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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群体传承与文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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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它是通过“人”与“群”去交流并传承的,群众在实践活动中直接参与并表演,非物质文化一般在一个文化社区比较容易产生,有时则是在一个族群里面或者众多的社会成员里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群体文化,它体现了一个民族特有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个性,是民族凝聚力和亲和力的重要源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是民族文化生生不息的谨慎,它代表的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生生不息;文化精神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生存和繁衍等社会生活的产物,它代表着这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生活足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多样化的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民众创造并且传承的精神文化,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得到广泛的重视,并较全面的反映出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特点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是针对物质文化遗产提出的术语,在最开始的分类中,一般是针对物质文化遗产作出的分类,以往是将自然遗产分为物质类的遗产,而文化遗产实际上也是指的物质类的文化遗产,这种分类给文化遗产的保护加深了难度,并使事情变得复杂,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民间创作”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1997年又将“民间创作”改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直到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宣言,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呼吁全体社会人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由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英文概念基本定型,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内涵做出了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包括以下三点:第一、活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口头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各种知识和实践等,这些表现形式都具有十分鲜活的生命力,它是不断流动变化的,而不是停滞的和静态的,是一种“活”的表现;第二、生态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孤立存在的信息或者实践,它的环境是周围的生态环境,它接受外界的信息,并在外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性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对生态环境的依赖;二是对生态环境的适应;三是对生态环境的反应;第三、传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以及内涵由传承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保存和研修,然后世代相传,并且广泛流传,使之绵延不绝,一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停止,则宣告其非物资文化遗产的死亡,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极其重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群体传承

1、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体传承的类型

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体传承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口头传说和表述的群体传承。我国有多个民族,很多民族又都具有自己特别的语言,如侗语、苗族等等。人类文化信息的传递一般是靠人的思维和语言,语言是一种符号,不管是什么信息都能够通过语言传递,语言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最方便的传递方式;第二、传统名俗节日的群体传承。中国有56个名族,每个名族都有他们各自的传统文化和习俗,包括节日文化体系,节日表现的是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大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对中华名族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日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它将人与人之间联系在一起,传递信息和文化,特别是中国的节日,更有内涵更有色彩;第三、庙会文化的群体传承。在中国,庙会又称庙市,一般是在农历的某一固定时间进行,主要内容是祭祀祖先、娱神娱人、集市贸易等,庙会在我国起源很早,并代代相传,现在也依然广泛流传。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随着时代的变化,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与传承,导致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被破坏和消失,针对这些,我们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首先,提供资金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一项十分庞大的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对它的保护应当引起国家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设立专项基金和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首先,建立庞大而有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保护体系,设立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此外,还应当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保障资金,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财力有来源;其次,给予一定的人才保障。建立专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者队伍,对从业人员队伍进行培养,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最后,给予一定的法律保障。

三、非物质文化的文化精神

1、“生生不息”的文化精神

目前,对于我们民族文化精神的解释还缺乏统一而科学的解说和全民的认同,有些学者将儒家思想的“和合”或“中庸”当作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非物质文化来源于民间,来源于最广大最基层的老百姓,这些学者们将上层文化和普通老百姓创造的下层文化融合在一起,很显然不合常理的。民族民间文化中到处都洋溢着“生生不息”的意识,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精神也应该是“生生不息”的文化精神,这种意识最明显的就表现在家族、家庭以及生存上,是对生命意识的崇尚,是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

2、非物质文化精神的传承

民间文化是民族的根,如果失掉了自己的民间文化,那么这个民族是可悲的,时至今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仍然由中国老百姓在创造和享用,只要走出城市,深入民间或到农村去走走看看,就会发现,民间无时无刻不是生活在民间文化当中。保护非物质文化精神的意义在于传承,要传承上辈流传下来的优秀民族文化,也要在现有环境条件下,创造出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的优秀民族文化。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相对的自然传承性,但这是民族精神传承的一种表征,我们不能任其发展,我们应该有选择,有目的,有步骤的传承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精神。

总之,本文分为三个部分来分析非物质文化的群体传承与文化精神,第一部分是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特点,包括非物质文化的概念和非物质文化的特点;第二部分是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群体传承,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体传承的类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群体传承;第三部分是分析非物质文化的文化精神,包括“生生不息”的文化精神和非物质文化精神的传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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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伟军;;谈历史文化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J];山西建筑;2012年10期

[3]娜敏;鄂伦春族桦皮船的传承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