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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灌区末梢渠系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是发展灌溉的必由之路
在计划经济时代,实行的是三级管理模式,即管理局管理骨干渠道工程,乡镇管理次级渠道工程,村队组织管理末梢渠道工程的三级管理模式,曾为灌区迅速发展壮大做过积极的贡献,但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灌区灌溉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矛盾:一是农村中农户分散经营,贫富差距开始出现,适时灌溉不好组织;二是控制性工程不健全,水费计收颇为困难;三是由于各种利害关系和经济矛盾的产生,乡村管理人员搭车收费和挪用水费经常发生,群众对立情绪也越来越明显;四是部分村级组织不健全,渠系维护资金难以筹措,使不少基层水利工程处于国家、集体、用水户三不管的状态,强行用水事件时常出现,经常发生下游群众出钱用不好水,上游群众不出钱却要偷水或强行用水;五是由于投入不足和管理混乱,水的利用系数逐年下降,渠道的维修养护也越来越困难,灌溉面积日益衰减。这种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农村联产承包形式发展的要求,对基层渠系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一种产权清晰,责、权、利明确的新型管理体制——用水者参与管理已经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形式,发展灌溉事业的必由之路。
2、用水者参与管理的形式
目前用水者参与灌溉管理主要有拍卖、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等形式。
3、对用水经营者必须依据标准公开招标、慎重对待
用水经营负责人的个人素质是用水制度改革成功的重要因素,必须慎重对待。选择用水负责人首先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用水负责人应该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有经济头脑和理财经验,热爱公益事业,诚实守信。资格审查的结果向广大用水户公示,征求群众意见,从中选出三到五家,然后进行公示招标,选出群众信任、政府支持的用水户负责人。
4、对用水负责人的行为必须以契约的方式进行规范
为了更好地发挥效益,减少纠纷,适应市场经济形式,必须改变过去的行政干预方式,与用水者建立合理的合同关系,以契约的方式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凡经过改制的工程,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服从灌区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服从水量调配指令,承担防汛分洪义务。
5、对于用水经营者必须建立监督激励机制
管理单位每年要组织监事会(由乡水利站和用水者推举组成)和有关部门,对经营者的工程管理、灌溉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水价执行、经营状况、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经济效益评估和评议考核,若连续两年考核评估不合格者,管理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返还改制资金,对管理好的经营者可优先考虑下轮管理经营权。
实践证明,灌区模末梢渠系管理体制改革是降低群众负担,实现节水灌溉的根本保证,是发展灌溉事业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