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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啃老”入法的悲哀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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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以及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子女“啃老”现象越来越普遍,越来越严重。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一些地方相继制定了禁止“啃老”的法规。

2015年3月31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该草案规定,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啃老”。这一地方法规条款,一如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常回家看看”那样,立刻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与争议。此前,江苏省和山东省以及杭州市出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也列出了类似禁“啃老”的条款,同样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与争议。

一条看似很不起眼的法规条文为何在社会上产生如此大的反应?“禁啃老”入法有着怎样深刻的社会背景?

笔者了解到,随着老年人经济收入不断提高以及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一些有劳动能力的子女恶意“啃老”的案例也层出不穷,且一个比一个狠。

“父母有能力,为何不养我?”

2014年 8月29日,长沙一29岁男子因啃老被父母赶出家门,竟欲请求法律援助,想状告父母“不养之罪”。他的理由是:我没有能力,父母有能力,他们为什么不能养我?

这名男子叫匡正轩,2003年随父母从老家湖北监利县来到长沙。此前,他经历了小学辍学、学木工、在家无所事事。来到长沙后,他跟着父母卖苦力,因为干不了重活作罢,去学理发也只干了半个月。

2014年6月,匡正轩被父亲赶出家门后流浪街头,捡废品卖钱、打零工,之后又在一些美术培训班做人像模特。

被赶出家门的背后,是匡正轩对父亲深深的“恨”。在匡正轩的记忆里,父子之间全是争吵,两人矛盾最激烈的一次还动了菜刀。他欲父母有能力不养他。

匡正轩52岁的父亲如今仍在长沙市岳麓区的一处工地上做着苦力活,他住着15平米的出租屋,每月租金200元。“内向,不讨老板喜欢,不讲卫生,不节约,出工不出力,等他养老靠不住。”这是老匡对儿子评价的几个关键词。

刘永助与老匡是老乡,两家在长沙租住的房子相隔仅百米。刘永助对老匡家的经济情况比较了解:两公婆来长沙10多年,老伴有糖尿病,他自己没什么技术,单纯卖苦力,每个月3000元左右的收入,儿子还要他养。老匡说:“我不可能再养他了,他一打电话就是问我要钱,这么下去我以后老了怎么办?”

邻居认为,匡正轩太不懂事了:“夏天父母出去做事,他一个人坐在床上玩手机、看书、睡觉,饭都不做。”但对于自己“啃老”一事,匡正轩一再否认:“我不是‘啃老’,我是没有能力。”

“不养我,让你们断子绝孙”

29岁的徐青(化名)大学毕业后一直闲在家里等吃喝,还将一名女网友带回家长期同居。面对父母劝说,他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最近,被“啃”长达七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妇忍无可忍,将儿子徐青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赶独生子出门。

据了解,徐先生和朱女士于1980年经人介绍相识,后喜结连理。婚后多年无子女,直到五年后才终于迎来儿子徐青的降生。夫妇二人对儿子百般疼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不让儿子做一点家务。只要学习成绩好,儿子想要什么就给买什么。

上小学时,徐青还当过几年班长,但后来怕班务繁重影响学习,朱女士专程到学校找班主任老师,要求不再让儿子担任班长职务。徐青高考考上了一所大学,但是住校还不到一个月,就一直在家里过夜,有母亲照顾生活起居。

大学毕业后,徐青没找到合适的工作,父亲便把他安排到同学的公司。徐青在该公司工作三个月后,说同事不好相处,辞职不干了。此后徐先生夫妇又帮忙联系过几个工作机会,徐青均说“没意思,不想干”,此后一直闲在家里,每天睡觉、上网,向家里索要生活费。

去年,徐青在网上认识了女孩小静,此后经常带小静回家过夜。徐先生夫妇对此不能接受,从谆谆教导到严厉斥责,最后升级到大打出手。儿子振振有词地说:“没工作也有权利恋爱。作为父母,你们有义务养我。”

