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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表演舞台美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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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乐表演的审美原则

(1)忠实原作和表演创造的完美统一。声乐表演的具体体现主要是表演者的“二度创作”。但我们需要做到的是对原作诠释高度的准确性,也就是说表演者必须在忠实原作的基础上进行表演创造,不能任意地加以改变,近代“解释学之父”狄尔泰认为,“整过历史是一个活生生的过程,而对这历史过程的理解,则要依靠自己在这个历史过程中进行再建”。①他的这一观点认为,作为作品演绎者必须设身处地的回到作品原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中去表达作品的原意,而当代“解释学之父”伽达默尔则认为,“历史作为理解的对象并不具有一个绝对的,永恒不变的本质,相反的,它的存在及其意义始终伴随着我们的理解而变化,被重构,持续的形成着我们的传统”。②这两人的观点截然不同,作为表演者我们究竟应该遵循那一种观点呢?我个人认为,不论哪一种音乐作品他都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在那个时代中,作者根据自己对那个时代的理解创作出具有时代背景的音乐作品。而作为表演者的我们来说,只有尽量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去了解那个作品的时代背景,而永远不可能回到那个时代,但我们也不能完全不按原作的意思而胡乱加以改动。只有在充分了解作品的历史时代与风格特点的基础之上加以表演者的再创造。才能使作品重新焕发出新的生命,让原作既有历史的沉淀又有时代的风貌。充分了解词曲作者的历史时代与风格范畴是声乐演唱舞台表现力真实性的基本保证。表演创造是指演唱者在进行“二度创作”时把音乐作品的真情实意传递给观众,让观众在演唱者的表演中得到美的熏陶和美的享受。因此表演者在表演中就必须兼顾表演的真实性和创造性两个方面。既不能完全照搬,也不能不顾原作。要力求做到二者的协调统一,才能不违背作者的真实意图,总之,声乐表演的审美创造,既要忠实于原作,又要展现出表演者独具个性的理解和创造,两者完美统一。[2](2)历史风格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统一。声乐表演的又一重要审美原则是音乐作品历史风格和时代精神的统一,但是真正的艺术家只能努力从历史的角度把握作品的风格,并力求把这种音乐风格真实、完美的加以再现。然而音乐的复杂性也在于,表演者不可能完全离开自己所处的时代而回到作品的历史时代。为了使听众能身临其境的去熟悉和体验作曲者生活的时代环境。对音乐作品的历史风格的准确把握和再现,使音乐作品获得明确的历史风格和时代精神。则是作为声乐表演审美实施者的我们尽力了解作曲者所处的创作意图的完美解释。因为观众所处的时代是当代,从美学的角度来讲,我们所展现出来的艺术审美要和观众的审美达到完美的统一,才能引起观众的强烈共鸣。我们要和观众站在同一个时代来理解作品。音乐作品的表演也像任何历史过程一样,需要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对音乐作品作出全新的诠释,才能使历史作品不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2](3)音乐表演技巧与艺术表现力的完美统一音乐表演技巧与完美的艺术表现力在表演中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作为表演实施者的个人首先必须具有良好的表演技巧,其次还要认真理解作品的各项指标所需要的表演技巧,才能对作品进行全方位设计。任何离开技巧的表演都是苍白和无力的。我们一定要搞清楚,是我们在演唱作品,还是作品感动了我们。我们一定要做到的是,在选择任何音乐作品加以诠释时,是因为作品感动了我们,而不是被动的演唱作品。我国著名音乐美学教育家谢嘉幸说:③“那些感动我们的,正在构成我们自己”。“一个成功的音乐表达,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自己的感动”。我们要做到的是作品真的感动了我们,我们才能用我们的演唱去感动观众。[2]表演者不是独立的个体,首先他是个接受者(对音乐作品的了解),而后又是一个创造者(对音乐作品的二度创作,被音乐作品感动),同时也是一个欣赏者(和观众进行审美的交流,与观众引起共鸣)。但是没有技巧则根本谈不上艺术表现力,表演者在舞台上的表演技巧高超与否是表演成功的关键,我国著名琵琶演奏家刘德海④在其《凿河篇》中指出:“‘技差’,而无‘情理’,为劣之劣者;‘技佳’而无‘情理’,为‘匠’之劣者;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而技术又是以副之,为‘优’之优者”。他认为如果技术差而又无感情的投入,则是拙劣的表演,技术佳而无感情的表演则就像匠人一样,不能达到很高的艺术享受,如果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加之技术又很高超,那么就是非常优秀的了。可以说,优秀的表演艺术家无一例外的都具有高超的表演技巧。并对作品有着独到的见解和情感的投入,他对作品的诠释还必须符合大众化的审美,音乐表演和其他艺术作品不一样,他是最为直观的视觉和听觉艺术相结合的产物,观众现场最直接的现场艺术感受是音乐表演获得成功的唯一途径。只有当声乐技巧为艺术表现服务,并且和艺术表现力完美的统一时,才能实现其真正的艺术价值。

