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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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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简要回顾了农村信贷供给的相关理论,并指出基于市场规律的商业性小额信贷对于农村发展的重要性,最后提出了目前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其中,建立小额信贷批发基金,通过金融互联解决资金供应问题是本文的一大创新。

关键词:小额信贷;农村金融;批发基金

一、前言

二元经济结构是我国城乡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典型特征,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城乡经济两级分化凸显,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彭建刚,2011)。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由于农业的弱质性、抵押品缺乏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严重,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尤为重要的是,部分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扮演着抽血机的角色,它们非但不向农村供给更多资金,还将农村地区的存款输往城市,使得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发展的贡献率大于农村金融发展对经济的贡献率(谭燕芝,2009)。

小额信贷是发展农村金融的有效途径,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在农村地区探索建立小额信贷组织,至今已有较大的发展,截至2011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贷款余额3915亿元,全年累计新增贷款1935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获得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由于无法吸收存款,仅靠股本和低于股本50%的银行贷款放贷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要。

二、简要文献综述

20世纪80年代之前,学术界主要流行“农业信贷补贴论”,他们认为,农民没有储蓄能力,农村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且由于农业的弱质性,使得商业银行不愿意进入农村市场。因此,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建立非盈利的、政策性的机构对农村进行无偿的注资。在此理论的指导下,很多国家引入补贴性信贷,使农民获得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但是,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该模式并不成功,由于贷款的可替代性,许多贷款被用来从事其他活动。

麦金农和肖在1973年提出了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理论,由于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管制,尤其是利率管制,使得资本市场发生扭曲,产生金融抑制,他们提出,必须放松管制,让市场机制形成均衡利率,从而提供合理的投资率和储蓄率,促进经济的发展。发展商业性小额信贷就必须减少政府干预,逐步放开利率管制。

杜晓山教授是国内小额贷款理论研究的先驱。1993年,他去孟加拉格莱珉银行考察,1994年在格莱珉银行和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他牵头在易县试点“扶贫经济合作社”,希望将尤努斯创建的孟加拉模式引入中国。他较为全面地定义了小额信贷,即在一定区域内,在一定制度的安排下,按照特定目标向特定贫困人口提供贷款资金和综合技术服务的信贷方式。黄蕊(2008.1)认为,商业化是小额信贷的必然趋势,中国开展商业化小额信贷具有广阔的前景。王锦旺、杨兆廷从经营机制上分析了小额信贷公司的创新性,认为其实现了制度创新、投资主体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对象创新;同时,他们也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风险控制和信贷专业技术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农村经营管理》2009.3)。在小额信贷机构的盈利性和风险性方面,杜晓山教授也做了相关统计,以河北易县为例,扶贫社每年可支持5000户左右,直接受益人口达65000余人,累计发放贷款6000多万元,还贷率达90%多,每年纯利润几万到几十万不等,这位小额信贷的发展提供了可持续的动力。

三、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状况简述

农村金融分为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主体主要包括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国际组织等。但是这部分资金对于巨大的农村市场而言还是过小,无法满足农户的需求,据统计2008年我国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207.6亿元,覆盖贫困村5万余个,扶持贫困户800余万,但这仍然只占一小部分。而且政策性金融是不盈利的,多由捐赠、财政等负担,不具有可持续性,也无法从根本上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村商业性金融,尤其是小额信贷近年来在农村地区发展较快,却也面临着大量问题。小额信贷资金供给渠道狭窄,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与农村地区巨大的资金需求形成鲜明对比。小额信贷机构只贷不存,严重影响着其功能的发挥,有的小额信贷公司甚至经常出现无款可待的局面,因此,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供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

第一,商业性金融战略收缩。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由于害怕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商业性金融机构选择进行信贷配给,出现“惜贷”和“拒贷”。同时,大部分机构撤出农村。2009年,原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总结道:我们全国有3.5万个乡镇,其中,2800个没有正规金融机构的网点,8900个只有一个网点。据统计,2009年,县及县以下的地区人均贷款额为7700元,而城市人均贷款额为3.5万元,农户贷款仅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3.6%。

第二,政策性金融缺位。农业由于其弱质性,需要国家适当地扶植。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都具有相关职能,但是由于他们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使得政策性金融趋于商业化。同时,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尚不健全,政策性金融作用有限。

第三,合作金融名不副实。合作金融应由社员入股组建而成,由社员民主管理,为社员服务。但实践证明这种模式行不通,产生很多问题。信用社资金供给能力不足,长期经营农村业务,产生了大量坏账,不利于其自身的发展,更遑论进一步支援农村了。

第四,民间融资活跃。大部分民间融资根植于农村,与三农有天然的联系,具有信息优势,同时,由于其灵活的借贷方式使其在农村有很大的市场。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百村金融调查结果,农户从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占样本的62.2%。农村企业也大量从非正规渠道融资,它们采取入股、借贷等方式从民间筹集资金,利息甚高。民间金融在活跃地方经济的同时其高额利息也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四、中国小额信贷发展情况

(一)发展进程

社科院杜晓山教授把中国的小额信贷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验阶段(1993-1996年),该阶段没有政府组织参与,主要由社会团体利用国外和自筹资金进行试点,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此时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