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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在数据统计的基础上,分析了近年来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分层次、分科类以及分院校等情况,结合近年来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未来可行的对策:争取更多招生计划,力争扩大省外高校在甘招生名额;科学编制招生计划,体现教育公平,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省内院校招生能力。
[关键词]甘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中图分类号]G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09)20-0107-03
一、招生计划的含义
招生计划是高校招生的基础。高校的招生计划按其性质和作用可分为事业计划和来源计划。事业计划即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指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结合本校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师资力量、教学设施、住宿条件等方面制定的分院(系)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来源计划即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指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编制确定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是高校招生方案及对社会招生承诺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文所要讨论的是后者――来源计划。来源计划是从局部出发,解决教育如何与各地各部门经济建设相适应,教育与社会人才的供需如何衔接得恰当合理,它使培养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渠道得以沟通,从而使招生来源与分配去向、社会需要与择优选才等关系得到恰当解决。
二、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总体情况
自1999年新一轮高考改革以来,甘肃省高等教育和招生事业发展迅速,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持续扩大,在甘招生的省内外高校由1999年的303所扩大到2007年的1129所,增长3.7倍;招生计划数由1999年的24385人扩大到2007年的106741人,增长4.4倍。近年来,部属高校及外省院校积极努力给甘肃增加招生计划,为甘肃经济发展选拔更多有用人才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但近几年甘肃普通高校报考人数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这个势头仍将持续几年。而甘肃省由于经济落后,省属高校数量少、规模小、条件较差,能容纳学生的数量非常有限,考生多、计划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甘肃省近年来招生计划总数稳中有升,2000年,甘肃省计划增幅最大,超出全国28.3个百分点;2001~2006年,甘肃省计划每年以15.6%以上的速度迅速增长,但2003年和2004年增长率远远低于全国计划的增幅;2007年,甘肃省计划出现负增长,负增长率达到5.0%,远远低于全国计划7.0%的增长率。本文选取了2003~2007年甘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各项数据,分别就招生计划分层次、分科类、分院校情况加以阐述。
三、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分层次情况
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按层次可分为本科计划和高职(高等职业教育)高专(高等专科教育)计划两部分。我们现在经常所说的“本科”(教育)是相对于“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而言的。按照《教育大词典》的解释,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中级层次,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标准分类》的第三级第一阶段(授予大学第一级学位或同等学历证书)教育,与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构成高等教育内部的三个层次,是高等教育的主干部分。实施本层次的通识教育及有关某一专门领域的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教育,修业年限一般为四至六年。高职高专则是侧重于某一方面的专业学习,主要培养应用型、技术型人才,修业年限一般为二至三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本科在一定程度上的认可度要远远高于高职高专。因此,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中增加本科计划对考生来说非常重要。
2003~2006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由70469名增加至111400名。虽然计划总数在不断增长,但本科计划数量始终低于高职高专计划总数,高职高专计划的比例达到52%~56%,说明甘肃省每年录取的考生中仅有44%~48%的考生能上本科专业,一半以上的考生只能就读高职、高专院校。2007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中本科计划首次超过高职高专计划总数(54277名)。高职高专计划的减少是适应社会发展尤其是社会就业压力的需要,这对考生来说,应该是一件益事。
四、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分科类情况
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按科类可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和艺术类(包括音乐类和美术类)计划。通过对2003~2007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分科类情况统计可以看出,艺术类计划一直在稳步增加,由2337名增加至5900名,平均增长率达到26.4%。增幅列第二位的是文史类计划,其次为理工类计划,增幅最小的为体育类计划。由于考生报考科类人数不同,导致科类计划数量不同,科类计划的不均会影响考生录取几率,出现高等教育的不公平问题。
从各科类所占比例来看,近年来基本保持不变。以2007年为例,理工类计划(71312名)最多,一般在60%以上;文史类(33094名)次之,一般在30%左右;艺术体育类(6994名)最少。
五、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分院校情况
高等院校按照主管部门主要分为中央部属院校、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外省省属院校和本省省属院校。近年来,在甘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数量稳中有升,招生规模也相对增大。但在每年的普通高考招生中,甘肃省60%以上的招生计划由甘肃省省属高校完成,其增长幅度从2005年起进一步加大,2006年达到75.7%,2007年为72.8%。相对甘肃省省属高校,中央部属院校、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和外省省属院校近五年来的招生计划所占比例有下降趋势。
由于高等教育资源稀缺,也因为省属地方院校的财政经费主要来自地方教育部门,这就决定了地方所属院校招生对象主要面向本省(市、自治区),兼顾其他地区。因此作为本省地方高等院校,首先应服务于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高等教育事业,这是无可厚非的。但甘肃省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大学少,重点大学更少。在2006年3月30日国家教育部网上公布的76所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名单中,从重点大学的所属地区来看,大部分处在首都和东部发达地区。其中,北京就有20余所,四川、重庆、陕西三个西部省区11所,占整个重点大学的14.47%,而处于西部地区的甘肃省仅1所,不到整个重点大学的1.32%。
