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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视角下失地农民现状及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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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工业化过程中,尤其是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农民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便成为一个边缘群体。为了解这一群体的生活现状,在实践课程要求下,结合重庆农村社区实际状况,我们对重庆市三溪口社区的失地农民进行了调查,旨在通过对其生活现状的调查分析,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视角,寻找提高失地农民生活水平的对策。

关键词:社会工作;失地农民;现状;应对方法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 理论背景

社会工作是一个发展着的新兴专业,失地农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从社会工作的视角给予城镇化过程中的失地农民们以安生立命之地,是理论探讨的核心意义与价值所在。从以往的缺乏视角到以能力和资产建设为核心的优势视角;从“扶贫救助”到“助人自助”、“案主自决”的理念转换;从一盘散沙到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理论结合,我们在不断探求着更好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办法与对策。

在我国特定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环境中,要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同,这就要求专业社会工作在理念、理论、方法技巧等方面与一般的扶贫救济工作、政治动员工作、社会发展工作等具有不同之处,能够产生新的社会效果,才能被认同和接受。社会工作通过个案、小组、家庭、社区等专业方法介入失地农民社区,通过量化统计分析界定社会问题,认识社区,然后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制定介入策略,从而解决问题。

1.2 现实背景

失地农民的安居乐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更是城市繁荣稳定的基础。据估计,我国至少有3400万农民已经完全或者部分失去土地,他们游离于城市与乡村之间,身份的边缘化将给社会留下诸多的安全隐患。因此,我们的调查,就是为了深切了解每一位失地农民个体的生活困难及希冀,从社工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或对策,去尽我们的绵薄之力。同时,也能让我们更好地去践行社会工作的实际内涵。

2 社区基本概况

三溪口社区位于重庆北碚区蔡家岗镇,2009年12月由原三溪口村和群力村合并而成,辖区面积3.8平方公里,北接施家梁镇,南到童家溪镇。辖区内有企业80多个,居民区分为郭家沟、庆铃家属区、兴怡小区、兴盛小区四个居民区。社区居民主要为征地农转非人员、流动人口、廉租住户,还有少部分的国有企业工人、下岗失业人员,是典型的失地农民社区。社区有11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2453户,5666人,其中党员125人,流动人口2100多人。

3 失地农民现状分析

3.1 多数失地农民对政府的征地行为虽无太大意见,但仍认为政府提供补偿的方式、内容及金额等各方面都不尽如人意

在三溪口社区,大部分受访农民与我们交谈时心态比较平和,表示能够理解征地是由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够合理看待。但当谈及具体的补贴措施时,一些农民情绪便出现起伏。

据被调查者反映:征地赔偿金额为8000元/亩,每人给予价值30m2(2600元/m2)安置房(多出面积自费),搬家费则由1000元/次降为500元/次。多为农民还表示自己种的庄稼在征地时被强行推掉,但是未能获得赔偿,因而对此表示不满。

众所周知,土地对农民有多方面的社会保障功能。很多农民因在失去土地的社会保障权利后,尽管获得了一定的征地安置补偿费,但是补偿标准过低(由于补贴一次性给付,很容易造成农民“坐吃山空”的现象,而且虽然国家规定补偿费和安置费可以超过法定标准30倍,但是政府总是很难从自己得到的高额土地出让金中分一部分给农民),对失地农民的居住安顿问题未予充分考虑,就业问题严峻。

3.2 普遍质疑被征地用途,对政府机构缺乏信任

受访民众中,对于被征地的去向与用处,很多人表示怀疑。失地农民认为在征地过程中存在谋取暴利的行为,存在政府对所征土地利用不当的情况。社区居民都希望政府能有计划的进行征地,实实在在的为老百姓办实事。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三溪口社区,的确很多被征后却又被围乃至荒废了的耕地。

现行征地制度一直以来行政权侵犯财产权的弊病难以消除,政府漠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现象始终存在。征地审批权不当、征地程序不规范、征地公开性不够,有时候许多市县政府实行统一征地,并对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和挂牌交易原本是件好事,但政府转身就变成了投机商,一手操控了“低征高卖”,制度上的缺陷,的确造成了很多不公平的现象。

3.3 失地农民家庭收支及就业困难

由于失地农民所获的补偿均为一次性补偿,所以绝大部分农民得到补偿款后,随即用于建房,供儿女上学,加之受文化年龄的制约,很多农民处于“手中无地,袋中无钱,一直无业”的状态,而这些农民之前都是以土地生产作为家中主要来源的。

尽管政府曾出台多项政策推进失地农民就业工作,但从其实际就业情况来看,形势依然严峻。毕竟在客观角度上,现代企业总是需要有一定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工人,而失地农民大多思想观念保守落后,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匮乏,大多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收入微薄的工作。

