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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唐房价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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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在晚唐时期,有个叫王立的人去长安城办事,遇见一个漂亮寡妇,便搭讪起来。两人越聊越投缘,于是就一起生活了。王立本来在大宁坊租房住,那却在崇仁坊有一套很漂亮的大房子,于是王立就从大宁坊搬到了崇仁坊。

搬到崇仁坊以后,王立与生活了两年,生了一大胖小子。经营着一个商铺,每天有三百文的进账;王立没有工作,安心做家庭主男。有一天,回家时带了一只包袱,包袱打开,赫然是颗血淋淋的人头。王立吓坏了,问是怎么回事儿。说,她有个大仇人,一直想报仇,却不能如愿,跟王立在一起就是为了麻痹仇人,现在仇人已经杀了,这段姻缘也就到此为止了,不过为了报答王立这两年来对她的感情,她要把房子送给王立,房子买的时候花了五十万文,房契就藏在屏风后面。

上面这个故事是唐传奇集子《剑侠传》里的一篇,叫作“贾人妻”。

从这篇故事的著作年代和故事里描述的生活细节来看,该应该是在唐宪宗或者唐顺宗时期买的房。当时长安有108坊,每个坊都是一个大型社区,其中崇仁坊位于皇城(中央机关集聚地)以东,平康里(红灯区)以北,东市(长安两大商贸中心之一)以西,而且紧靠着皇城、平康里和东市,是长安城中最繁华、地段最好的社区,所以这个坊的房价跟其他坊比起来应该是很高的。故事中说,女剑客在崇仁坊买房花了五十万文,说明在唐朝后期,花五十万文可以在首都长安的繁华地段买一套房子。

当然,仅此一个例子不足以让您信服,现在请您再听个故事:

唐宪宗在位的时候,长安城永平坊有一套房子要出售,业主在大门上贴了一张告示说,谁把价钱出到二十万文以上,他就把房子卖给谁。很多买家看了告示都摇摇头走了,意思是嫌贵,几年以后,才有个姓安的人出价二十万文把房子买了下来。这套房面积有多大呢?正房三间,厢房五间,一个小独院,连房带院占地三亩,入口处还盖了一个很高大很漂亮的门楼,而且里里外外装修一新。

这个故事出自《太平广记》第344卷,也是唐传奇里的一篇。故事里的永平坊位于长安城西南方位,离皇城、市场都很远,比崇仁坊偏僻多了。在这个比较偏僻的社区买一处三亩大的宅子需要花二十万文,说明在唐朝后期,花二十万文可以在首都长安的偏僻地带买一套房子。

事实上这个结论还是不能服人,因为它的依据还是个传奇故事,既然是传奇故事,当然有它虚构和夸大的地方,所以我们不妨再看看一些正规史料对唐朝后期长安房价是怎么记载的。

晚唐诗人杜牧给一个姓沈的官员写过小传(《唐故尚书吏部侍郎赠吏部尚书沈公行状》),说这个姓沈的官员先后做湖南观察使和江西宣州太守,两任地方官下来攒了不少钱,回京之后在长安城开化坊买了一座非常气派的大别墅,总共花了三百万文。

晚唐另一位诗人李商隐也给一个姓白的官员(事实上就是白居易)写过小传(《刑部尚书致仕赠尚书右仆射太原白公墓志铭》),说唐宪宗在位的时候军阀李师古(《旧唐书・白居易传》作“李师道”)为了收买人心,给唐太宗时著名宰相魏徵的子孙送了一大笔钱,让他们赎回已经卖掉的魏徵旧宅。当时魏徵子孙赎回这套旧宅总共花多少钱呢?六百万文。

以上两段史料都出自“行状”,行状是给死人写的,内容无非追溯死者的重要事迹,这种文体多少都有点儿拍死者马屁的意思,但是在数据上毕竟不敢瞎编,所以我相信晚唐时期确实有个姓沈的官员在长安开化坊买了座大别墅,买时确实花了三百万文;我也相信魏徵的子孙确实为赎回祖宅努过力,赎价确实是六百万文。

