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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将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于西方早期美学思想进行对比,从“和”与“和谐”、尽善尽美与美善合一、音乐种类划分三个方面进行对比论证,分析差异。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27-0076-01
自音乐艺术产生以来,古今中的外许多音乐理论家、哲学家、思想家都站在不同的立场,从不同视角对音乐现象进行研究,也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观点。虽然许多观点各具特点,但抛开现象看本质,中外美学思想上仍有许多交织部分。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对其异同解读地更加清晰透彻。
一、“和”与“和谐”
“和”是中国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音乐美学思想,在不同的时期被赋予不同的意义。早在西周末年至春秋末年人们已明确了“乐从和”(《国语·周语下》)这一观点,认为音乐的特征为“和”,音乐之美在于和谐。①“和”被赋予“和谐”与“平和” 两层涵义。此时重点强调的是调和矛盾以求得平衡与统一。孔子音乐审美思想中的“和”是以“礼乐”为基础,他认为音乐的感情表现要适度,应保持一种“中和”的状态。随之荀子仍旧延续孔子的思想“礼”的方面进行深入,以礼为本提出“中和”,将此视为一种衡量音乐的标准,符合这一标准的便可视为“礼乐”。《乐记》中有关“和”的论述仍旧体现了儒家的“礼乐”思想。如“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这里的“和”将音乐与伦理、政治联系,强调了从音乐的审美功能去寻找“和”的意义。嵇康所著《声无哀乐论》一书中,提出“声音以平和为体”的观点,认为这是音乐的本质特征。三国魏晋时期依据《乐论》中“自然之道”对音乐提出以平淡恬和为审美标准。直到宋元明清时期市民文艺空前繁盛,突现了由周敦颐、徐上瀛等人为代表的“淡和”审美观。强调“淡而不伤,和而不淫”。周敦颐提出的“淡和”准则结合了儒家“中和”与道家“恬淡”,用此来消减人们的欲望,用于统治。
而在西方音乐审美历史中,“和谐”也是早期人们最推崇的审美意识。随时代的发展变化,“和谐”的审美观也被印上了时代的烙印。早在公元前六世纪,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研究就涉及到艺术哲学,对音乐也有重要论述。这个学派对音乐美学问题的研究,是以数学为基础,认为和谐的比例即为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拉特对“和谐”的解释是与其“理念”哲学理论相结合,在他看来和谐是对于美的观念,在这一观念下才可能实现完美音乐的创造。到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对“和谐”观念有了新认识,荷兰音乐家廷克托里斯说:“协和音是对听觉来说感觉愉快的各种声音的混合”“不协和音是按照天性使耳朵感到不快的各种声音的混合。”②显然,他对音乐美的认识是基于音响感受。
无论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还是西方音乐美学思想,“和”与“和谐”都贯穿于多个时期。在中国古代审美传统中,“和”的音乐审美思想对音乐实践影响重大,不单单影响到音乐的创作、表演与欣赏,也影响其形式与内容和社会功用等,奠定、支持以“和”为核心的美学思想,此时的音乐作为政治符号起教化作用,为统治者服务。而在西方国家,“和谐”作为优美的属性提出,使人们在心灵中得到美的享受。在中西方“和”的概念中最大的差别也就在于此,“和”被赋予的是不同的作用与意义。
二、尽善尽美与美善合一
先秦儒家学派孔子的美学思想包含“尽善尽美”的审美思想,此处的善的含义为乐舞的政治道德标准,“美指艺术形式的标准,既明确区分了美善,肯定了美的独立意义,又对美与善的相互结合、和谐统一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他并非美善并重,而是重善轻美;对善与美作了主次、先后之分。”③也从侧面反映出音乐在古代中国为统治阶级服务的重要作用。孟子“性善”论,认为音乐所表现的主要是情,还有知、德等因素。《乐记》中强调音乐与伦理道德、社会政治等关系,使“真”与“美”服从于“善”。三国魏思想家、文学家、音乐家阮籍美学思想集中反映在《乐论》中,提出音乐既善且美的要求。宋元时期,张琦所著论专著《衡曲麈谈》认为音乐的本质是以音响形式表现人的内心世界,认为至善至美的音乐用来表现痴情的。这里“尽善尽美”的思想已和孔子原先提出的思想有极大的不同。
古希腊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代表者柏拉图,认为艺术的美与善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艺术的美与心灵的善是等同的,因此,他认为音乐的美必须符合内在和谐的需要与道德和理性的规范。古希腊音乐美学思想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遵循“美善合一”,在这里美与善合二为一,他认为音乐具有社会性的作用可以影响心情以致影响道德教育。在13世纪著名的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的观点中依旧坚持了美善一体的观念,但又不得不承认善与美之间存在着欲望的差别,从本质上来讲美与欲望是没有关系的,而善则不同,因为该物为人人都希望得到的东西所以便与目的感产生了联系。与此同时阿奎那也肯定了感性的价值,他认为,“自然的感性冲动也是一种善,而美就是仅仅通过感官的感知即可使人得到良好感性体验的东西。”④阿奎那的美学思想对古希腊以来始终在西方美学思想领域占主导地位的“美善合一”的观念有所突破,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道德功利主义的影响。
纵观中西关于美善的美学思想,中国古代的尽善尽美美学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更侧重于善,即侧重于统治者的政策服务,而西方美学思想中则侧重于美。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尽善尽美仍在强调为政治所服务的工具,而西方美学思想中的美善合一更加突出了人的欲求,是人欲望的体现。
三、音乐种类的划分
中国古代春秋末年至战国末年时期,道家代表老子、庄子将音乐之美分为“天籁、地籁、人籁”。“天籁”强调不借助任何外界的力量完全是纯天然自发而生的声音。“地籁”强调借助风的力量,在风吹动万物时所发出的声音;“人籁”则是人们通过各种乐器,也就是我们当今所谓的器乐演奏出的作品。庄子推崇自然之乐,认为“天籁”为最美的音乐。直到唐代人们仍崇尚“天籁”,这也足以反映出了道家思想对大众生活情趣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西方中世纪早期哲学思想家鲍埃修依据哲学理论,将音乐划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宇宙音乐”,第二种“人的音乐”,第三种“应用的”、“有赖于某种乐器”的音乐。这一理念似乎道家思想不谋而合。第一种音乐被认为是高于一切现实生活中可以听到的,;第二种“人的音乐则是任何深入自己的灵魂深处的人都能理解的”,通过解释可得出这两种音乐都是人耳所无法听到的;第三种音乐被鲍埃修视为“人工制品”,认为其价值最低。
在音乐分类的依据上,中西音乐思想家观点大同小异,“宇宙音乐”与“天籁”,“人籁”与第三类音乐“人工制品”都具有相似之处,而“地籁”着重于自然的力量。“人的音乐”是体现人内心的写照。鲍埃修“宇宙的音乐”是高于一切现实可听的人为的音乐,与中国古代的“天籁”一说有着某种相似的层面。
四、结语
中西美学思想在很多方面有着相似之处,但在细节之处又有差别,这是由很多历史、文化及个人因素等造成的,纵览中外音乐美学思想都经历了漫长而又曲折的发展历程,这一历程标志着人们对音乐艺术的本质规律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认知过程,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地促使大家对音乐美学的不断探究。
注释:
①张前主编.音乐美学教程.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2.2,P12.
②廷克托里斯《音乐名词释义》序言.P274.
③张前主编.音乐美学教程.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2.2,P12.
④同上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