二、声乐表演美学的具体体现

(1)“手”是感情的“无声的语言”。“手”、“眼”、“身”、“法”、“步”是舞台表演的五种基本技能。其中的“手”指的是演员在表演时在舞台上的动作表演,他根据歌曲内容的需要而通过手势来传递感情。声乐演员在舞台上进行表演,形式各异,以站立居多,除了及其个别的因为剧情需要外,最基本也是最简单表演就是手势表演。手势是产生于语言之前而表情达意的一种手段。手势是一种“无声的语言”。是声乐演员最简单的感情流露,不仅可以煊染气氛,还可以进行形体的塑造。声乐演员手势的准确表演不仅可以帮助演唱者表情达意还可以起到升华歌曲内在表现力的作用。但手势的存在必须和歌曲的内涵紧密的结合起来,千万不能唱着天指着地,唱着地指着天,它必须是流畅而不僵化的,不能因为表演而表演,要真情的流露手势才能和演唱者合二为一。演唱歌曲风格和形式的不同,其手势的也要根据歌曲风格和情感来进行。抒情的歌曲和赞颂的歌曲起手势都要有区别,不能一层不变。声乐演员在舞台表演时一定要了解歌曲的风格,把手势摆的恰到好处,这样在演唱表演中就会如虎添翼,使演出达到应有的舞台表现力。在表演过程中,始终应以唱歌为主,切不可喧宾夺主,分散观众的注意力。在演出中手势只是表现感情的一部分,将手势摆的恰到好处,才能使歌声、手势与感情完全融会在一起。[3](2)“眼”是表达感情的窗口“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人的喜怒哀乐,均能通过眼神表达出来。虽然歌唱演员在舞台上表演,他离观众有一定的距离,也许不是每一个观众都能看清楚表演者的眼神,但是眼神却是能通过声音传达到每一位观众的心理。只有你的眼神眼看到了每一位观众哪里,你的声音才会传递到每一位观众哪里。观众用心是会感受得到的。眼神的表达的是直接的,是感情的第一表达者,通过眼神和眼光,可以看出不同的心态与情感。在舞台表演中,眼睛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不同的歌曲所表达的感情是不相同的,但歌曲中的喜怒哀乐,通过眼神也可以表达的淋漓尽致。在演唱中,眼睛要有神,随情而动,切不可目光呆滞,心、步、手、口都对了,眼睛不精,不拢神,也没法抓住观众。在歌曲演唱中,演唱者加以眼神的形象表现,无疑对声乐表演者的舞台表现力是锦上添花。(3)“身”是声乐演员舞台表现力的关键。静态的表演所不可或缺的也是演员的形体表现。俗称“站有站相”。歌唱演员的形体是经过一定训练的,要大气,精力充沛,不做作,不把生活中的慵、懒、散带到舞台表演中。单纯的舞台站姿上,身体要有很好的协调性,要抬头挺胸,一举手一投足中都有艺术的感觉。舞台上的“站”并非生活中的“站”,站并非只是站,要学会对身体各部分肌肉的控制,对呼吸及表情的控制,只有达到自如的控制,才能在演唱中游刃有余的表现自己。带着歌曲的演唱加之自信的站姿,这才是舞台演唱所要做到的。舞台演员就是艺术的表现者,应从各个方面艺术的风度,让观众感觉到歌唱艺术的美。其次,声乐表演者舞台表现力还体现在面部表情和舞台服饰的完美统一上。人的感情产生时,在面部都会有表现,这就是表情。人的感情是复杂的,它产生于心里,但均由面部表现出来。人的面部表情尤为丰富,喜怒哀乐在真实的感情流露下,与面部的表现都是一致的,相反,一些虚假的感情就会表里不一,“皮笑肉不笑”。歌唱演员们在台上的表演亦是如此。要敢做、会做、敢表演,歌曲所表达的东西在面部一定要有所体现。歌唱演员在演唱歌曲时,如果未将感情投入到歌曲里,那么将失去了演出的意义。歌曲的演唱要引起观众的心灵共鸣,那些不单是来自华丽的词藻,优美的旋律,而是歌唱者的感情投入。[4]对于舞台的穿着同样是一个很重要的静态因素。它是演员们表达歌曲的外在形象的重要角色。它来源于生活服装,但又与生活服装有很大的差别。这类服装要有利于歌唱演员在台上的活动和动作,也要满足广大观众的审美要求,其选择要与演唱风格相统一,演唱者通过歌曲的曲风和感觉来决定舞台的穿着,抑或长裙飘逸,也可夸张打扮。如果穿着跟演唱风格不搭调,就会给演出带来相反的效果。这些外在的穿着给表演者带来一定的自信,也会烘托出舞台效果,加之灯光的配合,使整场演出更完整,达到演出的目的。

