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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论与中医药术语英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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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了目前中医药术语翻译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选择了适于中医药术语翻译的翻译理论一目的论,以便借此来达到规范中医药术语翻译的目的,使目的语读者能够准确了解中医文化。本文首先通过实例说明了中医药术语翻译中存在的问题,接着介绍了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目的论,最后依据目的论的要求,提出了解决相关的中医药术语翻译的方法。

关键词:中医;中医术语翻译;目的论

中国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3-2111[2008]09-037-03

作者:李延林,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陈琛,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长沙,410075

基金项目:湖南省高校教改立项项目([2005]280):中南大学精品课程大学英语

中医药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对草药的巧妙运用,独特的理论系统及有效的疗效而备受世人瞩目,其重要地位和科学价值已经被世界公认。使得中医药学的地位与自身价值得到提高的功臣应该是有关中医学的翻译,其别是中医药术语的翻译,因为它是外国人了解中国医药学的最直接的手段。

目前,中医药术语的翻译还存在很多问题,翻译质量良莠不齐。如何做好中医药术语翻译已经成为广大中医译者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就中医药术语的翻译来说,要求译者在具备一定英文功底的前提下,必须具备相关的中医药学的专业知识,并在相关翻译理论的指导下,实现对外推广与普及中医药文化的真正目的。作者认为,在众多的翻译理论中,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目的论对中医药术语的翻译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一、中医药术语翻译中的问题

中医药术语翻译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同一术语的译文尚待规范

中医药术语的翻译还存在不统一的问题。在作者所见到的几部汉英中医词典中,同一术语的英译文表达方法也不尽相同。例如,“三焦”一词被译为threewarmers,three heaters,triple warmers,tripleheaters,triple energizers,Sanjiao,等等。再如“相火”一词,有译作prime minister fire,有译作premier fire,有译作mini ster fire,也有译作xi-ang fire等等(李照国,1996:32)。中医养生学中的“气功”一词,有将其译成Qigong的,也有译作medita-tion的,还有译作Chinese Yoga,等等。相应的“气功疗法”则出现了Qigong therapy,breathing tech―nique therapy,fresh air therapy等多种译法(曹山鹰,2002:13)。

类似这样的例子已经不胜枚举。对于同一名词术语的多种解释往往使不了解中医药文化的外国读者无所适从。

(二)译语冗长

中医药用语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言简意赅,但在英译时,它的这一特点便丧失殆尽。如“八纲辨证”在几部较为流行的汉英中医词典中分别被译作differen-tial diagnos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ightprinciple syndromes,analyzing and differenti-ating pathological

conditions

in accordancewith the eight principal syndromes,diagnosisaccording to the eight guiding principles等等(李照国,1996:32)。

以上对“八纲辨证”这一术语的翻译简直就像是对该术语的解释,但是却仍然没有清楚地表达出该术语的意思。这种冗长的译法是目的语读者所排斥的。

(三)译语生搬硬套,释义不明

中医药术语有其特定的表达法,在中文特定的语境里有其自身的医学意义。若对一些中医药术语照其字面死译,则会使目的语读者不知所云或误入歧途。这只数目译者缺乏基本的中医理论知识。

例如,有人将“失笑散”译为“Powder.for LostSmiles”。而中医的“失笑散”,按《医方发挥》的解释,应为:“本方具有行血止痛祛瘀,推陈出新的作用,前人用此方,每于不觉中病悉除,不禁欣然失声而笑,故名‘失笑散’。”由此可见,“Powder for Lost Smiles”的译法明显欠妥,纯粹是望文生义的结果(曹山鹰,2002:14)。又如“金实不鸣”,在一些汉英中医词典中都被译作solid bell cannot ring,令人不知所云(李照国,1996:32)。

二、目的论一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

20世纪70年代,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家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汉斯・威密尔(Hans Vet-meer)等著名学者提出了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Translation Action)与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这无疑为翻译研究和翻译批评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凯瑟琳娜・赖斯在其于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一书中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她把对等理论作为她的整个理论的基础,提出翻译批评的依据应是原文和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她认为理想的译文应该从概念性的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上与原文对等。但是在实践中,赖斯发现有些等值是不可能实现,而且有时也是不应该追求的。翻译应该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brief)。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赖斯认为译者应该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对等原则(Nord,2001:9)。

赖斯的学生威密尔突破了以原语为中心的对等理论的限制,发展了功能派的核心理论,即该流派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y)。他根据行为学的理论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的行为活动,而且还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活动。翻译时,译者根据客户或委托人的要求,结合翻译的目的和译文读者的特殊情况,从原作所提供的多源信息中进行选择性的翻译。威密尔还特别强调因为行为发生的环境置于文化背景之中,不同文化又具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因此翻译也并非一对一的语言转换活动(Nord,2001:11)。

