,保安恭敬地垂下脑袋,处长就是个实力派演帝呵。副的,领导提醒道,虚指的手却道出他的满足。领导在前面走着,我紧紧相随,小伙子殿后。突然眼睛一蒙,原来保安把帽子盖在我的头上。领导朝我看看,忍住笑,此时小伙子已经架住了我的胳膊,往办公室里拖。

你有病呵。你才有病呢。你们在我身上注射的事我就不计较了,怎么还架我。领导说,这就是我架你的原因,带走。办公室里,是一群穿红挂绿的,大家看猴子般地望着我,还不忘了拍领导的马屁:领导真英明呵,走了一个,又弄来了一个。女人们一拥而上,扯着我,这个摸摸,那儿捏捏,有个姑娘在我鼻子上一拧,弄得一手的鼻涕,冷哼一声,又擦到我的脸上。领导便很欣赏在她屁股上捏了一把:你们好好的玩吧。领导慢悠悠的踱了出去,留下了我和一屋子的女人。我绷紧了躯体,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不知道她们到底要玩出什么花样来。

蝴 蝶

读书于我,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番洗礼。近翻严宜春的散文集《我在桥上看风景》,那一篇篇清丽的文字就像一只只蝴蝶,“带着感性的温暖,鲜活瑞丽的跃然眼前,如一个个跳动的精灵,一只只穿雨的春燕,轻舞飞扬,掠过迷鞯男目,剪出一天一地的明媚”,让我沐浴在一片古典的阳光中。

严宜春喜欢庄生,喜欢李商隐,我猜想她也是喜欢蝴蝶的。事实上,《蝴蝶兰》一文就是这种猜想的印证。这篇文字可以看作是就近摸索作者心迹的一把钥匙。宜春喜欢看,在《蝴蝶兰》中,我们也看到了岁月流逝给她带来的忧伤,伤怀之美如梦如烟,才下眉头,又上心头。在我的猜想中,文也蝴蝶,人也蝴蝶。很难想象,生活在苏北台城的她,竟然有着江南女子的婉约与迷离。

然而,如果我们认为作者的“看”始于伤怀亦止于伤怀,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在庄生那里,蝴蝶是梦,是寓言,是生命的轮回;在李商隐那里,蝴蝶是情,是迷惘,是生命的颓废。在严宜春的眼里,蝴蝶却是花,是花团锦簇,是姹紫嫣红。《我在桥上看风景》俨然就是在看花,《我在桥上看风景》俨然就是“一棵开花的树”。

那些花儿,千姿百态,映射着大千世界的五光十色。这里不仅有蝴蝶兰,还有水仙。她们迎面而来,像《鸟儿似的绽放》,流溢着《二月的芬芳》。《子花开》《太阳花开》《石榴花开》《那时花开》《石头开花》《等待花开》乃至《梦里花开》,作者的笔墨所触之处,时空旋转,流年花事,故园花香,给我们开辟出一条心花怒放的生活之路。花香满怀。花香满径。徜徉在这条花路上,作者又告诉我们,尽管《一花一世界》,但是《生命有束灿烂的花》,才是我们不能《错过》的。那“灿烂”,是《温情》,是《感动》,是《怀念》,是《回家》。至此,我们终于了然,原来作者不仅仅在看风景,因为早已《风景在心》。花谢花飞飞满天,一个人,要想《诗意地栖居》,就得《知足常乐》,就须《舍得》,或者《留有余地》,亦或是《为自己挖一口井》。宜春其实是快乐的,《快乐其实很简单》的。也只有简单的生活,才会让你觉得《每天都是新年》。作者充分发挥了精短散文言近旨远的魅力,尺幅之内,管窥天下,向我们传达出积极开朗的人生态度。这恐怕也是其文始终充满花的意象,其人始终充满花的心绪的缘由。

还是继续我们的蝴蝶猜想吧。蝴蝶,是瞬间的,化蝶,是悲情的。梁祝传说更是给蝴蝶染上了丝丝缕缕的凉意,历经千年传诵,这样的悲剧意识可以说已经绵长恒久地浸入到了人们的骨髓。作者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对蝴蝶有一个整体的观看。化蝶为蛹--破茧而出--这才是蝴蝶的全部,这也是生命体验的全部意义。我激动的是,这样的生命终极过程,在作者的一些叙事性篇什中也得到了体现。

