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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视频作者分享广告收入 YouTube挑战新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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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没有利益驱动的自然随性是深受网友喜爱的最重要原因,如果给其捆绑上广告收益,还会有网友喜爱那些带有商业色彩的视频短片吗

以前网友们在YouTube等视频网站上传自制短片,仅仅是因为有趣或是想成为网络明星,今后,他们还可能从中分到YouTube广告收入的一杯羹。

2007年1月28号,在刚刚结束的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YouTube联合创始人之一的查德・赫尔利(Chad Hurley)突然表示,Google已计划与向YouTube上传视频的用户分享网站的广告收入。2006年10月,Google以16.5亿美元的高价收购了网络新贵YouTube。

与普通内容作者分享广告收入,正是源于近2年来以博客、播客等有“庶民的胜利”意味的网络形式的走红。如今博客和播客等又纷纷急急抛出与内容作者分享广告收入的模式,原来平民化的东西是否会因为变得更加逐利,而适得其反不再受到网友的追捧,是赫尔利和他的YouTute应该慎重思考的问题。

youtube的转变

事实上,已有其他一些视频共享网站先行一步,与视频作者分享广告收入了,如Revver和英国的手机服务提供商“3”等。

赫尔利在达沃斯表示,YouTube此前一直是拒绝这种业务模式的。他说:“我们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建设网络社区的极好方法,我们希望保持社区的纯洁性。”

“那么现在YouTube不再保持社区的纯洁性了吗?”面对发自业界的提问,赫尔利对此称,在被Google收购后,他们获得了更大规模的受众,这已经足以让YouTube有机会支持创新,并通过与视频作者共享收入来鼓励创新。因此他们才决定在此后的数月里启动这一模式。

至于向视频作者支付报酬的规模,赫尔利表示尚没有最后决定。但上述Revver和手机服务提供商“3”等网站的受众和网上视频库的规模都无法与YouTube相提并论,这意味着YouTube会为用户创造更多的财富。有意思的是,赫尔利也一再强调了Google的广告收入在迅速增加。

或许Google强大的经济实力对于YouTube而言的确非常有益,在一直困扰后者的版权问题上,赫尔利表示,他们最近接到了来自几家传媒集团的投诉,这些集团担心YouTube的受众非法将他们的内容上传到该网站,为此,Google和YouTube正致力于开发识别有版权视频内容的技术,并已经开始采用“声音指纹”技术,以确保音乐公司的歌曲在YouTube视频中的使用能得到报酬。

15%的在线广告预算

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受欢迎的视频网站,YouTube究竟能与视频作者分享多少广告收入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赫尔利没有对此作更多的透露。但传媒分析公司Screen Digest的研究显示,到2010年,YouTube和MySpace等由用户生成内容的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将从2006年的2亿美元增至8.75亿美元,但这也仅仅占全部在线视频广告预算的15%,因为在线视频广告市场会从11亿美元增至62亿美元。

上述报告恰巧呼应了来自全球最大新闻传播机构――新闻集团的消息,这家澳大利亚公司在2005年收购了MySpace。新闻集团于近日表示,在吸引在线视频广告方面,其旗下的福克斯(Fox)电影工作室和电视内容将比由用户自制的内容更为重要。

新闻集团总裁彼得・彻宁(Peter Chernin)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有大广告客户用YouTube或MySpace打广告,很显然,他们是担心这些内容没有稀缺价值,因而借助用户生成视频推销视频广告的能力非常有限。

Screen Digest高级分析师阿尔希・阿迈勒(Arash Amel)认为,现在还没有一个由用户生成内容的视频网站真正形成一种业务模式,这类网站的生存轨迹一直是“创建,然后出售,让别人来担心其业务模式”。

博客首尝螃蟹

与视频网站的想法一样,博客也希望通过与内容作者分享广告收入,来延续它们的高关注、高参与和高点击率,从而获得持续的盈利。

仅在中国互联网市场上,就已经有和讯网、博客网等博客网站推出与内容作者分享广告收入。其中影响力最广的,是和讯博客广告联盟于2006年7月推出的,在1000个博客的个人主页上出现Flash形式的国内杀毒软件企业形象广告,广告投放总金额达60万元。而这1000个博客中,有30%来自和讯网,其余70%来自新浪、MSN Spaces等其他博客网络服务商,而博客作者都是来自IT、财经行业的专业人士。

博客网董事长方兴东曾表示,与内容作者分享广告收入是博客发展中的重大突破,或许将来博客可以完全以此作为收入来源。

对于YouTube等视频网站和博客网站的这种做法,上述Screen Digest分析师表达了一些担忧,与内容作者分享广告收入可以给内容作者们带来更多的利益诱惑,在这种有利可图的模式下,博客与视频网站是否会变得更加逐利,以致于更多的文字和视频作者为了广告收益而写作或制作短片,成为十足的商业机器。

如此一来,博客与视频网站“平民化”的初衷是否会有所改变呢?其实博客与视频网站千方百计地寻求盈利并没有错,主要是要找到一条合适的发展之路,这样既可以盈利,也可以保持它们纯洁的本来面貌。

基于此,YouTube与视频作者分享广告收入的做法是不是一种健康的商业模式,还有待于时间和市场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