三、不同唱法在美学上的具体体现

(1)、民族唱法我国现阶段的民族唱法主要是根据我国各个少数民族的风格和语言特点与欧洲美声唱法相结合的一种唱法,这种唱法具有音域宽广,艺术性强,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拥有各名族独特的语言风格。如:藏族民歌、新疆民歌、蒙古民歌等,它们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和本身的演变,具有可诵、可唱并能随歌伴舞的特点,给人一种独特、耳目一新的感觉。它的演唱形式多种多样,不同民族语言,不同地域和不同个人所呈现的绚丽多姿的歌唱风格,充分体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精神,在风格形态方面也有鲜明的体现。名歌听起来声音很甜美,吐字清晰,气息讲究,音调多高亢,同时又具有美声音域宽广,真假声统一的特点。舞台上的演员们,借助民歌的自身特点,用丰富的面部和独特的语言来演绎,再借以各民族服饰的特点,让观众能够直观的感受到我国各个民族的服饰文化,语言特征,表演风格等。[5]把我国各民族声乐的的特色演绎的淋漓尽致。[8](2)美声唱法。美声唱法起源于17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的一种演唱方法。在文艺复兴思潮的影响下,逐渐产生了歌剧,美声唱法也逐渐完善。可以说,美声唱法是歌剧的产物。通常也叫“柔声唱法”或“混声唱法”。注重音色优美,富于变化;声部区分严格,重视音区的和谐统一。意大利人热情豪放,具有强烈的艺术气质。声乐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它的发声方法科学,音色优美自然,这种演唱风格对全世界歌唱界有很大影响。美声唱法是在“”以后逐渐传入中国,并在我国生根发芽,对我国声乐的发展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现在所说的美声唱法大多是以传统欧洲声乐技术,尤其是以意大利声乐技术为主体的演唱风格。它的舞台表现极为丰富,主要要求以唱为主,动作为辅,沉稳、庄重、大方。注重人物性格和角色的塑造,他的服饰大多以人物的角色来定制。美声唱法的艺术美主要体现在声音上,没有过多的舞台动作。在歌剧演出中主要以刻画剧中人物角色为特点,配以丰富的面部表情和眼神来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3)流行唱法。“流行唱法”在我国以前也叫“通俗唱法”顾名思义是通俗易懂的演唱方法。“流行唱法”的舞台表演各式各样,根据不同歌手的演出风格和个人喜好,无固定表演模式。在舞台上表演结合以舞蹈动作,载歌载舞。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流行唱法声音的主要特点是几乎完全用真声演唱,随着“流行唱法”的多元化发展,现在的“流行唱法”也融合假声,使“流行唱法”更具音乐表现力。我国“流行唱法”主要是受西方欧美的影响,用接近生活语言,轻柔自然。旋律上要求易记易唱,朗朗上口,它音域要求不宽,多用自然嗓音来演唱,这种唱法广大群众都可接受,以通俗易懂为主要特点。它要求与观众有较多的互动,并配以灯光、服装、舞台、音响等,使得他具有强烈的听觉和视觉的冲击力。它的表演形式多种多样,传唱性高,文字语言朴实,深受越来越受年轻人的喜爱,它包括很多类型,它很注重倾听人的内心,追求一种欲望和态度,它往往借助于独特夸张性的表演,加上电声乐器的伴奏,把这种夸张的表演形式推至极致,给人一种全新的音乐风格和感觉。这种表演所造成的氛围,已不仅仅是歌唱者自己投入,而是扩展开来,对周围的观众,具有极强的煽动性。这也正是众多的青年人为之倾倒的缘故。[7]三种唱法虽然在表演上有一定的区别,但是总的来说,三种唱法在针对不同的受众群来说,不管什么唱法,主要还是要体现表演者的融入性、体验性和创造性。只有把这三者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才能使自己的表演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如何提高自己声乐表演的审美能力

