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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面对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检察机关如何积极探索农村社会管理的新领域、新途径、新方法,走出一条创新社会管理,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子,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加以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健词】检察机关;社会治理;和谐乡村
一、检察机关要密切干群联系,坚持用扎实的作风践行群众路线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化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为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当前,我国农村人口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我们要以振兴赣南苏区为契机,进一步改善民生,赢得民心,促进社会和谐。目前,农民普遍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关于医保、低保、惠农政策等问题。这些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是人民群众生死攸关问题。所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好农村医保和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好国家的惠农政策,尤其检察机关更要加大对损害农民利益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让农民尽快富起来,让村集体经济强起来,让农业基础设施好起来,为建设和谐秀美乡村,打牢村级社会管理的物质基础。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要以严厉打击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活动为着力点,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确保国家的各项惠农支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察机关要深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坚持用群众的方式加强组织建设
我们要以"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的"三送"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着力解决干部群众思想问题,树立"为民执法"的思想理念。目前,"重人治、轻法治"的观念还没有彻底改观。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有的地方更多地依赖文件、政策、指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少数干部法律知识缺乏,依法建设经济和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村民自治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缺乏凝聚群众的组织基础,有的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依靠村民出资出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参与自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健全村级管理制度,增强公开透明程度,不断提高村民对财务、项目、事务管理的民主意识和参与度。检察机关应当不断研究建立健全农村自治组织,配合、协调建立一批新型的村民自治组织,如村民事务理事会,有序组织婚丧嫁娶、文化娱乐等活动,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能力;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快乡村经济建设,要建立特色农业经合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培育发展赣州脐橙、茶叶等特色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切实提高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能力。
三、检察机关要以实现社会和谐为己任,坚持用多元的方式统筹城乡关系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成为国家战略,《若干意见》提及瑞金14处重大政策,极大提升了瑞金在区域发展版图中的战略地位。统筹好城乡之间资源、政策以及职能配置。按照公用资源城乡共享的原则,围绕新农村建设、特色产业、公共服务等方面,整体推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建立城乡互动、公平共享、良性循环、共同发展的一体化体制。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要以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影响社会和谐的暴力型犯罪、侵财性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
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乡村"任重而道远,检察机关将以新时期的改革为动力,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目标不动摇,坚持发展不松劲,促进和谐不懈怠,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进步,为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