《高度》,是一个父亲的坚强。“我在稍远处的阳光下欣赏这父子组成的风景画,不知道那位年青的父亲举着盐水瓶有了多久,他的臂膀是否酸痛。只是为了儿子小小的愿望,他就那样一直保持着那个高举的姿势。多少年之后,他幼小的儿子是否也会在某个春天的阳光下,想起他的父亲为了他的爱看热闹,而在春寒料峭的风中举起的臂膀。”结尾处,作者感叹道:“爱,是世间最平凡普通的感情,也是最神圣纯洁的感情。从嗷嗷待哺到蹒跚学步,再到一日日的风里来雨里去的奔波,时光的年轮里,父母的爱厚厚实实的沉淀生长。这样的爱是我们许多人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高度。”

《雅致的女人》,是一个母亲的坚强。作者细微描摹更是显出写实功底。她也就是一个寻常女人。很普通的穿着打扮,绝不时尚,但无意中却含了份不着痕迹的用心。每天,她总是化了淡妆,风摆杨柳地穿行在阳光下。话语柔柔的,似早春新燕;笑声极有诱惑力,银铃般的,仿佛泉水叮咚,清新,透明,纯净。是个靓丽阳光的女人。原以为这样的女人一定家庭和谐,却哪知她单身带着孩子,历尽坎坷,孩子还处于叛逆期。但她几乎从不向别人谈她的过往,她说那些都已是过眼云烟。重要的是现在的日子,往后的日子。她时常是笑着的。往往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听到她的极有感染力的笑声。那样的笑声里充满了希望、快乐。作者更是不吝笔墨,写到她的家之清雅,她的房间之书香迷人。

“新年过后,来上班,每个人的脸上都还留着年的喜庆味儿。而她依旧是一脸淡淡的笑,有阅尽人世沧桑的淡然。看到她的桌子时,我的心禁不住砰然一动:一株青翠的绿色植物盎然吐露着勃勃生机,一根稍粗而旁逸的枝干上斜挑着一只小巧玲珑的大红宫灯,喜庆而热烈。大红与大绿,就这样相谐于一体,将尘世里无边的繁华与生命最原始的本真尽显你的眼前。所谓案头山水,于有形之中让你读到了无形之美。”

“一个胸中装着春天和希望的人,又怎么不会快快乐乐地行走于天地之间呢?”

请恕我大段的引用,也许因为我是个写小说的,虚构的多,实写的少,这样的朴素与至美至善更能摇动我的心旌。我喜欢这样的风景。“细节如针”--作者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我真诚的希望作者在万花丛中,多多的去“看”那些人、那些事,多多的寻找与捕捉蝴蝶的另一面。

英 雄

这是08奥运开幕式上最温情最动人的一刹那。伟大的詹姆斯在给伟大的科比系领带,站在一旁瞅着他俩的是梦八此次远征唯一的高中锋:德怀特-霍华德。每观看一次,回想到这一幕,我的心弦都给拨动一下。那一瞬间出手如梦,凝固的阳刚之气仿佛水滴成冰,融化流淌出一丝丝的阴柔之美。

先看霍华德。霍华德也在看,却不是看摄像镜头。他咧着嘴,露出黑小伙的特征性门牙。起初我们会感到他的一脸茫然。但是,他的抬头纹表明他弓着腰,尤其是他过多的眼白表明他刚刚眨巴了眼珠:他很好奇,所以要勉力察看。也许他在看詹姆斯的手艺,也许他在看詹姆斯自己的领带有没有系好。

他越是察看,我越是觉得他的澄澈。他是静的,静静地察看着动作中的两个人。但我又感觉到他的急不可待。与其说他在察看,为什么不能说他在耐心地等待着勒布朗-詹姆斯也为他系一系整一整呢!总之,他和他们一样,一样的专注。

