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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功能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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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裁判文书即作为裁判主体的法院或法官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及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除了具有信息承载及传递、辅助法律纠纷的解决等功能外还有行为导向及正当程序的保障等重要功能。

【关键词】司法裁判;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的功能;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110-01

一、裁判文书的内涵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稳步推进,司法逐步走到了法治话语的中心。裁判文书也因此成了被高频使用的词汇。虽然当下使用“裁判文书”这一语词的主体及场域各异,但大家对其涵义的理解却基本无,异。通常认为裁判文书即作为裁判主体的法院或法官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及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与非裁判类的法律文书相比裁判文书有其本身所独有的属性,如制作主体单一、特定、社会公开程度相对较高以及程序上的终局性等。正是裁判文书的这些特有属性决定了裁判文书特有的功能。而这些功能则是裁判文书的价值所在。裁判文书能否全面良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功能,决定了社会主体对于裁判文书的价值欲求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笔者认为除信息记录与传递以及辅助纠纷解决这些基本功能外,在当前我国处于经济改革与社会转型深水区的背景下,裁判文书的行为导向功能尤其值得重视。

二、裁判文书的行为导向功能

(一)我国司法裁判制度功能之囿

司法裁判除了纠纷解决这一基本功能之外,还承担着一项更为重要的功能――“制度功能”。这一功能要求法院在审判案件的结果和过程中,发现或发展法律规则,以充实法律规则体系。如果说纠纷解决是司法裁判天然具有的“内生型”功能,那么制度功能就是社会的外部需要所促成的“外生型”功能。我们的社会需要大量法律规则,但立法机构无法充分满足这一需求。立法机构所拥有的立法资源的有限,决定了它法律规则生成能力的有限。“此外,我们的立法机构在某种意义上并没有人员可以让他们行使全面立法职能以管制私人部门的行为。最后,在很多领域里司法规则的灵活形式比立法规则的规范形式更可取,所以社会要求法院发挥作用充实规制社会行为的法律规则的供给。”如果说司法裁判的制度功能基于法律传统、制度模式等原因在英美法系国家是一种显性的存在,那么在大陆法系国家特别是在我国则显得相对“低调”。“低调”天生就是形式和表面的。实质上从某些部门法的角度看,大陆法系国家乃至我国的司法裁判的制度功能对社会的作用力并不逊于英美法系国家,比如“法国式侵权行为法”、德国的“法官法”以及我国的“司法解释”。

与国外通过个案审判来实现司法裁判的制度功能不同,我国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实现。这样的运作模式已招致一些国内学者的质疑。“由于司法的制度功能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并且以规范性司法解释的方式行使,广大从事着具体审判业务的法官的制度功能被剥夺了。他们的职责被定位于‘定纷止争、结案了事’,既无须考虑其即将作出的判决是否确立什么规则、是否对将来类似案件产生什么影响,也不被期望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成长做出什么贡献。这一方面泯灭了法官的使命感和职业崇高感,另一方面豁免了法官更大意义上的社会责任。

(二)裁判文书的行为导向功能――司法裁判制度功能的我国展现

由于相关制度设置的不足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司法裁判制度功能的发挥,并使得裁判者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司法裁判制度功能的角色重要性。但倘若转换一下视角,也许就会发现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司法裁判的这一功能从未缺席过,它只不过是以另外一种面相“低调”地存在着。具体的司法裁判除了通过“回首往事”给“眼前人”一个交代外,它还会自觉不自觉地给当下和将来的人们(包括裁判主体)以提示、警告和指引。换言之,虽然“司法裁判解决纠纷的职能面对的是当事人和过去”,但它又是面向未来呈现的。作为法律的“代言人”,其判定结论必定会对人们的当时认识及未来行为形成某种程度的影响,人们会按照判定结论影射出的法律(法官)态度来安排未来行为的实施。从这个角度来看,个案裁判的行为导向功能与司法裁判的制度功能在本质上并无差异。只是我们在强调司法裁判的制度功能时,可能站在了一个更为高远、更为宏观的角度,或者是更加侧重于司法补遗法律的作用。

当司法(裁判)作为法律的“代言人”通过个案向社会宣示法律的精神展现行走法律世界的“路书”时,裁判文书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就是“代言人”的“发言稿”。裁判主体通过制作对法律适用的阐释和说明相对集中、全面、系统的裁判文书,给人们构筑了一个进一步详细、精确理解法律指引的窗口和平台;通过裁判文书让受众可以看到法律或者法官作出特定价值选择和指引的某些原委,从而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受众内心对于裁判结论的疑惑和不解,也为人们按照法律或裁判所设定的轨迹实施行为清除了部分心理障碍。更何况“对当事人而言,生效的裁判文书就是法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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