要提高我们在声乐演唱中的舞台表现力,达到较高的艺术审美要求,首先必须做到前面所说的三个统一,既:忠实作品原作和表演创造的完美统一。音乐历史风格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统一。表演技巧与艺术表现力的完美统一。[1]首先要解决歌唱技巧问题,这是达到舞台表现力的基础。认真要做好准备工作,认真揣摩作品,了解作品所要表达的感情。加强语言的训练,有感情的朗读文章,使语言变的圆润,有张力,严格要求自己的吐字;加强自己的形体训练,多运动,逐渐改善身体的协调性、柔韧性和灵活性,在舞台上的举手投足都能体现出美感;要加强面部表情的训练,要由内而外,发自内心;更要调整好心态,消除紧张焦虑情绪,把每一次表演都当做是在舞台上,把每一个人都当作是观众,把舞台当作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要全身投入,有一种忘我的感觉舞台表现力就要自己本身对自己有自信,在台上要放轻松,紧张是不可以的。要自信,放得开,敢去表现,大胆,自然,不扭捏、不做作。以情动人,用到位的感情去表现你想表达的东西,不要过于夸张;多看些名人大家的舞台表演影像资料,从模仿中学,多表演,多实践。有人说,表演的天分是天生的,就是那种很有表演欲望的人在舞台上总是那么的活跃和自信。其实想要表演的好,除了练习之外就是实践。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在朋友面前演唱,把好友当成观众一样,让朋友在听你唱歌之后给些意见和建议。最最主要的是要有自信,唱歌发声和音准都能练好,但是自信不一定可以练好,自信是发自你内心的东西,只要你在舞台上充满自信,相信你将会在舞台上发出闪耀的光芒。虽然是音乐,但是这东西是要靠心的,自己身的感受,这是很重要的,所以说为什么说音乐是能感动人心的灵魂,但真正能做到这点真的很难,所以你要用心体会音乐带给你的感受,再表达出来。声乐演员舞台表演,必须做到神形兼备的意境。声乐演员的高超技艺,必须以生活为依托,须知,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6]声乐演员舞台表现力的培养和训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完美而高超的表演技巧是获得成功的必备条件,生活、思想、文化修养则是声乐表演舞台表现力获得成功的可靠保证。声乐演员就是艺术的感悟者,他通过“悟”来传递他的思想。“感悟”是他对艺术作品的二度创作,他的“感悟”必须符合大众化的审美需求,才能引起观众的共鸣。从而达到审美的和谐统一。

作者:黄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