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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随着人类社会步入现代化和人口的持续增长,水的需求与发展的矛盾逐渐凸显,水的地位愈显突出。目前,全世界除了少数国家和地区水资源能够满足需求外,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水资源无法满足发展的需要,处于水供给不足,甚至缺水状态。因此,如何合理有效利用有限的水资源,开发新的水资源渠道,已成为全世界面临的共同课题。
内蒙古属缺水地区,且水资源的空间分布极其不平衡,呈现东多西少的特点。目前,内蒙古自产水资源总量为545.95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量的1.92%,其中,地表水406.6亿立方米,地下水139.35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区水资源量的74.48%和25.52%。但这些水资源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其中,仅呼伦贝尔市就拥有316.19亿立方米的水资源,占全区总量的57.92%,高于其它地区的总和。全区多年平均自产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285.02亿立方米,占全部水资源量的52.2%,其中,地表水169.95亿立方米,占全部可利用水资源的59.63%,占地表水总量的41.8%,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15.07亿立方米,占全部可利用水资源量的40.37%,占地下水总量的82.58%。呼伦贝尔市全部可利用水资源量为121.60亿立方米,占全区可利用水资源量的42.66%,其中,地表水109.24亿立方米,占全区可利用地表水量的64.28%,是名副其实的水资源富足地区。从目前内蒙古水资源发展面临的形势看,除了区域性水资源供给矛盾明显之外,工程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也是内蒙古面临的突出问题,加之水资源浪费严重,使本来稀缺的水资源愈发短缺,成为制约内蒙古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直接因素。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内蒙古大型水利控制性骨干工程大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兴建的,“七五”、“八五”及“九五”期间未建大型水利控制性工程,“十五”上马了几项重点工程,目前仍在建设中,致此造成内蒙古调节、控制、利用水资源的能力不强,水资源未得到优化配置。全区水资源特别是地表的利用率仅为20%左右,其中,呼伦贝尔市的利用率不足5%,大量水白白流掉,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除此之外,当前,全区尚有1112万人饮用不安全水,其中,饮砷超标(>0.05毫克/升)人口58.7万人、饮氟超标(>1.2毫克/升)人口447.2万人、饮苦咸水(>1.5克/升)人口107.6万人,饮用其它不安全水人口498.5万人,水质性缺水已严重影响了部分地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同时,由于节水意识淡薄和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管理手段落后等原因,浪费水的现象十分严重,全区农牧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率仅为40%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万元GDP用水量623立方米,是北京、上海等发达省区市的3倍以上,水资源利用率低下的状况非常明显。
从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看,能否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好有限的水资源,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内蒙古的经济能否保持较长时期的快速增长势头、能否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如期实现既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对此,我认为,应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多年的实践表明,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是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根本,也是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因此,要以完善《水法》《防洪法》和《水土保持法》等为重点,加快配套法规的建设,形成新时期管理水资源的完整法律法规体系。要重点建立健全水资源总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强化对水资源的管理;要建立健全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地利用好各种水资源;要建立健全有效使用水资源的法律法规,促进水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要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切实制止浪费水资源的现象;要建立健全应对水资源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抗御特大洪水及风暴潮灾害、特大干旱和应对重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水资源供给安全;要建立健全水资源长效投入的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强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严肃法纪,确保各项内容的贯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化配置水资源
从当前内蒙古的水资源使用情况看,表象体现的是水资源短缺,究其根源
在于经济结构的不合理。目前,内蒙古的经济结构仍呈“笨、大、重”的特点,处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为主的粗放式增长阶段,这种经济结构所带来的后果必然是低效益、低水平、低层次。正是这种初级资源性产业及生产手段的落后,致使对水资源的需求量十分庞大。因此,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解决内蒙古水资源短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因此,应下更大的力气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力争在短期内取得实效。要抓紧制定出台鼓励、限制和禁止用水的行业(项目)目录,明确不同行业(项目)的用水标准。要加快调整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的用水结构从农业和农村用水为主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并重,向工业和城市用水倾斜。要加强对煤炭及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的管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积极鼓励支持节约用水的资源深加工;要明确所有新上火电项目必经全部采用空冷技术,严禁使用地表水,坚决杜绝使用地下水。