再看詹姆斯。我从没见过似他这样强有力的男人:敦实的板寸头,没有一点花里胡哨,宽阔的前额上一道刀刻般的纹路恍如海盗船的吃水线,坚挺的鼻梁,坚毅的厚嘴唇,嘴唇与下巴之间根雕般的凹陷,而这一切都括弧在那比黑更黑的连鬓胡子里。由上而下,自浅入深,仿佛曲折而漫长的海岸线,无边无际,也无懈可击。

请不要担心我的疏忽。他的眉毛是粗大的,更是坚硬的,坚硬如同他的耳朵,尽管一个圆形,一个棱形。赛场上的詹姆斯其实是大眼睛,且眼珠暴凸,不怒自威。只不过现在看到的是他的侧影,他的目光低敛,令他的专注神情更为虔诚,像个送郎从军的妻子。

他是那么认真,那么严肃,那么郑重。他的庄严不仅仅写在脸上,更主要的是刻在他粗大的骨节上。这是一双怎样的手呵,手的有力无须想象,手的笨拙也一目了然,并且倒流到他的脸上。此时此刻的詹姆斯绝对笨拙,反衬的是他的细致入微,就像他耳垂上镶嵌的亮晶晶(珍珠?还是玉钻?)与他的眼白呼应一样,闪耀出一个笨拙男人少有的灵动。

我们无从进一步看到他的手动,看不到领带到底系得如何,也无法像霍华德那样去比较。然而我们能够看到詹姆斯本人的领带。他要他的战友像他那样端正,像他那样威武。

在动物丛林里,狮子老虎一向被称为丛林之王。但是丛林之王也还是动物,再凶猛的动物也得机警,时刻忘不了自我保护。詹姆斯呢,他不需要保护,他旁若无人,他就是一个超我。他们都是王,但詹姆斯多了一颗王者之心。

请不要以为画面的主角只有詹姆斯。不错,他在呵护,但他呵护的是科比。他似乎只是科比的陪衬。这里,不仅仅是英雄惜英雄,也不仅仅是英雄敬英雄,他似乎在告诉科比,在这支队伍里,你不会一个人去战斗,你永远不会独自前行。

科比的专注丝毫不亚于队友。从没见过如此乖顺的科比,微微的仰着脖子,目光同样低垂,抿着嘴角。他的手抬着,配合着詹姆斯的手。这就是那双神奇的手吗,一场能抬八十分!现在却是柔和的,大姆指弯曲着,不变的是粗大的关节,还有青h。不过,他比那哥俩多了顶帽子,更加的牛仔,更加的绅士。这让我想起另一个镜头:科比走在行进的队伍里,扬起他的白帽子,向着亿万观众,然后,他把帽子重新戴到头上,还不忘了捏着帽檐,一次次的转动着,把帽子戴正。

世界只有一个科比。但这回我们看到的却是不一样的科比。他不要做王,却诠释了王的涵义:无私的同时,还是关键先生。

难怪基德谈及这个场面也是忍俊不禁,“哈,我们这个队有很多不同性格的家伙,我们经常在一起开玩笑,所以才会出现像勒布朗给科比系领带这样的事情,我觉得这是冷幽默的至高境界。认真的说,一切都是为了化学反应,这正是我们为何如此特别。”

冷幽默。化学反应。基德的评价更像一个老辣的专栏作家。单单这个镜头就让我得出结论,这一届的男篮无疑是属于梦八的,这一盛会也是属于梦八的。时光飞逝,我们很快会遗忘人山人海的开幕式,也会遗忘喧哗骚动的闭幕式―― 任何时候,庆典与仪式都只是时代的表象,生活的外壳―― 但我不会,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不会忘记这默契的一幕,而男篮决赛,注定也将成为北京奥运真正意义上的余音绕梁的休止符。

附记

总的来说,关于散文的讨论要比小说来得多些,甚至可以说是众声喧哗。散文到底怎么写,是新散文,还是回到经典?什么样的散文意谓着新,经典有没有延续的可能?这些都是要考虑的问题,但最好的办法还是在写作中去总结。这组随笔是从我的博客中拎出来的,其风格介于卡夫卡和怀特的寓言、小品之间,它们与生活的关系也处在若即若离之间。摆放在这里,只企望能再多一种异样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