令我们欣慰地是,在调查过程中,所有失地农民均表示愿意参加政府举办的就业培训。

3.4 政策意识薄弱

调查中的农民普遍表示对征地政策的具体状况不了解,表示不懂政策,或认为党的政策好,但是政策与执行脱轨,下面的人不干事,并借机谋取利益。

3.5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待加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缺口较大

虽然调查中的很多失地农民享有社保基金,但其中只有少数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与此同时,他们已经丧失了土地所带来的保障,其所得补偿不但要解决当前生活购置房屋所需,还要解决子女就业及父母养老、医疗等问题,实在是入不敷出。

4 解决方案与途径

1. 政府方面

(1)完善征地制度。政府在征地之前,要切实规划好这块地将来的建设用途,防止浪费。在征地过程中,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推进依法行政,建全监督机制,防止、公款挪用等现象。

(2)发挥社会工作资源建设力量,建好第三方就业支持网络。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工作者们应共同评估当地失地农民需求,对失地农民实行免费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服务指导,为劳动者提供各类及时有效地就业信息,让失地农民进入职业介绍机构,寻求就业方向。

(3)社会保障代替土地保障成为必然规律。国家要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打破二元制格局。进一步明确补偿安置费用主要用于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即“以土地换取保障。同时,尝试建立市场化的土地征用机制,统筹失地农民“失地、补偿、培训、安置”等一条龙服务,加大对失地农民的扶持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引导农民实现身份转变。

(4)完善社会保障基金体系(养老、医疗保险),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运行体制的建设,可尝试建立专门从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存储和管理机构,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以多元化的投资理念,由地方财政担保向银行贷款,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托管,保证基金有一定的收益率等,同时加强监管制度,防止舞弊行为,保证监督管理机构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2.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层面介入

(1)建立失地农民的主体意识。从社会工作的角度出发,运用增权理论和社会支持理论,强调助人自助、案主自决。我们的角色只是外来的鼓动者、使能者和推动者,我们能做的就是使他们有最大的机会去决定其生活方式和方向。针对其听天由命、无所作为的惰性心理,我们要让其明白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使之养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由缺乏视角向优势视角转变。由于长时间受到不良的社会环境影响,只有促使其养成积极的人生观,促使他们主体意识的形成,促成其摆脱贫困和实现发展的能力的启蒙和内在动因的形成,才能真正改变他们贫困的生活状态。

(2)社会工作者要尊重实地农民的客观差异性和独特性,并根据不同案主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措施,运用专业的社工技能为其服务。比如引导就业也要因人而已,年轻者可以多鼓励其创业,无须弄成一个体制化的死模子,培养和造就一批小企业创办者和自谋职业者,从而带动更多的失地农民实现再就业,形成培训、创业与就业三者良性互动。

(3)建立失业保障与就业培训相关联的制度。要将全部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范围,实行与城市居民相同的下岗再就业培训。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比如可以建立一些技能课程培训,让农民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一门,从而培养成职业方向。

(4)成立多个就业专项小组,比如,在农民中建立妇女、老人、青年人各种互助小组,培育和发展建设能力。开办小组,通过小组工作的方法,推动其去讨论家人对自己做这些事情的看法,公共基金如何使用,遇到困难大家如何相互扶持等,只有这样,组织成员才能相互团结,共同发展。

(5)因地制宜,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结合本地区特色创造就业机会。以三溪口社区为例,可以统一组织青年失地农民培训,然后由政府牵头,在社区附近的工厂新城就近择业,比如力帆工业区。社会工作者在这一过程中与社区管理者积极协作,寻求第三方资源帮助。

(6)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普法力度宣传,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7)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层面努力构建与政府和农民的合作伙伴关系,在社会工作中,社会政策是联系政府与农民的纽带,社会工作非常强调政策倡导和改变不合理的社会政策,因此社会工作者应重视底层的声音,使弱势群体增权。针对三溪口社区现状,社会工作者应立足社区的微观权力关系,积极推进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为民众争取更多的切身利益,致力于培养主体的参与意识与归属感。

最后,社会工作者要保持价值观上的中立,不歧视,不偏见,不把自己的主观意识强加于案主,坚持平等、潜能、公平正义、关爱与互助合作的地区发展、能力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促进失地农民现状的改善。同时,失地农民自身应当积极配合改变认知,努力学习,调整自身心态,培养一技之长,积极寻找就业单位。提高自身素质,克服惰性。同时不断加强维权意识,并在改善自身生活质量的同时,重视下一代的教育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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