威密尔所提出的目的论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skopos”一词源于希腊文,它的意思就是“目的,动机,功能”。这一词语在目的论中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 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在通常情况下,“目的”指的是译文的交际目的(Nord,2001:27~28)。

目的论包括三个基本法则:目的法则(skoposrule),连贯性法则(coherence rule)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目的论者认为,所有的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性法则,目的性法则指的是任何翻译行为都是由翻译目的决定的,即“结果决定方法”(Nord,2001:29);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必须能让接收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语际连贯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和译文目的决定的。目的性法则是目的论的最高法则,其他的两个法则都从属于目的性法则,忠实性法则又从属于连贯性法则(Nord,2001:32)。

三、目的论法则在中医药术语翻译中的应用

依据目的性法则,译者应该依据译文的预期目的,选择最佳的译法,根据译文在译语语言和文化里的预期功能,调整自己的翻译策略。中医药术语翻译的目的是向国外推广我国的中医药文化,使国外读者了解中医药文化。这一目的决定了译者在翻译中医药术语时应采用多种译法,而非单纯地采用一种翻译策略。

中医文化博大精深,中医的五行学说和阴阳学说在西医中无对应的概念。就那些在英语中找不到对应词汇的中医药术语而言,译者宜采用音译法,如“阴”“阳”可音译为“yin”与“yang”。因不同的文化背景,一些中医名词是不可以逐字翻译的,否则会使目的语读者误解其意思,此时也应该采取音译法。如“青龙白虎汤”,如把它译成“Blue Dragon and White Tiger De-coction”,则会使目的语读者误以为是用青龙和白虎做成的汤药。这便达不到对其翻译的预期目的了,为避免出现这一情况,译者可将其音译为“Qinglong BaihuDecoction”。

就能在英语中找到对应语的中医药术语而言,译者可使用意译法,这样能使读者一看就懂。例如,“疳积”可译为“infantile malnutrition”,“伤寒”可译为“a febrile disease”。

忠实性法则说明译文和原文之间应该存在某种对应关系,但并非要求二者在内容上一字不差,认为原文不再是译者首要考虑的因素,而仅仅是为其提供的信息。但这并不否定原文的重要性,忠实性法则强调的是内容上的忠实,而非形式上的忠实。中医用语的文学色彩很浓,许多译者主张译中医药术语时应尽量保持其文学风格,原汁原味地译以便体现中医的特色,如有人将“带下医”死译为“the doctor underneath theskirt”,这种翻译使不了解中医文化的外国读者一头雾水,无法理解其真正含义,从而无法实现翻译的最终目的。由此可见,单纯地追求形式上的忠实是不可取的,如果译者根据其含义,将其意译为“gynecolo-gist”,则会使读者一目了然。

另外,中医药的“心、肝、脾、肺、肾”的概念与西医有所不同,西医中这五个概念仅是指五个器官,中医中,这五个器官不但是解剖概念,也是功能概念,中医书籍上对其解释是:心主神志;肝主疏泄;脾主运化:肺司呼吸,通条水道;肾主精。因此,译者若将其直译为与西医相对应的"heart、liver、spleen、lung、kidney”,就不能将中医中的这五个概念的意思完整地表达出来,译者应依据目的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将其译为“heart、liver、spleen、lung、kidney”并加注释以准确表达其含义。

四、译者在中医药术语翻译中的地位

目的论对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目的论是首次提出把译者看作专家的理论,认为译者是翻译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翻译过程中,他首先得到原文和翻译要求,然后研究分析翻译要求是否可以接受,是否可行,译文是否必要,最后做出决定并执行。简单地说,译者要以翻译要求为指导,从特殊的翻译任务中总结出译文的交际目的,在交际目的的指导下完成翻译任务。译者要对其翻译负责,要精通原语和目的语,并掌握与翻译内容相关的知识。

中医药术语的特点决定了其翻译难度大,对译者的要求也比较高。译者不仅要掌握基本的英语表达法,还要有较高的汉语修养(包括古汉语和现代汉语),此外,他还要懂得大量的医学知识(包括中医和西医)。

在早期的中医翻译中,因译者的水平有限,且缺乏相关的中医药知识,所以中医药译文中错误百出。如前面所说的将“带下医”译为“the doctor underneaththe skirt”,可能就是因译者本人不了解“带下医”是指妇科医生所致的误译。译者只有具备了中医翻译所需的素质,才能正确地表达出中医药的本意。

五、结论

中医药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天,它的医学价值已经得到世界医学界的公认。在这样的背景下,做好中医翻译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将中医推广到全世界,向全世界介绍中国的传统医学,必须对中医药术语的翻译进行认真的规范。目的论创立者威密尔等在翻译行为理论的基础上所创立的目的论,拓展了翻译工作者的眼界和思维,为翻译理论提供了新的思路。它作为实用性很强的理论,为中医药术语的翻译提供了指导作用,能有效地避免翻译中的盲目性,并能提高翻译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