无奈之下,徐先生和朱女士将儿子徐青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徐青搬出去,并限期腾房。经过审理,法院最后判令徐青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搬出。但判决生效后,徐青拒不履行,仍然继续居住在父母家中。于是,徐先生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徐青百般阻挠,对年迈的父母声嘶力竭地嘶吼着:“你们就是想逼死我!”“我让你们断子绝孙!”面对多年来被溺爱的儿子如此歇斯底里,徐先生夫妇不禁老泪纵横。

母亲不给买房买车狠下杀手

2014年6月9日,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接到江密峰镇村民郑某报案,自己64岁的老伴朱某被杀死在自家厨房中。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死者朱某后脑有钝器伤,前额和颈部均有锐器割裂伤。同时,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房门和院大门已上锁。

警方走访周围邻居和死者丈夫,得知案发前后无人进入案发现场。死者儿子郑某,事前曾扬言要杀掉自己父母。案发后,郑某突然去向不明。于是,警方初步确定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对其实施抓捕。

经审讯,时年40岁的郑某,在大学毕业后,因先天肺功能不全,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也没结婚。郑某的父母靠在外地打工维持全家人生活,每月都会给郑某邮寄生活费。案发前,郑某向回到家中的父母提出要买楼房、笔记本电脑及摩托车。最初父母同意购买,但是后来其母亲未将此事兑现。案发当天,郑某再次和母亲提起此事,遭遇拒绝后,郑某恼羞成怒,持斧子将老母亲打倒后,又拖至厨房用菜刀将其杀死。8月7日,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向媒体通报了此案。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解决“啃老”问题的深度思考

伴随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养老”相伴的“啃老”成了新热词。“啃老族”从最初的“啃吃啃穿”升级为“啃房啃车”,辛苦了一辈子的父母不仅要分担成年子女的生活成本,透支养老金帮助孩子们买房、购车,有的甚至连孙辈的奶粉钱、教育费都要管。有人戏言,以前是“养儿防老”,现在是“养儿啃老”。

客观看,除了极少数家境优越或好逸恶劳、不思上进的“啃老族”外,大多数人的“啃老”都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成本急剧攀升,逐年上涨的房价、物价给不少年轻人造成不小的生活压力,只能无奈地向父母求援。另一方面,不断增大的就业压力亦是导致“啃老”的重要原因。我国劳动力资源已经呈相对饱和趋势,总量供大于求,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由于目前高校的学科专业设置不合理,造成人才供给和需求的比例失衡,导致许多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能先在家“啃”父母。

此外,“啃老”也与我国的传统文化以及养老模式有关。我国长期以来以家庭养老为主,沿袭着“反哺”式养老传统,父母与子女很难像西方国家那样分得清清楚楚。尤其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之后,许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这些都让“被啃”的父母和“啃老”的子女觉得“啃老”理所当然。而且,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421”的家庭结构使子女无暇顾及对老人的照顾,一些老人反而希望“被啃”,愿意和子女住在一起,与子女共同承担生活压力。

可以说,“啃老”是现阶段我国转型时期各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解决“啃老”难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具有现实意义的立法禁“啃老”外,还需要社会、政府、学校、家庭、个人等多方面的协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建立公共政策、社会政策的联动机制。

首先,各级政府应借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东风改善就业环境,为年轻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应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让在城市生活的年轻人减轻住房压力。社会各界应关心引导“啃老族”,帮助他们勇敢面对困难,增强生活信心。比如,成立相关机构对“啃老族”进行职业教育、就业心理辅导等,让“啃老”群体以健康心态找准定位,掌握一技之长,尽快融入到社会中去。

其次,教育部门要更加重视教育和职业培训,改革高校专业设置,使年轻人的知识结构与市场需求相匹配,还应在初、高中乃至大学阶段增加职业生涯设计课程,增加对就业的认识,鼓励年轻人自强自立。教育部门同时要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帮助青少年树立尊老爱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强法治观念,摒弃“啃老”意识。

再次,父母、长辈应顺应时展的要求,在越来越多的“421”家庭结构的现实情况下,切实改变传统的养老观念,用退休养老金、房产、银行存款等作为资本,积极主动地投身入住养老院、托老所等社会化养老的大潮之中去,不许诺给子女留下自己的财产,不给他们“啃老”的机会,以增强其独立生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