那个姓沈的官员买别墅的开化坊位于皇城之南、长安城的正中,区位也是很优越的。魏徵旧宅座落在长安城哪个方位不得而知,不过我们翻看新旧唐书魏徵本传,会发现魏徵那套宅子实际上是用唐太宗李世民用来修建宫殿的建材建造的,规模之大和质量之高可想而知。

那么好,从以上两段史料可以知道,在晚唐时期的首都长安买一套区位较好或者面积较大的别墅,需要花几百万文。这个价位要比唐传奇里出现的价位高得多,我觉得应该是因为唐传奇里两个交易案例的主角都是平民,买的房子没那么大,也没有那么豪华的缘故。

同样在晚唐时期,如果去首都之外的其他城市买房,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呢?

《太平广记》第363卷记载,唐德宗建中三年(782),官员王诉卖掉扬州城区的住宅,得到十五万文,然后他又在扬州东城护城河外买了一套更大的住宅,花了二十三万文。

《太平广记》第436卷记载,唐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官员卢川素卖掉江苏泰州城区的别墅,卖了十万文。

《太平广记》第117卷记载,唐僖宗中和三年(883),一个叫孙泰的人在江苏宜兴买了座大别墅,花了二十万文。

所以在晚唐时期的其他城市,差不多花一二十万文就可以买一套不错的房子。

一二十万文是多少钱呢?我们可以用晚唐粮价把当时的铜钱换算成人民币。据我所知,从安史乱后到唐朝灭亡,粮价一直远远高于唐朝初年,大米价格从千文一石(丰收时期)到几十万文一石(围城时期)不等,正常米价则是二百文一斗,也就是两千文一石。唐朝一石米接近一百斤,现在售价二百块钱,那么也就是说,晚唐两千文铜钱的购买力跟今天二百元人民币差不多,所以一文钱可以折合人民币一毛钱。一二十万文呢?才人民币一两万而已。

事实上单用粮价做媒介把铜钱折算成人民币,除了能让数据变得稍微直观一些之外并无实际意义,要想搞清楚晚唐房价是高还是低,还必须搞清楚当时人们的收入是多少。

我们先看蓝领的收入。《太平广记》第53卷记载,唐宣宗大中初年(847),一个叫王的人在洛阳给人做力工,试用期月薪是五百文,老板见他做得努力,给他涨到每月一千文。像王这样的蓝领,不吃不喝十几年可以在一般城市买套房子,不吃不喝四五十年才能在首都长安买套房子,而如果想买魏徵旧宅那样的大别墅,需要不吃不喝五百年才能实现。

再看白领的收入。《太平广记》第106卷有个叫宋的白领,唐宪宗元和初年(806)在某地食盐专卖局(盐铁院)做抄写员(书手),月薪两千文,后来跳槽到私企做档案管理(管簿书),月薪八千文。我估计这种收入水平在晚唐平民当中应该属于很少见的高薪,因为工作一两年就能在二三线城市买套房子。不过要想在首都买大别墅,还是得付出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努力才行。

那么谁才能轻轻松松在首都买房呢?估计除了富商就是官员了。跟元明两代之外的其他朝代一样,唐朝官员薪水也是远远高出国民的平均收入水平的。以晚唐七品县令为例,月俸能拿到四千一百文,每年还能领到七十石禄米,国家还会给他划拨三百五十亩的职田,同时每月还有食料钱、杂用钱、手力资等等补贴合计约十七万文,月俸加禄米加补贴,年收入可以达到三十万文以上,是宋那种白领的几倍,是王那种蓝领的几十倍,如果再加上那些说不清楚的收入,那就更加吓人了。所以晚唐官员要是想去首都买套几百万文的豪宅,还真是不差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