要改进建筑企业施工方式,特别要严格控制抽采地下水打基础的高层建筑,强制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必须采取相关措施,绝不允许抽采地下水;要加强服务行业用水管理,通过采取经济、法律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其节约用水;要积极发展用水少或不用水的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要坚定不移地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改善水资源的发展环境,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水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好水资源,最根本、最直接的途径就在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水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要选择一部分地区、产业(行业)、企业,开展循环用水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要大力支持企业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再利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要积极探索实行分类供水制度,明确不同用途水质及价格要求,鼓励城市、农村牧区、企业和居民按用途使用不同质的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用水的风尚,形成节约用水光荣,浪费水资源可耻的意识。要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教育,使节约用水知识进课堂、进书本,使孩子们从小养成良节约用水习惯。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参与节约用水的氛围和机制,依靠大家促进节水。
四、加强科技体系建设,科学合理地利用水资源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中,科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目前内蒙古的情况看,由于投入不足等多种原因,水资源的科技体系建设明显滞后,无论是科技人员队伍,还是科技设施设备,都无法满足内蒙古水资源发展要求。因此,要牢固树立科技兴水的思想,多方筹措资金,增加投入,加快水资源科技体系建设。要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文站、科学数据和文献资源共享平台等水资源科技平台建设,夯实水资源科技基础。要围绕有效利用“三水”(地下水、地表水、天上水)、防洪抗旱减灾、水环境保护、流域治理开发、重大工程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加快取得一批成果,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要加快完善水资源监测、预警和质量技术监督、水资源技术标准体系,搞好水资源的宏观调控。要以节约用水为目标,以企业和居民户为重点,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加快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步伐,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造就一大批水利方面的专家学者,为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和组织保障。
五、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合理开发利用内蒙古的水资源,同样需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从改革角度看,当前必须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将政府管理水资源的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制定规划、健全政策、监管运行、保障安全等方面上来。要进一步深化水务管理体制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等改革,加快水权制度建设,进行水权交易,体现水资源的价值。要加快水价改革,建立充分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状况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改革水资源的科研体制,按照基础性、公益性和应用性的分类,明确不同科研主体的作用,在应用性领域,推广以项目为中心的科技体系,调动和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要继续推行两部制水价、阶梯式计量水价及面向农牧民的终端水价、提高企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等措施,用价格手段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从开放方面看,重点是打破目前水资源利用“以我为主”的格局,积极“走出去”,鼓励和支持不同地区、甚至国内与国外间开展水资源的交流合作,调剂水资源的供给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近期要加快研究论证区内“引哈济锡”等重大跨地区引水工程,待条件成熟后尽快实施。同时,要积极探讨与周边省区市及蒙古、俄罗斯等国开展水资源合作利用工作,千方百计取得突破,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区内发展要求。
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步伐
当前,内蒙古的水资源利用特别是水利工程欠账较多,因此,必须进一步放开水利投资市场,集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搞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合理规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的事权,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的投资主体,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水利工程建设。中央投资将主要集中于关系全局的防洪骨干工程、重要水利工程、跨界河流、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等方面。地方政府则重点解决好本行政区域内人畜饮水安全、农田小型水利、中小河流域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对于有效益的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中小水电开发等项目要推向市场,积极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建设。要多方筹措水利发展基金,并以此为资本,广泛吸纳金融信贷机构及社会资金做大做强,发挥“四两拔千斤”的作用。要充分利用目前社会资金比较充裕的时机,积极发行水利债券,募集水资源发展资金。要合理有效利用国外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贷款等外资,加快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