另一方面,重点大学每年投放甘肃省的招生计划非常有限。以2004年为例,复旦大学招收上海本地学生的比例是52%,浙江大学58.3%,南京大学55.2%,武汉大学53.9%,中山大学67.3%,华中科技大学48.6%,广西大学为64%。而兰州大学作为甘肃省惟一一所全国重点大学,录取本地考生只为33%。大学少,重点大学更少,重点大学在本地的招生计划少之又少成为甘肃省高等教育发展路途中的一大阻碍。
从高校自身发展来说,各地区招生计划分布不平衡不利于优化生源结构,不利于学校知名度的提高,不利于学生就业,不利于高校的整体发展。以西北师范大学为例,西北师范大学作为教育部和甘肃省共同建设的大学,省外计划少,生源结构不平衡,造成生源区域的单一性,在许多方面制约着学校综合性方向的发展。比如2005~2008年面向甘外各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人数分别为599人、484人、460人、430人,所占招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4.2%、11.5%、11.2%、10.3%,四年来85%以上的生源来自甘肃。
六、问题与对策
(一)存在问题
结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存在以下问题:
1.招生计划总数少,平均增长率低。2001~2006年的6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仅占全国总计划的1/50~1/45;平均增长率低,2003年和2004年远远低于全国计划的增幅;2007年,甘肃省计划出现负增长,负增长率达到5.0%,远远低于全国计划7.0%的增长率。
2.本科计划少,高职高专计划多。2003~2006年,本科计划数量始终低于高职高专计划总数,高职高专计划的比例达到52%~56%,说明甘肃省每年录取的考生中仅有44%~48%的考生能上本科专业,一半以上的考生只能就读高职、高专院校。
3.重点和省外院校计划少,省内高校计划多。2003~2007年,部属重点院校在甘投放计划为仅6%~9%,甘肃省60%以上的招生计划由甘肃省省属高校完成,其增长幅度从2004年起进一步加大。对考生个人来说,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资源稀少,导致高考分数线上升,进一步扩大了地区之间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对甘肃省属高校来说,外省生源稀少不利于学校整体的发展。
4.考生数量多,招生计划少的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部属高校及外省院校积极努力给甘肃省增加招生计划,为甘肃经济发展选拔更多有用人才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但近几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报考人数的增长速度远高于招生计划的增长速度,这个势头仍将持续几年。如2004~2006年,本科院校的招生计划从46.7%增加到47.2%,增加了0.5个百分点,而这期间报考人数增长了34.6个百分点。而甘肃省省属高校数量少、规模小、条件较差,能容纳学生的数量非常有限,造成考生多、计划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未来对策
1.争取更多招生计划,力争扩大省外高校在甘招生名额。鉴于甘肃省经济落后,省属高校数量少、规模小、条件较差,能容纳学生的数量非常有限,考生多、计划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建议省政府和教育厅积极协调教育部加大对甘肃省招生计划增加的调控力度,积极争取教育部在招生计划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积极主动到部分重点大学以及东部发达省份的高等教育主管部门、高等学校争取招生指标,缓解甘肃省高考人数多、计划少的压力。另一方面,要积极采取优惠政策,如降低或免收高校录取费用,高质量地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等,吸引省外高校加大计划数量。
2.科学编制招生计划,体现教育公平。作为省属地方性大学,其高考招生录取应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实行“弹性分省定额”的名额分配政策。教育部对省属地方性大学在各省招生定额应实行弹性比率指导。如各省(市、区)地方性大学在本省(市、区)招生名额应控制在20%~50%以下,在高校密集的省(市、区),比率应该低一些,高校相对较少的省(市、区),如甘肃省应该高一些。这样既符合高等教育平等的要求,也符合谁投资谁受益的公平原则,可以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地方政府教育投资的积极性。同时,普通高校在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时,不仅要留有一定比例的自主招生名额,而且在各省招生名额的分配上,要参照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总人口数、考生数量、各省区高校数量、上年度实际录取情况等,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减少高考招生的地区差异,体现教育公平。省招办在编制综合计划时,要做好高校计划分批次工作,哪些高校放在第一批,哪些高校放在第二批,哪些专业安排在第一批,哪些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民族班放在第一批还是预科班放在第一批都需要经过科学论证,不能随意处之。这对于考生来说非常重要,对提高高考录取率作用重大。
3.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省内院校招生能力。甘肃省的高等院校较少,据教育部2008年4月8日公布的《2008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高校名单》,甘肃省普通本科院校13所,普通高职(专科)院校21所,独立学院5所,分校办学点5所,共44所。兰州大学作为甘肃省惟一一所全国重点大学,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都比较雄厚,应该进一步挖掘潜力,扩大办学规模。
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本科院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较高的办学水平,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就业市场等都有一定的优势。建议教育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比如在校园面积、校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财政支持,那么省内已有的高水平本科院校可以成倍地扩招,这样既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也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减轻了毕业生就业的压力,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甘肃的民办高等教育与全国相比,起步较迟,发展较晚,而且速度较慢,规模偏小,数量不足,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占全省普通高校总数的11.4%。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近年来在师资力量、办学水平上都有较快发展,适度发展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不仅有利于解决当前计划少,考生多的矛盾,也有助于营造各类办学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教育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优化办学环境和教育结构,提高办学效益,为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体制和制度保障。
近年来,甘肃省实行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原则,将一些中等专业学校升级,部分成人学校改制,调整了部分高职院校的结构、规模与课程、专业设置等,使甘肃省的高职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08年,甘肃省共有各类高职院校21所,占全省高校总数的47.7%。但是,高职院校近年来报到率较低,建议在今后省内高职招生计划执行过程中,对省内高职院校放大比例预录,在录取中实行总量控制,给招生院校调整计划的权利,以满足考生选择专业的愿望,提高高职院校的报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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